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熟练地用长剑削皮。
李易欢都看直眼了。
便宜老爹把剑当削皮刀用,牛皮得很呐!
咔嚓咔嚓——
李二已经开始大快朵颐了。
“好吃!”
“脆!”
“爽!”
“舒坦!”
赞一句。
吃一口。
吃得酣畅淋漓。
碗口大的红薯,就这么三两下被他吃干抹净了。
“嗝儿——”
还打了一个嗝儿。
李易欢负手而立,抬头望天,逼气十足地问:“如何?”
“好!”
李二点了一个赞。
魏征竖起大拇指。www.xiumb.com
李君羡也砸吧砸吧嘴。
李易欢指着远处的红薯地。
“这是白红薯,那边水果红薯。”
三人一头雾水。
没听懂。
李二反应极快,大手一挥,“挖!”
一声令下,三人一起冲过去,蹲下去就挖。
瞬息之间就刨出来一个大红薯。
与之前的不同。
这是黄皮的。
李二自作聪明地道:“那边种的是红薯,这边种的是黄薯。”
尼玛!
我竟无言以对!
李易欢服了。
只见李二熟练的用剑削皮,看到里面也是橙黄的颜色,惊奇之余,利索的一口咬一下。
“咔嚓——咔嚓——”
李二的大拇指就竖起来了。
“更脆!”
“更甜!”
“更多汁!”
李易欢鄙夷地瞥了他一眼。
这三句话,非常似曾相识。
够不要脸的!
另一边。
李君羡反应不是太强烈。
魏征却不同了。
咔嚓咔嚓——
吃了两口,整个灵魂都在战栗。
古往今来,从未有这种食物。
不仅可以烤着吃,还能生吃。
问题是,生吃的口感依旧这么美味。
“少爷,要不……挖出来看看亩产如何?”
魏征小心翼翼地提议。
李易欢翻了个白眼,道:“你说挖就挖?我辛辛苦苦种了这么久,这还没到最适合的时候,产量肯定会打点折扣。”
“你这是糟蹋粮食!”
魏征哆嗦了一下,吭哧吭哧地道:“那个……不是……老夫错矣!”
李二惊愕不已。
这还是那个魏喷子吗?
连大唐皇帝都敢扑上去咬一口,对这个便宜儿子却畏惧得像个孩子似的。
魏征还不死心,脑海里忽然灵光一现,神秘兮兮地问:“少爷,您喜欢钱吗?”
李易欢坦然地道:“钱是王八蛋,谁见谁喜欢。”
李二脸一黑。
什么人,才能说出这种混账的……大实话?
李易欢又道:“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李二眼睛一亮。
精辟啊!
魏征也是神色一凌。
此语出自明代《增广贤文》,大唐还没有这种说法。
李易欢一不小心就露了一手。
道理虽简单,却非胸无点墨之人能够道出来的。
魏征郑重地一拜。
“今日听少爷一言,胜读数年书也!”
李易欢眉头一皱,道:“你是想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吧?”
他并不知道这种后世人人知晓的名言,在大唐时期还没问世呢。
于是,他更加嫌弃地对李二道:“你这随从学问太低了,以后出去会丢咱们俩的见面,多让他读点书吧。”
“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老魏,你要努力,别给你家老爷和少爷丢人。”
魏征一抖。
一不小心又湿了。
这这这……
这两句又是出自明代的名言,再次征服了魏征一次。
跪了跪了!
此子非寻常人也!
李二也惊呆了。
便宜儿子好像很不简单啊!
李二陛下和魏征都不喜腐儒,并不会因为几句名言就激动得不知所云。
不过,但凡出口成章之人,学识一定不差。
文化人在古代的地位非同一般啊!
李易欢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自语道:“老魏啊,你要是不提到钱,我可能还想不起来。”
“正好,我去找人挖出来一亩红薯,咱们来个大唐独一无二的红薯牌美食。”
“到时候,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尼玛!
别这样!
李易欢就差眼睛变成开元通宝了!
俗了俗了!
反差太大,让人顶不住啊!
……
很快,来了一波村民。
按照李易欢的指示,挖出来了一亩李二口中的黄薯。
李易欢本来计划把这些东西做种子,过些时日再收。
今日隔日不如撞日,他自己也很想确定一下红薯的产量。
索性,就把村民召集过来。
魏征激动地指派几个村民称重。
村民们以为他是李府的管家,对他言听计从。
天色昏暗时,亩产出来了。
“二十五石……”
魏征的嘴皮子都在哆嗦,一下就秃噜嘴了。
“陛下——”
李二也在跟在村民屁股后面计算着产量,听到这话像只炸毛的猫。
魏征偷偷瞅了一眼远处的李易欢。
李易欢没听到。
魏征小心地道:“陛下,亩产二十五石啊!”
轰隆——
尼玛!
朕激动了!
激动到情不自禁!
在李二这个大唐皇帝的眼里,这不是粮食。
这是大唐强大的根基啊!
红薯,就是大唐的祥瑞。
只要粮食充足,他何愁不能横扫寰宇?
突厥带来的渭水之盟,一直都是李二心中的耻辱。
玄武门的血,让他成为天下百姓眼中不顾亲情的暴虐之君。
所以,他一定要成为千古一帝,让天下人看一看。
朕比大哥更适合成为大唐的继承人!
李二拳头篡的咯咯直响。
随即,眼中的火热盯着李易欢。
红薯,是他带来的。
朕要认他作儿子!
这便宜儿子,为自己带来这种好东西,如果把能够收集天雷的仙器搞到手,认他作干儿子又何妨?
……
李二激动的打摆子,说话都不行了。
迷迷糊糊中,又被李易欢叫回了府,坐在餐桌旁,等待便宜儿子所说的长长眼界。
尼玛!
红薯二十五石的产量,这眼界长的太宽了。
刺激!
激动!
打摆子!
不止李二,连魏征都在打摆子。
普通人或许不会如此激动。
但是,一个作为帝王,一个作为铮臣,两人一心想要打造一个千古传颂的盛世。
他们太明白高产的食物意味着什么。
民以食为天。
谁能让百姓吃饱饭,谁就是明君。
谁能让百姓吃饱饭,谁就是名臣。
万古流芳这事儿,谁会抗拒?
不多时,一阵香味儿传来。
李易欢亲自下厨,秀了一把厨艺。
蒸红薯摆上。
烤红薯自不必说。
还有炸薯条。
红薯丸子。
整个一红薯大餐。
李二懵了,问:“这……吃得完吗?”
魏征听了颔首。
陛下还是勤俭节约的陛下,第一时间就问这句话,不枉我魏喷子的努力开喷。
战果斐然。
殊不知,李二却在不停的吞口水。
说这话,就是给魏喷子听的。
他早就食指大动了。
魏征也被香味诱惑的把持不住,伸出去手:“我尝尝。”
啪——
一巴掌就甩过去了。
疼的魏征龇牙咧嘴。
你大爷!
敢打我!
动手的正是李易欢。
魏征还没发火。
李易欢却板住脸,教训起来。
“今晚没饭吃,好让你记住,谁是这个家的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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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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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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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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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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