他身材瘦小,穿着宽大的太监服,好似风中残烛毫不起眼,看起来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老太监。
唯独一双浑浊的眼眸,时而会闪过一丝精光,才显露出几分不凡。
他是宫中第一高手,武功深不可测。
也唯有他,方能在这混乱的战局中,发现一处不自然之处。
在外人看来,杨明现在被王景戏弄得团团转,白白浪费了许多力气,气喘如牛,脚步虚浮,已然离落败不远了。
但林成却注意到,杨明的脚步看似凌乱,却乱中有序,一直没有露出必死的破绽,给王景可乘之机。
若是当真落入下风的人,是决计没有余力顾及这个份上的。
不仅如此,他的右手始终紧握梨花枪,双眸死死地盯着王景,仿佛在等待时机。
等等……
他手中那杆梨花枪,似乎有些不同之处。
长枪要使得顺手,枪杆的粗细大抵不过是成人一握之数,若是过粗,便不免影响发挥,其乃其一。
其次枪杆需用整段木材,从中剖取,浑然天成,除枪头外,整支枪杆的重量大致相同,不至于有头重脚轻之感,此乃其二。
林成仔仔细细比量了一番,便肯定了自己的猜想,杨明手中那杆梨花枪,定是动过手脚的。
再看到杨明那遮遮掩掩的动作,他心下便肯定了大半,杨明还有后手。
这龙城杨家满门死脑筋,这回倒是出了个机灵的聪明人。
林成心中不禁觉得有些老怀安慰。
大兴泱泱大国,岂可偏居一隅。
要收复失地,就得靠上下齐心协力。
但就连他这个行将就木的阉人都能看得出来,大兴重文抑武已久,文武百官貌合神离。
文官尚有秦相和周承旨二人统率,武将却始终是散沙一盘。
直到安国公带着小北武王回来,方才好了些。
当今圣上是一代仁君,容得下杨家小子这点小聪明。
若然他能度过此关,将夷人暂且稳住,徐徐图之,北定中原,绝非妄想。
林成原先也是怕杨明一意孤行,要跟王景真刀真枪斗个死去活来。
如今见他有后手,心头便大定了,只是余光不时瞥向秦国公主王曜,暗暗戒备。
这秦国公主长相怪异也就罢了,竟连武功都如此惊人,那么丁点大的娃子,竟也是个宗师了,倒不知她有没有看出北武王的后手来。
王曜看出来了。
她这一身宗师级别的武功可不是吹的,而是实打实练出来的。
她一早便看出来,杨明看似落入下风,实则还留有余力。
但这又关她何事?
平心而论,她并不在乎这场比斗的胜负,甚至也不在乎王景的生死。
她本是一个性情淡漠的人,而王景在她心中的分量,连秦舒雅都比不上。
她定下这场生死斗,是因为不想王景丢了皇家的脸面,看在赵王叔的份上,给他一个挽回颜面的机会。
若然王景做不到,那便是死有余辜。
王曜冷然地看着王景越发猖狂,逐渐掉入杨明的陷阱之中。
“南蛮子,你的暗器呢,怎么不用了?”
“南蛮子,撑不住便投降吧。”
“跪地求饶,小王就饶你一命。”
王景丝毫没有意识到不对劲。
若说他起初还有几分小心,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打斗,杨明始终没有使出什么奇招,他的戒备心便渐渐松懈了。
这倒也是,这南蛮子看似嚣张跋扈,实则贪生怕死,想来也不敢在诸国使臣面前动什么手脚。
再说有珠思般在,这南蛮子又岂敢真的杀他?
只要不敢杀他,他那些什么暗器、毒药,就没有用武之地。
想通这一节之后,王景的动作不再那么小心翼翼。
正巧此时,杨明似乎有些脱力,拄着枪杆站在原地喘气如牛。
机会!
王景双目一亮,悍然出手,身子似炮弹般弹起,借助重力俯冲而下,狰狞双爪犹如老鹰抓小鸡似的抓向杨明。
而杨明像是脱力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比武场外一片哗然,哪怕是再不懂武功的人,也看得出来,杨明要输了。
“糟了,北武王这是要输了!”
“何止是要输,这钢爪落在头上,不死也得半残!”
“要我说,他这根本是咎由自取。”
聂宜修精神大振,一溜烟地将准备好的措辞搬了出来道:“谁给他的脸面,擅自答应两国比斗重订炎江合议?太子殿下当日在场都没有开口,他有什么资格答应?如今两场都输了,看来唯有叫太子殿下出面挽回残局了。”
“太子殿下乃是白国皇帝陛下亲自册封的,只要太子殿下肯去白京负荆请罪,说不准还能说服皇帝陛下,不用再加岁贡了?”
聂宜修唉声叹气说罢,正要大肆鼓吹太子如何深受白国皇帝陛下的喜爱,唯有他才能挽回两国之间的关系云云。
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余光便看见了见鬼的一幕。
“嘣。”
“嘭。”
先是平地一声惊雷,接着杨明的枪头竟然冒出了火光,结结实实扎进了赵王世子的胸口,轰出了一个大洞。
赵王世子连惨叫一声都没有来得及,便怦然倒地,缱绻成一团,满脸痛苦。
又是似曾相识的一幕,与去年在浮云宫发生的,几乎一模一样。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唯一不同的是,这回杨明用的不是暴雨梨花针,而是借助复兴堂那些墨家传人的力量,改造过的梨花枪。
其实也没有别的,只是在枪身填充了火药、划了膛线,把长枪变成了火枪罢了,还是一次性用品。
这说起来简单,实则难度极大。
须知火药是易燃易爆品,藏在枪身中,单单是如何保证它不会因为撞击而爆炸,已经是一个极大的难题了。
若不是有那些墨家传人在,靠杨明手底下的人根本做不出来。
思绪转瞬即逝,杨明正要替王景默哀,却见王景捂着胸口挣扎着爬了起来。
他顿时毛骨悚然!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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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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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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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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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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