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瓣上的纹络清晰可见,经历过岁月的洗礼,仍旧保持着最初的优雅。
“明末清初的宝贝,价格可不好说。”向明生说道。
“好东西早就被你藏起来了,敢往外摆的,我拿走就没问题,先欠着吧。”楚楚俏皮的眨眨眼。
向明生让管家取来木质包装盒,把这盏灯包装起来。
楚楚拎着沉甸甸的灯,对向明生说道:“谢啦。”
“刚才我说的无价,可不是开玩笑的。”
“你怎么搞来的?”
“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难得你开口,拿走吧。”向明生说道。
“爸,你迂回的那两下子,对外人行,对我不行,你闺女我最了解你。”楚楚打趣道。
不过楚楚不知道的是,这盏灯确实是向明生很费劲才弄来,还是从国外拍回来的。
当时向明生见到这盏灯的照片,直觉告诉他,楚楚肯定喜欢。
楚楚从小就喜欢紫色,后来继母柳晓月说了紫色贵气,楚楚这几年,刻意不去选择紫色。
“这盏灯,你爸说无价,你不去确认一下价格?”沈羲浔问道。
“不用,我可太了解他,他这辈子对待钱上,比谁都小心。表面大大咧咧,实际心思非常细。他绝对不会把很贵的东西放在外面摆着。那样,他连觉都睡不着。不过,这盏灯六位数没问题。”楚楚说道。
“明末清初的东西保存得如此完好,做工又精致,怕是这个价格不止,上次我送林赫那个杯子,咬咬牙才买下的。”沈羲浔说道。
“我不了解东西,但我了解我爸。”楚楚自信。
不过这次,楚楚还真是说错了。
这盏灯,历经朝代更迭,保存完好,向明生在国外把这盏灯拍回来的时候,就花了楚楚心中猜想价格的N倍。
楚楚已经七年没回向家,她对向明生的认知,对明生药厂的认知,还停留在七年前。m.χIùmЬ.CǒM
中午,沈羲浔和楚楚去肖原家,路上,楚楚特地饶了一大圈,跑了趟昉山区。
“来昉山做什么?”
“买点东西,赌一赌江臻,论追星,我是骨灰级的。”楚楚挑眉。
楚楚在昉山的一处小街尽头,果然发现一家酥糖店。
木牌坊模糊不清,店面极小,楚楚走过去,买了两份芝麻酥糖。
还有一份没包起来,只装在袋子里。
车上,楚楚递了一块给沈羲浔。
“尝尝。”
沈羲浔试探性的咬了一小口,入口松软,香甜不腻,层次纤薄如丝。
“还不错,这么宝藏的地方,你怎么知道?”沈羲浔问道。
“初中的时候看过江臻的书,他出的第一本书背景便是昉山,这家店出现过很多次,虽然没具体店名,直觉告诉我这家店真实存在。他因为第二本书火起来,第一本被人们冷落,我却偏偏读了几遍第一本。”
“不愧是你,今天这是势在必得的架势。”沈羲浔对楚楚竖起大拇指。
到了肖原家,肖原在厨房。
“江导,又见面了。”
“缘分,我等你改变主意。”江臻笑道。
“这是楚楚,我闺蜜。”沈羲浔介绍。
“久仰江导大名,今日一见,荣幸荣幸。”楚楚笑得灿烂。
今天她把商场上应酬那套拿出来,把江臻当成客户,最好今天就能见到筱雅。
“观其友知其人,羲浔的朋友肯定也非常优秀。”江臻寒暄。
肖原听到动静,从厨房出来,说道:“进来说。”
几个人进到客厅,楚楚从肖原身上略过,她竟然来肖原家,而且还是肖原亲自做饭,换做以前,她肯定兴奋的合不拢嘴,这会儿,她迅速收回情绪,和肖原打了个招呼。
“我过去帮你。”沈羲浔脱了大衣,对楚楚使个眼色,随着肖原进了厨房。
客厅里只有楚楚和江臻。
楚楚先把酥糖拿出来,推到江臻面前,说道:“我也算是江导的半个粉丝,吃块糖,回忆回忆童年。”
江臻低头,见到这个包装,有些惊讶的看着楚楚,问道:“你怎么知道?”
“《好久不见》看了不下五遍。”
《好久不见》是江臻的第一本书,那个时候他还在读高中,才气初露,文字虽没有后来的老道,但这本书,楚楚特别能感同身受。
后来,青春疼痛文学火热,这本书因为看起来很多云里雾里的话语,让人觉得卖弄晦涩,没有太多市场。
楚楚能读出的是江臻在那个时期,对人生的迷茫,思考,以及孤独。
“真不容易,我都快忘了那本书我写的什么。”
“我想要逃离的,不过是我在意的。”楚楚先拿了块糖放到嘴里,漫不经心的说道。
这句,恰恰是那本书上的文字。
江臻顿了几秒,说道:“记性不错。”
随即,也拿出一块糖,放到嘴里。
“是不是小时候的味道?”
“很久没回昉山,这个味道,让我知道,昉山还是老样子。”
楚楚笑。
“不和江导绕关子,今天有事求江导。筱雅起诉的医院正是我朋友家的,我想见筱雅一面,和她商量商量私了的事,这中间,想让江导牵个线。”
“见面可以,但我不能保证她会接受你的提议。”
“这就够了。忙不能白让江导帮,毕竟江导也是要搭人情的,这个送给你,一点点心意。”楚楚把木质礼品盒推过去。
“不用,不算什么事。”
“你要不收,我不好意思说我想今天见筱雅。”楚楚脸带笑意,认真的说。
“让你今天见,但东西我不收。”江臻坚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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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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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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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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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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