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边说话边往地里走,自从方茴瘦下来后,在村子里的人缘也变好了,再也没人会骂她是肥猪了,就上地里干活这么一会的路程,就有好几个人主动和方茴打招呼。
霍钟冷着脸闷头在前面走,方茴在后面应付着打招呼的人。
到了地里,霍钟没和方茴说话,就拿了锄头干活,直到这时方茴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霍钟生气了。
“霍同志,你怎么了?”方茴跟在霍钟后面,小声问道。
“没事。”霍钟头也不回的说。
方茴抖了抖胳膊,撇嘴道:“还说没事,你说的话,都要冷出冰碴来了。”
霍钟突然放下手里的东西,回头直直的看着方茴,方茴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她讨好的笑笑:“怎么了?你有事就说么,你不说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
“你叫我什么?”霍钟突然问道。
“霍,霍同志啊?”方茴底气不足的喊道。
“那我和你刚才说话的李同志,张同志,王同志,有什么区别?”霍钟板着脸冷冷的问道。
方茴还是第一次听到霍钟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她有些惊讶的看着霍钟,这才明白他这是吃醋了。
方茴控制着自己的嘴角,尽量不要让它翘得太明显,霍钟这还生着气呢,要是被他发现自己偷笑,后果不堪设想啊。
“你不喜欢我叫你霍同志,那我以后叫你钟哥,好不好?”方茴软着声音哄道。
霍钟听到方茴叫自己‘钟哥’,很没出息的脸红了,他咳了一声,装作不满意的道:“以后少和那些人说话,我不喜欢他们看你的眼神。”
“好,好,好,都听你的,以后我走快点,不理他们,行了吧。”方茴无奈的妥协。
“嗯,干活吧。”霍钟满意揉了揉方茴的头,轻笑着说道。
“钟哥……”方茴小声叫道。
“嗯?怎么了?”霍钟被方茴叫的心里痒痒的。
“你明天能不能陪我去一趟镇里啊?”方茴问道。
“去镇里干什么?”
“我的衣服都不合身了,我想去镇里买衣服。”琇書蛧
“嗯,那咱们去县城吧,镇里没什么好东西。”霍钟想了一下提议道。
“好啊,去县城也好,晚上我就和我妈说。”方茴高兴的说道。
晚上,周文菲得知女儿要去县里买衣服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又多准备了一些钱,好让女儿能买到合心意的衣服。
第二天一大早,方茴早早就起来打扮了一番,她把方城以前得的奖品,一个军绿色的斜挎包拿出来,里面装着手帕,还有干粮,把一切可能用到的一些小东西都放进去。
周文菲给她的钱,她没敢放在包里,而是放在了裤兜,以免被人偷了。
霍钟来方家接的方茴,两人在村头等着,去县里的马车,他们村子离县城很远,如果走路去,一天恐怕都回不来,现在这个年代,拖拉机还没有普及到地方。
过了好一会,村子里的马车才晃晃悠悠的过来了,方茴一看,眼前一黑,这是什么修罗场啊,马车上,秦楣和沈少华两人正肩并肩的坐着呢。
两人看到方茴和霍钟,都像是触电似的,快速的挪了位置,好像生怕被他们误会似的。
“方茴,霍钟,你们也去县里啊?”赶马车的李大旺笑着招呼道。
他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他家的马车主要用来出租,平时谁家有个急事,就去他家雇马车,如果自己家会赶马车,他们就出租马车,如果不会赶,就让李大旺赶,到时候给两份钱就可以。
如果没人雇马车,他就在村口等着,按人头收钱,一年下来,也赚不少钱。
“是啊,李同志,上县里买点东西,你们几点回来啊?”方茴笑着问道。
“下午三点准时回来,你们别晚了,晚了我可不等人。”李大旺答道。
“好,放心吧,我们肯定不会误了时间的。”方茴道。
等李大旺将马车停下后,霍钟一步跳上了马车,又回身把方茴拉了上来。
两人坐在马车的另一边,和沈少华,秦楣对着坐。
沈少华一看到霍钟,就感觉浑身都疼,此时他和霍钟对面对面坐着,沈少华简直如坐针毡,他悄悄碰了一下秦楣的手肘,眼神示意,想和她换一下座位。
秦楣正求之不得呢,两人窸窸窣窣的换了位置,霍钟和方茴却直接一转身,两人将脚放在马车板的外边,肩并肩坐着,留下两个挺直的背影,对着身后那一对各怀鬼胎的男女。
方茴背对着两人,笑得见牙不见眼,小声说道:“钟哥,还是你有办法,这下咱俩谁都看不到碍眼的人了。”
“你累了就靠着我。”霍钟将手占有性的放在方茴身后的车板上,轻笑着说道。
马车晃晃悠悠了快一个小时,一行人才到了县城,方茴看着县城里,到处都是穿着藏蓝色工装的人,满眼的羡慕。
这个时代,工人是最受人尊敬的,家里要是有一个人能进城当工人,那影响力,不亚于考上了大学,当上了公务员。
“霍同志,你要去哪啊?要是顺路的话,咱们一起去啊?”下了牛车,秦楣终于找到机会,连忙凑过来问道。
“不顺路。”霍钟不耐烦的说道。
“我还没说去哪呢?你怎么就不顺路?”秦楣生气的质问道。
“不管你去哪,就是不顺路。”霍钟说完,就带着在一旁看热闹的方茴直奔百货大楼。
“别看了,都没影了,我和你顺路,走不走?”沈少华走到秦楣面前,笑着问道。
“走,我倒要看看,他们能好到什么时候。”秦楣瞪了一眼两人消失的方向,生气的说道。
“快了,好不了多长时间了,之前村子里那个进城的名额不是给霍钟了吗?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要走了,到时候……”沈少华说着就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仿佛霍钟走了,方茴就能和他好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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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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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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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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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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