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房间是她出嫁前住的地方,算是她的私人领域,她总觉得傅瑾修住进来,感觉怪怪的。
阮青舒还在挣扎,“我的房间挺小的,我怕你睡不习惯!”
傅瑾修扫了她一眼,“总好过萍姨以为我们感情不和。”
阮青舒无话可说,她的存在本来也就是配合傅瑾修演夫妻情深。
阮青舒只得无奈道,“那我先去换一套四件套,好久没回来,房间需要收拾一下。”
傅瑾修冷淡应了一声好,说道,“我在这里等你。”
阮青舒嗯了一声,就上了楼。
她的房间在二楼角落的位置,她熟门熟路打开了房门。
房间里迎面扑来淡淡霉味,她忙打开了窗。
房间里的摆设和她住进傅家的公寓之前没什么大的区别,那个时候,耿素萍虽然没给她出什么陪嫁,但是房间还是象征性给她装修了一下。
毕竟,那个时候,耿素萍也不知道,傅瑾修表面功夫都不愿意做,回门都没有。
后来,她把东西七七八八搬到公寓也就没怎么回来,一来,耿素萍也不欢迎她,二来,她在公寓就一个人住得也挺安逸。
房间里的四件套还是大红色的,就连红色的灯罩,衣柜上的大红喜字都没有摘掉,只不过过了两年多早就已经些许泛了白。
整个房间的格调和婚房没有多大的区别。
阮青舒打开了空调,通了风,她知道傅瑾修对空气的净化程度要求很高,毕竟,她现在是东道主,她也不想让傅瑾修留下什么话柄。
她把房间里的红喜字一一摘了下来,又在衣橱里找出她之前封好的一套干净的四件套,床上的被子她也换了一套新的。
窗外的阳光,一缕缕照进来,阮青舒站在床边,动作利落取下旧的四件套,她扎好的头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散落了几缕下来,飘荡在她的额角,她未曾察觉,绷着一张小脸,看上去不太开心的模样。
空气很安静,空调呼呼的声音不大不小。
这样的安静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温暖。
但这静好持续了没有多长时间。
“咳咳咳。”
连续的咳嗽声像是一把利刃,割裂了空气中那根安静的弦。
阮青舒顺着声音抬眸,就看到傅瑾修倚在门框,深沉的眸光落在她的脸上。
她的呼吸窒息了一瞬,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一种错觉,那无意的一瞥,她似乎看到了傅瑾修掩藏在漆黑的平静之下,更为复杂的情绪。
他捏紧拳头,掩着唇,看着她的目光很温柔,甚至温柔过了头,就像是一个精致的陷阱。
但很快,她打消了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想法。
不过三四秒,她又低下了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说道,“我还没好,你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好了。”
他看起来确实很疲惫的样子。
傅瑾修没有回答她的话,径直走了进来,打量她确实不大的房间。
这个房间,相比于这栋别墅,确实有些小了。但布置得很温馨,也很简约,除了必要的家具,再也没有多余的摆设,甚至让人不太能看出来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
摆在角落的那张桌子上,橱窗上,摆着最多的是设计各异的书本还有照片。xǐυmь.℃òm
那些照片依次摆开,但都是她十来岁的时候,有合照,也有单人照。
他看着那些照片,眼底漫开不易察觉的柔情,像是一汪春水冲散了他漆黑眼眸里的深沉和冷漠。
他视线落在那些照片上,薄唇动了动,“没有你小时候的照片?”
阮青舒手上的动作一顿,她也不知道傅瑾修怎么就注意到她的照片上去了,但她还是如实回答了他的问题,“我爸说,我小时候不爱拍照片,所以,就一直没怎么拍!”
傅瑾修淡淡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他的视线扫过桌子上还摆放着的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看起来应该是她曾经拍过的照片。
他的视线一一扫过,直至在那张明信片上停了下来。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张明信片是“寒川”当年的获奖作品,他唇角的弧度扯了扯,漫不经心问道,“你很喜欢这个寒川?”
她就一颗心,哪会见谁都喜欢。
她对那个寒川顶多就是敬仰,再说,连傅瑾修参加了那个比赛都不认识的人,说不定早就神隐了。
阮青舒扯了扯嘴角,淡淡地说道,“我喜欢的是他的作品。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怎么会喜欢他?”
“如果你知道他是谁,你会喜欢他吗?”
傅瑾修背对着她,问的问题有些奇怪,阮青舒当然不会喜欢,她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个很难的事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她和傅瑾修不就是这样,如果阮家没有破产,她没有翻到阮文良留下的信物,一切都不会开始,喜欢上他的那个瞬间也不会发生。
她就算是和那个寒川认识了,也不会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起码,她现在心里装着的人是傅瑾修,尽管傅瑾修不会爱她,但她也爱不了其他人。
这么算起来,也挺狗血的。
大概也是她的报应吧!
阮青舒心脏瑟缩了一下,但是声音还是不着痕迹的淡然,“当然不会!”
傅瑾修忽地转身,问她,“为什么这么肯定?”
阮青舒总不能说是因为她心里有人了,按照她对傅瑾修的了解,她不说她心里的那个人,他是不肯罢休的。至于她心里的这个人,在傅瑾修的面前,打死阮青舒都不会说出口。
而且,傅瑾修的口气也挺奇怪的,不知道是不是阮青舒的错觉,她隐隐约约觉得,傅瑾修是希望她喜欢上这个寒川的。
但是按照傅瑾修那种大男子主义,又不太可能,毕竟,他是那种,我不喜欢你,但是你也不能喜欢别人的无理霸道。
阮青舒停顿了一下,“如果这个人是宋远铭,你还会这么问吗?”
要是宋远铭,傅瑾修巴不得她说当然不会四个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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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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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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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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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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