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两军在东岸的争锋相对,各有损失。

  但总得来说,还是大汉占了上风。

  毕竟司马懿领着十多万大军,让万余汉军在武功水两岸来来去去,竟是莫得奈何。

  由此可见,丞相这些年在汉中练兵讲武,再加上某只土鳖开了某些奇奇怪怪的外挂。

  比如说武器比较硬,又比较锋利,又比如铠甲更加厚,披甲率更高啥的。

  导致汉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这次丞相虽然只带了六万多战兵北伐,留了三万人在汉中守卫天子,以防魏国再次从汉水逆流而上偷袭。

  但这六万战兵,足以抵十余万魏军。

  虽然这一次渡水之战,算不上双方的大军主力决战,但司马懿已经敏锐看到了魏军与汉军之间的差距。

  此战过后,他彻底熄了对诸葛亮主动出击的心思,一心只要固守。

  关中水流的暴涨,不但是对司马懿来说是好消息,就算是魏军其他人来说,似乎也是好消息。

  “秦……秦将军,这,这是一个最好的机会!”

  邓艾才来到汧县,渭水就立刻上涨,他大喜过望,连忙找到秦朗:

  “大水一来,五丈原的蜀虏大军就更不可能渡过渭水,此诚将军立功之时也!”

  同为受曹操宠爱的假子,秦朗与何晏是两个极端。

  何晏好出风头,急于富贵,又不知收敛。

  曹丕为世子时,何晏所着服饰居然与世子类似,导致曹丕非常厌恶他。

  所以在曹丕当上皇帝后,何晏连个小官都没捞到。

  而到了曹叡时代,何晏又是浮华一案的主要人物,同样遭到曹叡的嫌弃。

  与何晏不同,秦朗为人低调谨慎,与人为善,曹丕时代时四处游历,曹叡登基后,立刻召他入朝为官。

  不但经常让他陪伴出行,甚至私下还亲热地叫他的小名“阿苏”。

  故邓艾虽是出身低微,但因为他是大司马派过来的,所以秦朗也从来没有轻视他。

  此时听得邓艾的进言,他略有犹豫地问道:

  “邓将军何以教我?”

  邓艾连忙回道:

  “秦将军此番领军镇守汧县,为的就是防备冯贼从关口而来。如今冯贼被阻于桥山,将军手握陛下所托五万重兵,岂无意乎?”

  秦朗沉默,好一会这才说道:

  “我先受武皇帝厚恩,如今又受陛下重信,只恨不能杀尽贼人,以报国恩,又岂敢说无意?”

  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

  “然贼人凶悍狡诈,吾又天资愚钝,有失君望,实是惭愧!”他看向邓艾,“若邓将军有计教于我,朗铭感肺腑。”

  “不敢不敢!”邓艾连忙还礼,这才继续说道,“蜀虏统军所赖者,不外乎葛贼与冯贼,即便那魏延,在吾看来,亦不过一勇夫耳。”

  “故现在葛贼被大司马拖在五丈原,冯贼被郭将军挡于桥山,此二者,领蜀虏大部兵力。余者碌碌,皆不足为虑。”

  邓艾说着,举起左右手,皆握成拳,作相对冲撞状,“此番蜀虏欲南北夹击,已是被大司马所破矣!”

  “葛贼与冯贼正如双拳并进,反被大司马缠住,如今皆是进退两难,却不知胸膛要害已暴露于我等眼前。”

  邓艾越说越兴奋,比比划划地说道:

  “而将军的五万重兵,正如利刃,可刺向蜀虏心脏要害!”

  秦朗自不是傻子,他听得心头一动,试探地问道:

  “陇右?”

  “正是!”邓艾以拳击掌,激动道,“冯贼领军穿过大漠,凉州定是空虚,而陇右的大部兵力,又与辅国将军相持于泾水。”

  “将军之上策,莫过于领五万人马,直破陇关,到时非但陇右可下,就是凉州亦唾手可得!不世之功,非将军而何?”

  秦朗听了,怦然心动。

  只是他想了一下,终究是摇了摇头:

  “陇关若是轻易能下,当年张将军(张郃)就不会有街亭之败。”

  当年秦朗临危受命,与王双同守汧县数年,防备蜀虏从陇关而下,他又岂会不知道陇关这一带的情况?

  莫说陇关的守军,乃是冯贼亲自带出来的悍贼,就是陇关附近几个山路小道,亦皆筑有烽燧。

  不管是大军正面攻下陇关,还是偏师偷绕山道,都是难啊!

