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国进:美人十人……”
“大夏进:贡象四只、象奴三人、象牙四百斤、犀角三十斤……”
“爪哇国进:昆仑奴百人……”
“交趾进:孔雀一对、胡椒百斤、沉香百斤……”
各国朝觐的贡品数目繁多,不仅包括鸟兽、香料、布匹及珍珠玉石等一般贡物,还包括黑奴、阉人、象奴及妇女等特殊贡品。
这一次也不例外,到这里为止,还没有什么稀罕之处。
杨明也只是听到倭国美人和昆仑奴的时候抬头看了几眼。
这个时代的倭国人果然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脸上涂满白粉,嘴唇又涂得红通通的,像鬼似的。唯有穿着和服那低着头温顺的模样,看着还算顺眼。
“又是这些倭人。”
“年年拿美人进贡,骗取朝廷上万两的恩赐,他们竟也不嫌丢人。”
“不过这些美人倒是不错,听说在房中极为温顺,不知道这次陛下会赏赐给哪位大人。”
群臣们指着美人议论纷纷,言语中对倭国颇有不屑。
这也是人之常情。
倭国弹丸之地,向来都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贡品,只能以美人充数。
但大兴秉承着大国的气度,每每照单全收,还会给出大额赏赐。
十个美女就能换几万两银子,这买卖怎么想都太划算了,也无怪倭人几乎每年都来。
而所谓的昆仑奴便是卷发黑身的黑人。
这些黑人大多来自南洋诸岛,被当地的小国抓获,贩卖到中原后,或精习乐舞,供人娱乐,或为奴仆,供主人役使,所以称其为昆仑奴。
昆仑奴们多赤裸上身,下着羊皮短裤,露出一身健壮的肌肉,惹来群臣指指点点。
到这里为止,画风还算正常。
直到所有小国的礼单都念完了,负责唱名的太监肉眼可见地迟疑了一下,才朗声念道:“白国赐:奴隶百人。”
一个赐字,道尽辛酸。
进是进贡的进,是下对上的供奉。
赐是恩赐的赐,是上对下的赏赐。
哪怕是在大兴人自己的地盘,在如此盛大的大朝会上,唱名太监依旧不敢擅自更改措辞,只能将白国作为天朝上国对待。
原本兴高采烈的百官一下就蔫了。
来进贡的番国使臣们,表情也有些慌张。
因为他们大多是背着白国,偷偷向大兴进贡的。
二十多年了,谁能不知道,中原早就换主人了。
一个拳头大为人蛮横,一个人傻钱多。
拳头大的他们得罪不起,得去朝贡,那是为了不挨打。
人傻钱多的他们也来朝贡,是为了换取更多的利益。
大兴继承了汉人王朝的一贯作风,对所有来朝进贡的番国,都会给出巨额赏赐,价值往往是他们进贡的数倍。
好些小国根本是把这当成了一门一本万利的买卖来做。
原本这些小国进贡惯例都是在五月朔。
而白国使臣前来收取岁贡都是在正月大朝会,双方根本不会碰面。
这回倒好,被白国使臣当场抓包,这些小国的使臣心里不免觉得有些害怕。
在众人各异的眼神中,盛装打扮的王曜和王景出场了。
白国人依兴制,二人的服饰和大兴的服饰乍一看是一样的,只有仔细观察,方能看出他们衣服上纹着的花纹大不相同。
夷人是游牧民族,以狩猎为生,服装颜色与环境接近,才能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所以他们喜欢在衣服上绣以熊鹿山林等动物纹样。
而露出真面目的王曜,一经登场,便引来众人的惊呼,就连杨明也有些惊讶。
“天呐,那便是秦国公主?怎生得如此高大?”
“面容如此怪异,简直不似凡人。”
“不知各位大人可曾听说,这秦国公主是白国元太子之女,但她的母亲却身世不详,甚至有人说,是天女下凡云云。”
王曜身高足有一米八有余,而现如今,就算是男子,长到一米八的也不多见。
她的样貌更是十足西方人的长相,假如换成金发碧眼,简直毫无违和感,但是顶着黑发黑眸,就有些奇怪了,引得众人一阵议论。
对此杨明倒是有些猜测,这长相,不就是混血儿吗?
看来这位秦国公主还是个混血儿呢,就是不知道混得哪国血统。
对于众人的目光,王曜早就习惯了。
她的模样便是在白国也常常引人围观。
但她根本不在乎。
她走上台来,以手抚胸向宋赵广行了一礼道:“侄女见过兴王叔。”
按照辈分,宋赵广与白国太祖以伯侄相称,算是与太子同辈,王曜以侄女自称,毫无问题。
就是这个兴王叔,再次戳痛了众人的心。
这片土地,只能有一个皇帝。
虽然在大兴,百官仍以陛下相称,但在白国的官面上,大兴皇帝,早就已经是兴王了。
不过眼下也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宋赵广勉强笑了笑道:“秦国公主远道而来,朕有失远迎了,来人,赐座。”
王曜却拒绝了:“不了,还是让兴王叔看看,对侄女挑选的礼物可否满意吧。带人上来。”
此时,林行脸色难看地从侧面的台阶小跑上来,附耳在宋赵广耳边说了什么。
宋赵广脸色大变,放在龙椅上的手骤然握紧,强忍不快道:“既然是奴隶,就不必带上来了吧。秦国公主的好意,朕心领了。”
杨明站的位置离龙椅不远,将他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他甚至能看到皇帝咬紧牙关控制情绪的模样,还有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愤怒。
再想到太监所说的赐奴隶百人,他心里有了个大胆的猜测,眼睛一下就睁大了。
如果真是他想的那样,白国这一次,未免也太过分了!
紧接着,他便听到王曜不紧不慢道:“侄女所说的奴隶,是我白国的奴隶,但这些人对兴王叔而言,可是至亲的亲人了。”
“带上来吧。”
话到说到这个份上了,谁还能猜不到,她带来的“奴隶百人”究竟是什么人。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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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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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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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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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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