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娇养小农妃>第15章 野兰
  日头逐渐东升,山里的雾气逐渐散去,姜软软抬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估摸着现在的时间也就早上七点左右,一边把手里的红薯苗送到了空间里。

  她出来的时间也不久了,不知道自家的傻哥哥睡醒没。

  姜软软想着昨天在山里打到的兔子,姜天来很喜欢的样子,就打算再去打一只送给他。

  山里的野兔子满地跑,姜软软很快就找了一个兔子洞,等到兔子一探头,就将手里的石块击了过去,这次的力道明显比昨天要好上很多,只用了一块石头,兔子就倒地不起了,姜软软扔掉手里剩下的石头,走过去,一把拎起了兔子的耳朵。

  这只比昨天打到的那只要小一点,也就两斤左右,将兔子同样送进了空间里头,姜软软正要转身离开,眼角的余光,不经意的一瞥,却发现了一抹柔嫩的鲜绿。

  就在兔子洞的不远处,有一道很长的斜坡,而就在那斜坡坡顶上,姜软软眼神极好地发现了一颗绿色的植物。

  “这是一颗野生的兰花?……”

  姜软软快步地走了过去,蹲在斜坡的另一侧。

  她发现的这颗兰花高十五厘米左右,有十几片低垂的叶子,叶子的底部紧合,而叶片的顶端,已经孕育了花苞,花苞的缝隙里,已经显露出净白色的叶片,顶端部位还隐隐看到一个紫红色的点。

  姜软软摸了摸兰花的叶子,触感十分厚实。

  心中已经对兰花的品种有了猜测,这约莫是一种雪素兰。

  在华夏,雪素兰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在明清时,还曾作为贡品上贡给皇帝欣赏,而在如今这个架空的天祈朝,对养殖花草这种附庸风雅的事,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连村里的里正家里,也养了两株普通的春兰,也就是这两颗兰花,就用掉了里正家的五两银子,姜软软之所以知道,还是因为里正的老婆,险些因为这两颗兰花和他和离!

  五两银子,几乎是一个普通家庭半年的家用,却被里正用来买了两颗不能吃不能用的兰花?

  可想而知,里正的娘子当时是有多么的愤怒了。

  而姜软软发现的这颗野生的雪素兰,价值只会更高,相对的,也更值钱!

  毕竟,在华夏,也曾经是当过贡品的兰花。

  姜软软盯着斜坡上的这株兰花,像是看到一大块金子似的。

  她意念一动,将一把花锄从空间的花店里拿出来,开始清除兰花底部的泥土,她的动作很小心,生怕伤到了兰花的叶子或者根部的鳞茎。m.xiumb.com

  费了好大的功夫,姜软软才将整株兰花完完整整地采下来,移植到了空间里头。

  有了这株兰花,她发家致富的第一步,总算走到了。

  而且……

  姜软软的唇角勾起,她忽然想到了一个即可以分家,也不用给李氏银子的好主意,甚至,还可以甩开那个白眼狼的未婚夫!

  他不是喜欢姜如意吗?

  她成全!

  ——

  姜家正房。

  “你这个死丫头,一大清早的跑哪去了?”

  小李氏叉着腰站在门口,看着刚刚从门外走进来的姜如意,叫骂道。

  “娘,我,我去找金枝了。”

  杨金枝是里正家的孙女,平时和姜如意感情不错,是手帕交,姜如意情急之下,就将杨金枝拿来当挡箭牌,在姜如意心里,还是很怕自己亲娘的。

  她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和封亭的事,一是怕毁了封亭的名声,在有未婚妻的前提下,还和她做了那种事,天祈朝对学生的人品很是看重,传出这种丑事,封亭秀才的身份,说不定会被除名。

  二就是怕自己的娘家人嫌弃他。

  封亭是上溪村最穷的一户人家了,孤儿寡母的,封亭还要上学堂,考科举,要不然,封母也不会为了十两银子,就让封亭入赘。

  其实从一开始,封母就从没想过让封亭娶姜软软。

  她认为,自己的儿子肯定会考上秀才,举人,甚至还会考上状元,到时候有的是大家闺秀让她儿子挑选,一个姜软软算什么,大不了到时候退婚后,多给姜家几两银子。

  封母想得倒好,可她架不住封亭勾搭了姜如意,甚至还想利用姜如意,想要杀死姜软软。

  只是这一回,他们几个人的如意算盘,肯定是要落空了。

  “金枝?她找你做什么?你这个死丫头不在家里讨好你奶奶,心都野到外面出去了,你还想不想嫁个好人家了!就你姑姑那样的,你奶奶还想让她当管夫人,我告诉你!你可不许随便找一个乡下泥腿子!”

  自家闺女自家清楚,小李氏虽然不喜欢姜如意,但,好歹也是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她怎么会看不出来,姜如意是在撒谎。

  她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走过去,一巴掌拍在姜如意的背上。

  “现在连姜软软那个死丫头都能踩在你娘我的头上了,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就不能让我省点心!”

  提起姜软软,小李氏肥胖的身体还忍不住瑟缩了两下,实在是昨天姜软软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那根带血的棍子,可让小李氏做了一晚上的噩梦。

  往日里她对姜软软可以说得上是把人当牛使唤了,如今姜软软变了一个人似得,还不知道想要怎么报复她呢!看看自己婆婆那张脸,小李氏只觉得自己的未来堪忧。

  “行了行了,你先回屋去吧,顺便看看你弟弟起来没有!”

  昨天才被婆婆罚做家务活,她今天怎么也要去装装样子,她才不像陈氏那么傻。

  小李氏揣着一把瓜子就去了厨房,姜如意见亲娘走了,提着的心才放回到了肚子里。

  转身进了大房的房间里。

  姜天顺和姜天意兄弟俩还在睡,姜如意看着胖得跟球一样,又邋遢的姜天顺嫌弃地皱了皱鼻子。

  她走到自己的屋子里,坐在妆台上的盒子里拿出了一根手雕的木头簪子。

  抬手抚摸着簪子上雕刻的纹路,想象着男人为她做东西时,仔细专注的模样,姜如意白皙的脸上泛起了春色。

  “如意,虽然我没有钱,但是我真的爱你,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簪子,代表着我的心意,以后,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你就是我认定的娘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亭哥…”

  想着封亭对她说过的情话,姜如意轻柔地拿起簪子戴在头上,看着镜中的自己,欣赏了好一会,才不舍地将簪子放好。

  亭哥这么爱她,为了要嫁给亭哥,姜软软这个人不得不除了!

  上次是她命大,有人救了她。

  这一次…

  姜如意重重地盖上妆匣的盖子,一声脆响之后,一个阴谋就计上心来。

  姜软软,这一次,看你还不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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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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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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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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