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蜀汉之庄稼汉关银屏张星忆冯永>第1306章 并幽之事
  李学监的家,或者一家妻小所住的地方,其实也算是在大河工坊学堂的范围内。

  不过那里是专门划分出来的学堂职工及家属生活区。

  房子是一套二进二出的大红砖瓦房。

  火炉火炕一应俱全,冬日里还有免费的石炭供应。

  老婆孩子热炕头,衣食无缺有胡姬。

  小日子过得,委实不错。

  至少比起早起被发配到越巂边县那种地方,一切都要自己动手,还得时时受到生蛮威胁的日子,好了不知多少倍。

  这不,拐了个弯,就看到自家大院门口,站了一位妇人,正翘首以盼。

  看到了李学监,妇人眼眉弯弯,迎接上来:

  “阿郎回来了?”

  “嗯,不是跟下人吩咐过了,我会晚些回来?”

  妇人的汉话,说得很是流畅,但用心注意听,就会听得出,语调偶有些古怪,带着胡音。

  这并没有什么奇怪,常年生活在边塞的汉人,都会在不自觉间,染上一些边塞才有的习惯。

  不过妇人的声音轻轻柔柔,听着让人比较舒服:

  “总是要看到阿郎才安心。”

  她的母亲是九原遗民。

  当年曹操尽弃九原之地,把所有的汉胡都迁往太原等地。

  总有一些人,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继续滞留在这片广袤无比的大草原上。

  更别说这几十年来,中原动乱,不知有多少汉人女子,或跟随家人逃到塞外,以避战祸。

  或有边塞的胡人趁乱跑到内地抢掠,有些汉家女子,不得已流落塞外。

  历史上有名的才女蔡文姬,家世可谓显赫,不也照样被匈奴人掳掠到胡地?

