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错惹亿万老公>第220章 番外六
  “沈小姐,您回来了。厨房里已经备下了醒酒汤,我去端来。”

  宝珠见沈笛醉醺醺地回来,心想这女间谍肯定是和她的同伙去哪里鬼混了,强忍着她身上的酒臭味,一边扶着她上楼,一边乖巧地说着。

  扶到了卧室,沈笛像滩烂泥一样,华丽的黑丝裙裹着水蛇的腰身,倒在宽大的西洋床,血红的蕾丝床幔映照得她苍白的脸颊有些鬼骨阴森。

  她半睁着惺忪的眼睛,含糊不清地叫道:

  “我还要喝酒!我还要喝酒!我们不醉不归!哈哈哈!”

  “沈小姐,您不能再喝了,您先歇着,我去给您端醒酒汤。”

  宝珠一边给沈笛脱着黑色缠带高根鞋,一边心想着这女间谍肯定是摸到什么情报了,才这么得意忘形地发酒疯,她心里小声地唾弃着,脱完鞋,她快速地下楼。

  沈笛听到宝珠的脚步声逐渐远了,她突然一个激灵从床上翻身下来,赤足跑到窗台边,她看到自己早上出门前铺在窗户台上的玉米粒和面包屑,已经不见,而那早已凋谢的红蔷薇也被移走了,窗台上的摆饰今天换上了几盆秋菊、文心兰,还有西洋鹃。

  她心里一沉,立即吓出一身冷汗,她急忙拉来房门,发狂地用嘶哑的嗓子破声大喊:

  “宝珠!宝珠!你这死丫头给我滚过来!”

  “沈小姐,您叫我,醒酒汤我给您端来了,您趁热喝吧。”

  宝珠正迈这小碎步从厨房里出来,远远听到沈笛扯着喉咙大喊,忙摇晃地拖着托盘,加快了步子进门。

  她把一碗腾着热气的醒酒汤双手奉到沈笛面前,低头嗫嚅着说:

  “沈小姐,请趁热喝吧。”

  盛怒之下,沈笛施着厚粉的脸颊变得青白,那涂得红艳的嘴唇此时却像一张滴血的血盆大口,令人望而胆寒。

  “谁要喝这破汤!”

  沈笛把宝珠奉在她面前的汤碗用力一摔,热汤顿时浇在宝珠脸上,瓷碗碎地的声音清脆作响。

  宝珠痛得嘶牙,她瘦削的肩膀因疼痛瑟缩得颤抖着,她眯着眼,额发上、脸蛋上都是茶汤沫子,两腮顿时红肿起来,她连忙用衣角揩自己火热的脸,忍着气不敢出声。

  “谁让你动我的房间?那两盆破花谁收拾的?!”

  沈笛正眼不瞧一下被烫伤的宝珠,仍然凶狠地拷问道。

  “沈小姐,花是我换的,我见那两盆红蔷薇耷拉着不好看,便从花圃里搬了两盆秋菊过来,我以为您爱看鲜花。”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沈小姐,我就是给您换了花,别的我什么都没动。”

  “窗台上,有没有看到别的东西?”

  “除了花,和窗台上的一些碎玉米、碎面包,我什么都没看见。我怕着些食物碎屑招惹蚂蚁,便打扫了窗台的,给您重新布置装点了一下。”

  “下去吧,以后不准进我的房间!”

  沈笛冷冽的命令,僵硬的嘴角布满着恐怖的气氛。

  “知道了,宝珠不敢。”

  宝珠忍着痛和委屈,默默地拿来扫帚扫着地上的碎片,一张红得猪肝的脸火灼般的痛,她却隐忍着。

  沈笛阴冷地丢下一句命令,自顾地上楼,她回到窗台边,盯着那些碎屑出神,她深锁着眉,勾着下巴沉思,她推开窗户,望四周张望,可仍然不见鸽子的踪影。琇書蛧

  那只白鸽是她训练了三年的信鸽,一向准时,不可能飞错了方向吧?她心里揣度着,把目光看向了她房间东边的一扇花格窗户,那是大房沈笛的窗户,窗台上被小娜精心地装点着,摆满了芳香四溢的西洋鹃、蝴蝶兰和芙蓉。

  “白鸽被沈笛捉住了?”

