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庶女谋嫁>第二百七十一章 为他人做嫁衣
  林奕没有休息,银明鸢回房休息后,他出了客栈,牵过一匹马,翻上坐上,双腿一夹马腹,打马前往越阳城。

  战后的越阳城,宛如炼狱,从南城门进,地上横七竖八倒着缺胳膊断腿的尸体,路上鲜血横流,顺着街道的石缝直往下渗。

  西北风呼啦啦地吹,刮在人的脸上,割得皮肉生疼。

  林奕在南城门的大门口站了许久,刮过的风好似已经要将他的鲜血给冻住了,他才缓缓挪动了几下脚步,牵着马一路往前。

  战后场面的惨烈程度远超他的预想,林奕脚步虚浮,有些承受不住。

  远处走来无数士兵,专程过来打扫战场,他们像仍东西一样地将尸体扔到犁车上,待尸体堆积成了小山,再也放不下了,绳子一拉,便拉向火葬场。

  殷红的血沿着犁车一直往下流,流成一条鲜红的血路,一直蔓延到望不见的尽头。

  林奕想到鄞州。

  鄞州已经数十年没有经受战乱,百姓们的生活虽算不得多富贵,但免受了战乱之苦,倒也称得上一声安逸。

  不像越阳城,这些年难免有北戎军进犯的时候。

  生活在这里的百姓也总是担心敌人来犯,想必偶尔睡沉了,也会被噩梦惊醒。

  他以为鄞州就是全部,没想到这趟越阳城之行,却让他明白,到底是他见识浅薄了,他以为的衣食不愁,不过是那一小片地方,更多的人,都是活在挣扎之中。

  “林大人。”一个穿着铠甲的士兵上前朝他行礼,他应是上了战场,手臂受了伤,此刻正用绷带吊着,脸上还有已经干涸的血迹。

  林奕记得他,他是银凌迟身边的一个副将。

  “这战场还未打扫干净呢,您怎么过来了?”那副将问他。

  林奕凝着满地的血回答:“听说楚云铮逃了,我不放心,过来看看。”

  副将道:“将军已经派人全面追踪,想来很快就能找到楚云铮,大人不必担心,这城中血气冲天的,未免染了血污,您还是先回绿萝镇吧。”

  林奕木然地点了点头。

  过了片刻,他又问:“不知俘虏有多少人?”

  “一万三千五百多人,”副将回答,“这些人已经被我们分开关押。”

  “那些俘虏,你们打算如何处置?”林奕紧接着又问。

  “按照惯例,是要他们给我们西北军死去的将士陪葬的,但我听副帅的意思,这次怎么处决,要先问问殿下的意思,此次我军能大获全胜,皆是依仗殿下,我如今对殿下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殿下英明,想来如何处置这些俘虏,殿下也有自己的考量。”Χiυmъ.cοΜ

  若是以往,林奕只会认为她一个小姑娘,能考量出什么,但现在,脸还尚疼的林奕是断然不敢再小看那娇小的姑娘了。

  他也好奇,银明鸢会作何决定。

  “大人快回吧,我也去忙了。”副将拱了拱手,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林奕也准备返回绿萝镇,然脚步还未迈出,北方有马极奔而来,风一阵地从林奕面前跑过,往南城门而去。

  林奕忽有不好的预感,赶忙上马追上去。

  他没猜错,那士兵是去绿萝镇向银明鸢禀报军情的。

  银明鸢正睡得沉,却又被吵醒,进屋禀事的是宜荷姑姑,宜荷姑姑面色极为难看,立在床前半弓着身,朝银明鸢道:“明夏的十万大军趁北戎攻打越阳城的时候,接连拿下了北戎十三座城池,斩了北戎守城十二人,杀北戎将士四万人。”

  银明鸢一个激灵,瞌睡顿时去了干净。

  她问:“明夏是谁领兵?”

  “洛王,秦墨琰。”宜荷姑姑道。

  银明鸢很沉地闭了一下眼,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怒的,脸色格外难看。

  许久后,她吐出一口郁气,沉声道:“好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愧是深思熟虑、算无遗策的洛王殿下。”

  她简直心服口服。

  立在床前的知香一听是自家王爷,吓得面色一白,心虚地低下头去,颇有种里外不是人的悲怆,怕银明鸢因此对她生了不喜之心。

  银明鸢此次初入朝堂,第一次上战场,就立下此等大功,着实让宜荷姑姑佩服,她原还沉浸在极大的喜悦中,以为至少短时间内,无人能越过他们皇女的功绩去,却没成想,还不到一日,南江对岸的洛王就隔着一条江、几座城池生生打了她的脸,让她清醒一点。

  他们南苍毁北戎军十万,自身也付出了不少代价,却没有得到一金一城。

  明夏倒好。

  趁楚云铮带走了北戎南境主力,一日之间,十三座城池手到擒来,跟天上掉下来的似的,白白捡了大便宜。

  这两相对比,银明鸢这点功绩,倒算不得什么了。

  功绩不功绩的,银明鸢倒是不在意,她在意的是明夏这次显然是早有准备,那秦墨琰指不定是早就等着这一天,一旦楚云铮南渡,他就直取北戎城池。

  她有种被算计的糟糕的感觉。

  她一路思虑,精心谋划,请君入瓮,到头来竟是为秦墨琰做了嫁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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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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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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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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