  只不过李学监的外姑,很显然没有蔡文姬的好运,最终并没有能回到中原,只能委身于一个小部落头人。

  若是按历史原来的进程,李学监的这位妻室,也会嫁给胡人,并给胡人生下孩子。

  然后后代会渐渐地完全变成胡人。

  但幸好,这条历史线,多了一只非法穿越的土鳖。

  李学监的胡人外舅,早年没有随大流内迁,但最后还是被跑来九原舔伤口的轲比能吞并。

  那时的轲比能,被秦朗打败,底下的人逃的逃,离的离,叛的叛,可谓元气大伤。

  为了收拢人心,他倒是没有对九原上的部落太过苛求。

  于是这个小部落摇身一变,由匈奴人变成了鲜卑人。

  谁料到再过几年,冯某人领汉军经过九原,后面的事情就很清楚了。

  鲜卑人也好,前匈奴后鲜卑人也好,九原上的胡人精锐,一部分被冯某人在桥山一把火烧成灰。

  剩下的一部分,冯鬼王也没有打算放过,甚至不惜从桥山亲自领军赶回来斩草除根。

  在这一战中,李学监外舅那个墙头草小部落,族中青壮几乎死伤殆尽。

  若不是汉军及时派出官吏,稳住九原局势,说不得只剩下一些老弱妇孺的部落,就得当场灭族。

  不过嘛,事实上和灭族也差不了多少了。

  幸好匈奴人有阏氏掌权的传统,才接手部落的李学监外姑,下一刻就决定举族投靠汉人。

  族里有没有人愿意不知道,但面对挟着大胜之威的汉军。

  以及汉军麾下那群恶狗——举着铮亮马刀的胡骑义从——肯定是没有人敢这个时候站出来说半个不字的。

  一个族长是汉人女子的部落,主动前来投靠,对当时留守九原的刘良许勋等人来说,可算得上开了个好头。

  所以自然是被拿作树立了一个榜样。

  再后来嘛,就不必多说了。

  九原都督府成立,设大河工坊学堂,通过凉州考课的李明,从凉州调至九原担任大河工坊学堂的学监。

  在某一日,正在大河边上散步欣赏“长河落日圆”美景的李学监,忽然听到了不远处传来了汉家唱胡音。

  好奇望去,就看到了一位沐浴在金辉的牧羊女子,正轻轻地挥舞着手里羊鞭,一上一下,一上一下,就像是重重地敲在他的心上……

  还是那句话,常年生活在边塞,无论是谁,都会或多或少染上一些边塞的习惯。

  李学监这些年来,从越巂到凉州,再到九原,见过汉夷汉胡乃至夷胡相混的事情,更是数不胜数。

  别的不说,光是那位姓冯的带头,娶了一位蛮女为妾,甚至朝廷还给蛮女封了名号,就足以给底下的人立了一个无比恶劣的榜样。

  在李明还没有离开越巂的时候,他就听说过,不知有多少娶不起妻的穷苦人,跟着兴汉会跑去南中种茶种甘蔗。

  娶不起汉女没关系,反正夷女会倒贴啊!

  娶妻又娶妾,生儿又育女,生活乐开怀。

  当他来到凉州,更是亲眼见到胡女是如何想方设法嫁给那些兵卒武夫的。

  毕竟官府的政策推动,再加上这些兵卒武夫的身家,对胡女来说,委实太有吸引力了。

  本来李学监也曾恶狠狠地鄙视过,甚至唾弃过这等禽兽乱象。

  狄夷,禽兽也。

  这不是禽兽乱象是什么?

  只是作为大河工坊的学监,官府派两个胡姬过来服侍起居,好让李学监能专心教学,也是很正常的事,对吧?

  日久之后,李学监觉得,亲自教化胡女,其实……也是吾辈应当担起的责任。

  毕竟真要追究起来,这也不算是冯某人开创的先河。

  比如说,伏波将军之后,马腾之父,大汉威侯马超之大父,马平正是身体力行,教化羌女。

  这才有了为季汉立下大功的马氏一族。

  如果公开指责这个,那不就是打季汉开国元勋的脸吗?m.xiumb.com

  特别还是五虎上将的脸。

  这一天的黄昏,李学监遇到了让他心动的牧羊女,再加上胡女久日的腐蚀,他突然想学一学前辈了。

  然后牧羊女不但带了一众奴仆牛羊作为嫁妆。

  甚至还从族里精心挑选了最美的两个胡姬陪嫁过来。

  食髓知味的李学监不由仰天长叹:

  汉夷如一,果真德政是也!

  “前几天学堂不是来了个新教习么?看到他,有似看到昨日之我,故而今日寻了个机会,与他谈了谈。这才回来晚了,倒是让细君担心了。”

  李学监一边和夫人往家里走,一边解释道。

  “学堂的新教习?”李学监的夫人眼睛微微一亮,“还是和阿郎有相似之处,想来定是个上好的郎君。”

  看到细君的模样,李学监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他摇了摇头,笑道:

  “我说的是以前的我,可不是现在的我。那个新教习,虽然不是大家族的嫡系。”

  “但他的家族,少说也有五百年传承,比我们蜀地李氏,还多百来年。”

  “他虽被流放至此,但初来乍到,身上世家子的那份锐气未消,定然是不可能看得上你们族里的女子。”

  同为世家子,李学监自然是最为了解冯传的想法。

  李学监夫人闻言,脸上微露失望之色:

  “这倒是可惜了。”

  然后又释然:

  “能让阿郎另眼相看的郎君,想来定是有过人之处,有些锐气,那也是应当的。”

  李学监再次摇头笑道:

  “不过就是不欲他走弯路罢了,要说锐气,那些青衣郎君,才是真正的锐气逼人。”

  说实在话,李明在考课时候,第一次见到“学院四句”时,心神当真是被震得摇曳不止,无以复加。

  更让他震惊的是,在他接触到的不少学院学生,有许多当真是以这四句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那种蓬勃昂扬,甚至可以说得上有些狂热亢奋的氛围和状态,有时会让他感到惊惧。

  他不知道冯鬼王是怎么做到的。

  但他终于知道,在巧言令色,蛊惑人心这方面,此人确实是世间无人能比。

  而早年的季汉在丞相诸葛孔明的治理下,吏治清明,官员以临官忘家为耀。

  在这两人的巨大影响下,时至今日,季汉从朝堂官府至苍头黔首,皆是意气扬扬。

  整个国家呈现出勃勃生机,势不可挡的趋势。

  所以他对冯传所说的“大势不可当”之语,乃是真心之言。

  既然挡不住,李学监觉得,那就应当顺应大势,方是正理。

  反正世家大族,在这方面,也不是第一次了,有什么看不开,放不下呢?