  忽然,沈笛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很难判断自己训练有素的白鸽,可能也有差之毫厘的时候,因为东边的窗台与自己的窗台仅仅数十米之隔,而且两个窗台的布置也几乎一样,她也见沈笛的丫头跟着模仿她在窗台上撒面包屑、碎玉米,以为她是在吸引鸟雀,会不会是那只笨鸽被她家的窗台给吸引了去?然后,贪吃的鸽子吃了她家的面包屑,却被小娜那丫头捉住?

  不行!要赶紧找回来!晚了,就彻底完了!

  “宝珠,给我提灯笼!”

  沈笛迅速抓了一件披衣,蹬上半跟拖鞋,动静大地下旋转楼梯。

  还在擦着地板的宝珠听到沈笛的叫唤,慌忙把抹布扔到铜盆里,用衣角揩了揩湿漉的手,去偏房提了一盏八角宫灯出来。

  “沈小姐,这么晚,您这要是去哪儿?”

  “废话!给我提灯!去找少夫人!”

  宝珠一听,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那只白鸽还在少奶奶屋里养伤,应该还没有复原,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这个女间谍真有这么狡猾,她竟然猜到了?

  “磨唧什么!快带路!”

  沈笛见宝珠磨蹭,心里生恶,脸色又顿时黑沉沉,加重了语气命令。

  “是,沈小姐。”

  宝珠紧张地跟着她走,心里却想着应急之策。

  穿过一丛假山,绕过小桥流水,沈笛快步飞奔到楚洵住的主楼。

  “小娜姐姐,少夫人睡下了吗?”

  宝珠提着八角灯,引着沈笛上台阶,正巧碰见小娜从屋子里端着一脚盆脏水出来。小娜见沈笛怒气冲冲,心想来者不善,便走过去,有意无意地端着木盆,往沈笛身上泼去。

  “好啊!你这没长眼珠的丫头,你敢往我身上泼脏水?!”

  沈笛胸襟顿时湿了一大片,她抖着手,指着小娜,恶狠狠地追步过去,想就势教训教训小娜。

  小娜连忙说声自己不是有意的,连忙端着木盆往里屋跑。

  “站住!你敢冒犯我,看我怎么教训你!”

  沈笛扬起手臂,往沈笛房间追去。

  “出什么事啦?沈小姐,有什么事,你明天再说,别吵醒了孩子,元元刚刚才睡着。”

  沈笛皮笑肉不笑:

  “少夫人,我现在代理管家,你屋里的丫鬟不懂尊卑,冲撞了主子,是不是该好好管教下?!”

  “沈小姐,我好怕啊,我好怕呀!你有本事来追上我呀!”

  小娜向沈笛胜利地扮着鬼脸,有意引着沈笛往院子外跑,被激怒的沈笛果真跑去撵像燕子一样灵活闪躲的小娜。

  “少夫人,快!把鸽子藏好!”

  “沈小姐,你饶了我吧!我不是有意冲撞你的,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好不好?”

  小娜一边笑着,一边假意求饶,她穿着轻便的布鞋,在鹅卵石铺成的甬道上如履平地,轻盈的身子健步如飞,沈笛虽然受过职业特工训练,但身上包裹得紧紧的旗袍,让她迈不开腿,加之脚上穿着细高伶仃的高根鞋,给她两双腿,她也跑不过小娜。

  小娜远远地把沈笛抛在后面,看着沈笛追不上了,小娜饶了一个圈,直接跑到了二姨太李婉容的厢房。

  “好你这个鬼精的丫头,原来是想调虎离山,看我怎么找你主子算帐!”

  跑到一半,沈笛大呼上当,为了逞一时之气,竟然把自己的正事该忘了!

  她抽了自己一个嘴巴,狠命地返回楚洵的正楼。

  “少夫人,今天我要老帐新帐和你一起算!宝珠,给我进去搜!”

  沈笛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楚洵屋子,双手叉腰,指派宝珠进屋搜查。

  “沈小姐,搜什么?”

  宝珠立在原地,莫名其妙地问。

  “少哆嗦,我要你搜就搜!”

  沈笛一把把立在门口的宝珠推进门。

  “少夫人,宝珠得罪了。”

  “出去!出去!少夫人的屋子,可是你一个外人可以随随便便搜的?!”