  听闻秦朗说了陇关的情况,原本正有意领军偷越陇山的邓艾,满腔的热血登时就凉了一半。

  他想了想,终是不气馁,继续说道:

  “既如此,那末将尚有一中计。”

  “邓将军请道来。”

  “秦将军且看,这是萧关,这是安定郡,而邓芝所率的陇右贼军,正处于安定最东处,与萧关相隔甚远。”

  “若是我等能从回中道……”

  邓艾的话还没说完,秦朗就大惊失色:

  “此非当年曹大司马与冯贼相战于萧关的故事?”

  此次秦朗主动来到汧县,实是硬着几分头皮的。

  毕竟萧关一战,对他而言,当真是如同恶梦。

  当听到冯贼不在陇右,而在桥山时,他心里其实是暗暗松了一口气,有些庆幸。

  如今听到邓艾又建议走曹真走过的路,他下意识地就是一阵心悸。

  邓艾没想到秦朗一听到走回中道,反应就这么大。

  再看到秦朗脸上的神色,心里就是一阵纳闷:

  就算萧关一战,冯贼两万败曹大司马的十万大军,也不至于让人这般闻之而色变吧?

  怎么郭将军如此,秦将军亦如此?

  所以冯贼当年究竟是干了个啥?

  邓艾的念头还在打转,秦朗已经断然拒绝了他的建议:

  “汧县乃关中西边门户,万不可有失,更何况萧关乃是重关,贼人岂会无备?若是萧关不下,汧县却被贼人趁虚而入,如何是好?”

  秦朗除了对回中道有些忌讳之外,其实也是怀了与司马懿一样的心思:

  葛贼欲渡水而不得,冯贼欲翻山而不能,只要拖下去,他们除了退兵,别无他途。

  至于安定的贼军,不足为惧。

  此可谓十全无虞,何须冒险?

  若是轻易冒时,万一败了,关中沦为不可收拾的局面,谁能担得起责任?

  邓艾一听秦朗再次拒绝了自己的建议,不禁有些气急:

  “将军拥重兵,却坐看贼人猖獗,失败敌之机,此恐非为将之道啊!”

  秦朗也不生气,他自是知道邓艾说得有些道理。

  蜀虏大军主力已明,自己若是仍坐守汧县不动,未免有些胆怯。

  但汧县又是重地,万不可失,自己不可能轻离。

  他看向邓艾,温声道:

  “邓将军莫急,我只说了要防备汧县被贼人趁虚而入,并没有说未必不能按邓将军的建议一试。”

  邓艾为人高傲,脾气本来不太好,方才口出恶言,已是有些后悔,此时看到秦朗竟是不计较,心头就是一阵惭愧:

  “秦将军此言何意?”

  “吾要镇守汧县,自是不可轻离,但正如邓将军所言,此时陇右极有可能是兵力空虚,此时汧县倒是用不上这么多兵力。”

  秦朗说到这里,故作沉吟,“若是有人愿意领军北上……”

  他看了一眼邓艾。

  邓艾会意,连忙大声道:

  “若是将军不弃,艾愿意一试!”

  秦朗微微一笑:

  “此计本就是邓将军提出来的,邓将军既能主动请缨,正是最好不过。”

  “不过邓将军资历不足,怕是不能服众。我再给将军派一猛将,辅助将军。”

  邓艾自然知道自身的不足,连忙说道:

  “秦将军请说。”

  “汧县原守将王双,勇猛无比,历经三朝,资历甚重,有他相助,邓将军则无虑矣!”

  秦朗与王双共守汧县数年,自有交情在,他相信若是自己亲自出面,王双肯定会给他这个面子。

  邓艾大喜:“多谢将军。”

  “却不知邓将军欲领多少人北上?”

  “一万足矣,只要能引得安定郡的蜀虏回师,不敢轻动,便算是成功。”

  蜀虏三路大军,最不要紧的是安定郡那一路偏师。

  怕倒是不怕,但却犹如蚊蝇般嗡嗡嗡地烦人。

  就算是拍不死,把它赶走,落个清静,也是好的。

  那样的话,就可以专心对付五丈原的葛贼。

  到时候说不得可以再从陈仓方向过去,呼应大司马。

  但见秦朗果断地说道:“那吾便分你两万。”

  他从洛阳领了五万中军过来,再加汧县原有的守兵,足有近七万。

  分出去两万,根本无关紧要。

  邓艾大喜过望!