  劝一劝冯传,顺手拉一把,也算是给以前的自己一个交代。

  “见过男君。”

  迈入前院,守在门口的四个美貌胡姬,对着归来的李学监恭敬行礼。

  其中两人还各抱着一个孩童。

  “起。”

  李学监与夫人,一起迈过院门,四名胡姬连忙跟了上去。

  几人消失在内院里。

  ——

  相比于九原的寒意微起,远在幽州,已经开始返程的拓跋鲜卑,则是已经感受到了些许透骨的寒意。

  毕竟九原有阴山挡住草原上的西北风,有用之不尽的石炭。

  一个小煤炉,往里再加些石炭,就能让一个毡帐,乃至一个屋子温暖如春。

  不仅能温暖身体,也能温暖人心。

  还有那虽然是毛纺工坊生产出来的不合格残次品,但却同样能裹在身上抵御白灾的毛料。

  最重要的是,是有储备充足的粮食。

  足以保证所有人在即将到来的冬日不会被饿死。

  对于草原上绝大部分的胡人来说,能过上这样的日子,还图啥?

  而远在幽州北边,仍在寻求着自己部落的未来的鲜卑人,正在向北返回自己的部落的途中暂作休息。

  几乎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神情,脸上的笑容,从离开幽州之后,就一直没有消失过。

  在索头部拓跋大人的英明领导下,鲜卑各部驱牛马羊等牲畜,前来与魏人交易,果真满载而归。

  看来今年冬日,族里死的人,会少很多。

  “拓跋大人英明!”

  “拓跋大人乃是雄杰之主,当兴我大鲜卑!”

  ……

  然则,在这些恭贺声中,却有人面带忧虑之色。

  从索头部的居住之地长川风尘仆仆赶过来的拓跋沙漠汗,没有来得及喘口气,就径自去求见了拓跋力微:

  “大人,我们不是说要去平城么?怎么反而在白檀与魏人交易?”

  两年前他奉命前往南夏,查探南夏虚实。

  曾在幽州与并州两地关塞逡巡徘徊,甚至还在平城与汉国的某位贵人有过一番交谈,得到过他的指点。

  与那位贵人的那场交谈过后,眼看草原上冬日将近,且半途中还有没鹿回部的窦速侯、窦回题等人,对自己向来不善。

  故而拓跋沙漠汗不好久留,只能匆匆赶回部落,向自己的大人拓跋力微汇报。

  听了他的汇报之后,拓跋力微原本已下了决定,在汉魏之间选择与汉国亲善。

  这一次驱赶大批牲畜南下,正是为了这个目的。

  若是做得好,说不得还能与汉国建立起交易渠道。

  没想到,大人从长川出发,并没有去西南,反而是去了东南方。

  这怎么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更让拓跋沙漠汗忧虑的是,听说大人所领的诸部落人马,刚到幽州关塞下,就遇到了魏军与亲汉部落之间的一场战争。

  也有人说,所谓的亲汉部落,其实是由汉军假扮的。

  但不管怎么说,听命于大人的鲜卑众部落,如此巧合的时间,出现在巧合的地方,然后又碰巧与魏人交易。

  很难不让人加以联想。

  万一让汉国误会了,那就麻烦了。

  所以得知这个消息后,原本留守长川的拓跋沙漠汗,就再也坐不住了。

  他以迎接大人的名义前来,实则是心急如焚地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大人,如今汉强而魏弱,我们不亲汉而近魏,会不会有失考虑?若是因此惹恼了汉国,只怕会对我们部落不利。”

  虽然索头部带着依附他们的诸多部落,多是以长川主中心,居于大漠北边,尽量不靠近南夏的边塞之地。

  但这几年来,长川南边的部落,多是投靠了汉国,不与魏国相交。

  甚至在汉国的指使下,屡屡骚扰魏国幽州的边塞。

  所以有些消息,自然也传到了大漠北边的鲜卑人耳中。

  虽然汉人现在的目标,是魏国幽州,一心向东,无意向北深入大漠。

  但一旦他们拿下了幽州,届时从最西到最东,从凉州至幽州,则皆为彼之所辖。

  到了那个时候,大漠北边的大鲜卑族,想要南下,就不得不与汉国接触。

  故而在拓跋沙漠汗看来,此时得罪汉国,实是殊为不智。

  “大太子何出此言?”