  “去!去!去!”

  沈笛一把把小娜推翻在地,夺门而进。

  沈笛听到外间的争执声,慌忙下床,轻轻拍了拍受惊的孩子,关上里屋的房门,气怒地出来。

  “沈笛,深更半夜的,你不好好躺着,来我屋子撒什么泼?”

  楚洵绝美的脸颊波澜不惊,不疾不徐地正色道。

  “少夫人,有人看见你屋里的女佣偷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我是来执家法的!”

  沈笛冷哼一声,假装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捉贼捉赃,捉奸拿双,沈小姐,如果你没有证据,就不要轻易血口喷人!否则,我会让你下不了场!”

  楚洵冷冷地回应。

  “你敢不敢让我进去搜?”

  沈笛张狂地逼问。

  “没有证据,你凭什么搜?”

  “身正不怕影子斜。沈小姐,我可警告你,你要搜不出什么,那我就告你诬赖罪,家法第几条,你应该很清楚?!”

  沈笛放肆地大笑:

  “你放心吧,少夫人,我会找到的!”

  楚洵只好冷眼看着沈笛四处搜寻,却一无所获,后来竟然闯到内屋,把元元也闹醒了。

  沈笛见搜寻无果,正懊恼地要鸣锣收兵,这时,陆夫人疾步过来。

  “沈笛,你好大的胆子!让你管家,你却胡作非为,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从今天起,收回你的管家权,给我安安分分!否则,我要请你离开陆家!”

  看着严厉的陆夫人,沈笛马上收敛住张狂,她强忍着凶狠,灰头土脸地打道回府,她为了继续潜伏,不得不服从。

  ......

  三日后的一个夜晚,墙壁的挂钟,准时指向九点三十分,白鸽飞回来了,落在沈笛的窗台上,召唤着主人。

  “咕咕咕……”

  沈笛正气闷地躺在床上,为小娜那丫头冲撞她生肝火,本想这次连带沈笛主仆都好好教训一番,谁知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这管家之权也给二姨太给收了回去。

  她听到鸽子咕咕叫,慌忙从床上蹦下来,惊喜地跑到窗台边,哗啦一声把猩红窗帘拉开,那只白鸽果然在她窗台的花丛中啄食花籽。

  “小白,过来!”

  她伸出手掌,温柔地叫唤那只鸽子。

  鸽子果然扇动着翅膀,落到她手掌。

  她把鸽子捉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完全没有变化,和原来一模一样,但这只鸽子失踪了一个礼拜,她又不免生疑,她打开床头柜,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放大镜,把鸽子捉到台灯下仔细地审查。

  鸽子的羽毛似乎完好无损,不过有一条腿上的鸽毛,在放大镜的搜查下,她那双狡诈的眼睛,还是看出了细微的端倪。原来,有一圈鸽子腿上的绒毛修剪地很平整,比周围的绒毛要短上一公分!

  她心里一震,马上扒拉开绒毛,果然在鸽腿粉色的皮肤上发现了一条线状的白色伤疤,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在放大镜下,这条伤疤还是触目惊心。

  沈笛断定这只鸽子应该受了伤,还被人人为的手术救治,此时,她心里七上八下,她的商业情报还是否安全,是否还可信?

  她从鸽子腿的铝管内抽出了一截字条,字条上的内容,她反复斟酌:

  “蝙蝠出洞,九月二十三日碰头。”

  蝙蝠?她在记忆中搜寻,难道是新来的联络员,要求与他接头?

  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显示的日期是九月二十二日,这么说,离碰头的日子还有一天?

  她把鸽子重新放飞,转动酒柜上的一瓶法国红酒,一条秘密通道瞬时打开。

  二十分钟过去,发报机有了反馈,昏暗的手电光下,一张白色的电报纸吐出,她急忙把纸抽出,一字一字地反复看着电报上的内容:

  “蝙蝠已出洞,迅速与之会合,听从她的派遣。”

  “看来那只鸽子还是可靠的,看来我这几天神经太过敏啦,我该好好放松下!”

  沈笛自言自语,她冷艳的唇角松弛地笑了笑,她抖了抖自己身上的灰尘,随手从酒柜里取了一瓶洋酒,和一个高角杯,坐到窗台边放松地品酒。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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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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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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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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