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也知道有几分羞噪,偷瞟一眼祝忆蝶,还好,祝忆蝶一直死死闭着眼睛,没有睁开来,看来是真的羞恼到极处了。
销魂香也放在榻上,这东西好,一只羊是牵,两只羊是赶,也顺手拿起,与解药一道,放进了腰囊里。
又看一眼祝忆蝶,仍是一动不动,吴不赊不敢再招惹她,拨腿想要跳窗溜走,却又不知道药效彻底发挥出来要多少时候,虽然小红说是一刻钟,但这会儿是没钟表的,是沙漏的时间,可不太准,他若一溜,万一解药没见效前祝忆蝶又出什么意外,那就哭都没地方哭了。
在房中转了个圈子,眼光落到段七七身上,段七七歪在太师椅上,已死得不能再死,眼睛犹是瞪着的,吴不赊不敢与他对视,眼光下垂,落到了段七七的金腰带上,那腰带上缠着的金丝,少也有七八两金子吧。
尤其吴不赊一直都比较穷,这时也不管死人不死人了,走过去,一看,前面的扣比较特异,好象不止是腰带那么简单,试着一按,“卡”的一声,弹出个手柄来,好象是个剑柄,试着一抽,还真抽出一把软剑来,剑长三尺,秋水寒光,映面发寒,竟是一把极为罕见的珍品。
“这个好。”吴不赊大喜,把腰带整个儿解下来,入手极为沉重,至少有十好几斤,可刚才抽出的软剑最多不过两三斤啊,剑鞘怎么会这么重?吴不赊细看,剑鞘是鲨鱼皮的,四指宽,做工精美,外面缠着金丝,里面却是淡青色。
双层的?吴不赊心下一动,到中间一翻,里面果然有夹层,这一看,眼珠子都直了,怎么了?原来夹层里面,藏着个大宝山,一截一截,最前面两截装满了各种珍珠宝石,随后两截塞满了金叶子,再往后两截又是各种宝石,再后面又是金叶子,整根腰带,一共有七八截左右,一软一硬一软一硬分开装截,不是金子,就是珠宝。
段七七仇家太多,随时有给人追杀的可能,而他化身鸨母这些年,却又挣下了巨大的家产。
若是一些粗大的东西,例如屋宅金银,一旦给人追杀逃命,就都要舍下,于是段七七就把所有的财产都换成了珠宝黄金,可以说,他几十年来挣下的家产,绝大部份就在这根腰带上。
黄金也还罢了,虽然腰带重主要就是金子的重量,但一腰带金子换成银子最多也不过几千两,值钱的是那些珠宝,几乎每一颗都是价值千金,而这一腰带珠宝,又何止百粒,吴不赊虽然无法估量出真实的价值,但有一点他知道,这一次是发财了,真的发财了。
老实不客气,反手就把腰带系在了自己身上,腰带正面金丝缠绕过于招摇,反过来系,效果一样,抽剑同样方便,外表却普通得很,不招人眼,吴不赊非常满意。m.χIùmЬ.CǒM
这时突听到响动,回头,原来解药见效,祝忆蝶起来了,正摸索着穿衣服,见吴不赊回头,她抬眼狠狠的看过来。
这眼光凶,吴不赊吓得一颤,本就是给追杀怕了的,何况这会儿还心虚,怀里揣着人家几根毛发呢,下流不要紧,给骂做变态就不好意思了,忙陪个笑脸:“啊呀祝师姐,我视力不好,什么都没看见的,即然解药有效,那我先走了啊,你最好休息一会儿,让药效彻底行开再走。”
嘴上说,脚下飞快,到窗子前面,一翻身就钻了出去,回头看一眼,祝忆蝶已翻身下榻,转过身子在整理衣裙,眼睛已瞟向了外舱的宝剑,吴不赊心下发毛,再不敢吱声,到船舷边一看,金莲妹悠然自得的趴在老地方呢。
“龟妹,我下来了。”吴不赊打个招呼,腾身跳下,一打手势:“快走快走。”
金莲妹四脚划水,复往北行,吴不赊频频后看,还好,祝忆蝶并没有追出来,也不知是药效没有彻底行开手脚还有些不便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过吴不赊也担不了这么多心了,祝忆蝶不追来就好。
这一趟收获实在不错,到不仅仅是金腰带里的财宝,主要还是那份艳遇。
吴不赊手指轻搓,似乎仍能感受到祝忆蝶肌肤的柔滑香嫩,就是打死他,他也不后悔。
“死了也值。”吴不赊伸指在鼻间闻着,又想:“美人儿不会想不开吧。”
想一想应该不至于,虽然遭遇不堪,但应该还能够承受,终究保住了完璧不是?
段七七已死,至于吴不赊,后面肯定是恨了他的,但无论如何来说,吴不赊算是救了她,且也没有过于落井下石,只是稍稍占点便宜吃点儿豆腐,真就用得着寻死觅活?不至于,不过吴不赊的救命之恩估计也是抵消了,以后撞着,会不会拨剑就砍,那还是两说的事。
“花牡丹那臭丫头到底搞什么鬼啊?”想到牡丹,吴不赊忍不住骂了一声,但想着想着却又笑了,若没有牡丹搞的那一出,后面的这一切又怎么会发生,人生啊,就是这么爱恨纠结,纠结啊。
一路向北,还真上了岸,与金莲妹挥手告别,金莲妹依依不舍,叫了好几声,可惜它在陆上实在太狼亢了些,而且人家还有老公呢,否则吴不赊真要把它带在身边,就当了坐骑。
到附近村镇找了家酒店,叫了几样野味,半碗村酿下肚,水上漂了一两日,总觉得脚不落地,这会儿才安心了些,叫了小二来问,却就傻了眼,这儿哪里是什么分襄,居然是莱国。
原来吴不赊南辕北辙,当日下水,后来转了几个弯,方向就全变了,要回分襄,还得下水,若走陆路,不但要经过莱国,还得从息国的边城望襄郡穿过去,这一绕还真绕得远。
“这回真是自由了。”一直盼着单飞,这会儿真个单飞了,反到是有些儿失落的感觉,到不是盼着回去看陈刚那张臭脸,而是想回襄城去,找到牡丹,把牡丹恨得他吃肉的原因搞清楚。
从牡丹和祝忆蝶口口声声骂他狗王这一点来看,她们一直当他是襄王仲秋,也是啊,就吴不赊本人来说,实在没有得罪她们啊,得罪她们的,只能是襄王仲秋,可吴不赊不是襄王仲秋,所以无论有什么原因,都是可以解释得清楚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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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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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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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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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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