  拓跋力微没有说话,倒是站在拓跋力微身边的一位黑衣人开了口:

  “正是因为如果让汉国统辖东西,会对我们大鲜卑不利,所以我们才要帮助魏国,不致让其失去幽州啊!”

  黑衣人乃是索头部的执事,相当于南夏的国相,或者丞相之类。

  拓跋本支,从极北之地南迁入漠南后,一直游牧于上谷、云中一带。

  后来遭到西部鲜卑蒲头的攻伐,部众零散,拓跋力微不得已,投靠了没鹿回部大人窦宾。

  然后这两个部落结盟,一起去攻打西部鲜卑,谁料到又被打败。

  拓跋力微在紧急关头,把自己的马送给窦宾,窦宾这才得以逃脱。

  窦宾逃回部落,打听到拓跋力微的身份后,为了报答相助之恩,不但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甚至还准备分半国赠之。

  换成别人,说不得早就答应下来。

  但拓跋力微拒绝了窦宾“分半国”举动,只求北居长川,为部族寻一落脚之地。

  窦宾当然是答应了。

  没想到就是这个最初连落脚之地都要求人的部族,在十余年后,竟然能成长为漠南第一大部落,控弦之士十余万。

  而在拓跋力微推行德化,吸引众多部落前来投靠的过程中,眼前的这位部落黑衣执事居功甚伟。

  甚至当初拓跋力微拒绝接受窦宾“分半国”的提议,迁族至北川,也是部落执事极力劝说的结果。

  可以说,没有部落执事,就没有今日的索头部。

  拓跋沙漠汗看到部落执事开了口,不禁就是一怔:

  “执事此话何意?”

  他看看坐在主位仍是没有开口的大人,再看看黑衣执事,心下顿时就是醒悟过来:

  是了,先前明明已经商量好的事情,若是没有执事从中劝说,大人又何以会在半途中改变主意?

  但见黑衣执事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正所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又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南夏汉魏相争,汉欲灭魏,无暇北顾,正是我大鲜卑得以休养壮大的良机啊。”

  “观汉国对凉州九原诸地所为,草原部落,要么皆尽被掳掠为奴,要么尽数被屠,若是彼能腾出手来,我大鲜卑恐难有宁日。”

  “而魏则不然,彼欲抗汉,却可以不惜对我大鲜卑让出大利,只图让汉国不得东进。”

  “汉强而魏弱,吾等助魏而抑汉,居中取利,岂不妙哉?”

  听完黑衣执事的话,拓跋沙漠汗有心想要反驳,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看着大人与黑衣执事的模样,也不知是临时改变主意,还是早就做好了决定?

  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能问出口,只是心有不甘地问道:

  “魏国对我们大鲜卑让出大利,却不知又是什么大利?”

  这一回,拓跋力微终于开了口,甚至有些迫不及待:“辽东。”

  “辽东?”

  “魏人答应我们,割让辽东一地归属我们,以作联手抗汉的补偿。”

  “什么?!”拓跋沙漠汗大吃一惊,“可是,辽东,我听闻,辽东一带,现在并不是听命于魏国。”

  “我知道,”拓跋力微点头,“所以就给了我们一个统一鲜卑的理由。大鲜卑只有重新一统,才能并力向南,再催促魏人由幽州向东进兵,助我们拿下辽东。”

  “万一魏人反悔了呢?”

  “呵呵,”黑衣执事发出一声轻笑,也不知是讥笑还是冷笑,“那大太子又如何确定,吾等助汉灭魏,安知不会被汉人反噬?”

  “或者说,西部鲜卑、中部鲜卑,特别是轲比能之辈,皆亡于汉人之手,他们凭什么会对我们例外?”

  拓跋沙漠汗默然,无言以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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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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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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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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