  商议已定,秦朗倒也雷厉风行,立刻调拨人马。

  邓艾和王双领着兵马,顺着回中道向萧关奔袭而去。

  一直在密切注意汧县动静的王平,在得到细作的消息后,连忙派人下山,前去通知萧关。

  只是从陇关下山,再往北走,最后还得往西翻一遍陇山,这才能到达萧关。

  这一绕,却是比回中道远多了。

  而且陇右确实如邓艾所料,除了紧守重要关口,再没有多余的兵力。

  王平通报敌情的作用,一个是让萧关加强防备。

  另一个,则是让安定郡的邓芝知晓,后路可能有险,若事有不谐,立刻回师。

  就在关中汉魏双方相互攻防的时候,远在北边的冯刺史,终于有了一个小小的进展。

  苦攻数日,第一个山头的魏军营寨终于被攻破了。

  无当营和暗夜营的将士,趁着前头鏖战正酣,从西边的险地翻越而上。

  魏军一时没能反应过来,而且又抽不出足够的人手,被汉军来了个腹中开花,顿时大乱。

  寨门失守之后,寨里的魏军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精制的牛皮靴用力地踩在倒地的寨门上,发出“咔咔”的响声。

  冯刺史在姜维赵广的陪同下,来到这个让他头疼了数日的坞寨。

  寨里已经看不到一个活着的敌人了。

  逃掉的魏军十不足一,受伤没能逃掉的魏军士卒都被杀红了眼汉军挑出来,一刀捅死。

  魏军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满一地,就像渔夫从网里倒出来的鱼一样。

  将士们正把这些尸体挪到一处,准备一起丢到山谷里。

  几个烧着的木头还在冒着余烟,空气中飘散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怪异味儿。

  “这是魏之精兵啊!”

  冯刺史喃喃地说了一句。

  不到最后关头,死守不降。wWW.ΧìǔΜЬ.CǒΜ

  他抬起头,越过重重山头,层层坞寨,看向远处那一座主峰。

  那里,就是兴隆关。

  如果从这里一直到那里,都是这种营寨,怕是要流干将士的血。

  姜维沉默。

  他心里第一次有些动摇起来:莫不成这一次,当真要无功而返?

  “把普贺于叫过来!”

  冯刺史身为统帅,他没有时间去想这些有的没的,甚至有时间也不能想。

  若是统帅都没有信心,那么此战必败。

  轲比能的儿子普贺于很快被带过来了,同来的还有轲比能的女婿郁筑革建。

  “冯君侯,你唤我可是有事?”

  普贺于对着冯刺史说话时,目光却是悄悄地瞟了两眼站在冯刺史身边的姜维和赵广。

  虽然来之前,自家大人已经叮嘱过自己,千万不要小看这位冯郎君。

  但普贺于这一路来,常常看到冯刺史和这两个俊美男子形影不离,心里终是有一丝鄙夷。

  冯刺史背对着几人,一直看着前方的山岭,让人看不到他脸上的神色:

  “我军已经攻下了第一座营寨,下一个寨子,就交给普贺于首领了,如何?”

  普贺于看到冯刺史跟自己说话,连身子都没转过来,这等高高在上的姿态让他很是不爽:

  “冯郎君,我们鲜卑人,善操马而不善攻城,倒不是说怕死人,我们大鲜卑是不怕死的。”

  “但就怕这攻不下来,误了冯郎君的大事啊。”

  操汝阿母!

  你可真是小母牛倒立,还善操马?

  冯刺史终于转过身来,满脸的和善笑容:

  “我素来知鲜卑勇士骁勇善战,所以这才与轲比能首领盟誓,一起南下攻打关中。”

  “当然,我虽是答应了轲比能首领对长安的要求,但前提是鲜卑勇士必须出力才行。”

  “说实在的,此次我军苦战数日,伤亡不小,必须要休整一番,若是普贺于首领攻不下来,到时我们再上就是。”

  有情有理的一番话,直接就把普贺于的嘴给堵死了。

  攻下长安是轲比能与冯刺史的约定。

  普贺于若是想出工不出力,那可就别怪冯某人跟轲比能首领说道说道,这长安的金帛子女,怕是没办法给你们了。

  再说了,既然你们大鲜卑的勇士不怕死,又怎么会攻不下一个小小的营寨?

  只是这数日来,普贺于又不是光在树荫底下乘凉,自是把汉军的攻营看在眼里。

  倒不是真说没信心攻不下来,毕竟一个山头的营寨估计也就数百人,就算大一些,估计也不会超过一千人。

  真狠心拿人命填,怎么着也能填下来。

  但要填多少人命,那就是个问题。

  更别说胡人确实不如汉人善于攻城。

  看着普贺于胀红了脸的模样,赵广不禁在心里嘿嘿一笑:

  “区区胡儿,居然还想跟兄长争论,怕是不知道什么叫巧言令色?”

  普贺于被冯刺史这么一挤兑,终是不得不点头答应:

  “好,那下一个营寨,便由我大鲜卑勇士来攻!”

  冯刺史微笑:

  “有劳普贺于首领了。”

  普贺于不知道什么叫皮笑肉不肉,但他看着这个人的笑脸,不知怎么的,总是觉得可恶至极,恨不得往他脸上捣几拳!

  他再看了一眼姜维和赵广,心里不由地更是鄙夷更甚,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看着他的背影,冯刺史目光幽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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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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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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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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