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招魂,不过是验尸而已。
他仔细翻看了一下尸体上的衣物,发现衣领上面纹着一个小小的陕字
杨骏赶忙凑过来:“这是......陕帮的标志!”
宋天明语气森然:“没错,没想到竟然混进陕帮里去了,看来他们在大乾的帮手还不少啊!”
陕帮,可谓是整个大乾里最难混进的帮派了。
原因无他,陕帮的人,都是经过朝廷亲自挑选的,可不是你是陕州人你就是陕帮的人了!
陕帮帮众们平时接的活,也都是朝廷的任务,什么运送皇粮,运送贡品,甚至还要给王公贵族抬车马轿子,接触的都是大人物和贵重物品。
所以陕帮对于帮众的要求也是最高的!
按照前世的说法,想当陕帮帮众,你祖宗往上三代都得是清清白白!
不得作奸犯科,不得为奴为婢,不得临阵脱逃......林林总总的条目,有一个不符合,都进不了陕帮的大门。
可即便是这样,狼卫这种人都能混进去,可见背后扶持之人有多么强大!
也难怪宋天明他们怎么都找不到狼卫的踪迹了。
陕帮和其他帮派之间存在着相当森严的鄙视链。
在陕帮帮众眼中,他们和其他的脚夫根本不是一类人!
其他脚夫都是臭老九,但是他们陕帮人可就不同了!
陕帮人,陕帮魂,陕帮都是人上人!
自己可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脚夫中的精英,怎么能和你们这些臭老九相提并论!
哪怕是干同样的活计,陕帮人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看看老子,哪怕拎个箱子,都能透露出贵族的气息!
这就像是网约车司机经常说的一句话:
请你搞清楚自己的定位!
一来二去,陕帮人便成了最排外的帮派之一。
他们永远只和自己人说话,甚至自己人里边也要论资排辈,老的看不起小的,小的看不起刚来的。
发展到现在,就是外人根本融不进他们的圈子,连搭上句话都困难。
这次的出使又是大事,陕帮大都被调去看护重要的物件,和其他脚夫彻底成了咫尺天涯。
鲁帮和他们比起来,都可以算是热情好客了。
这种情况下,宋天明他们这些“臭老九”当然找不出狼卫的踪迹了。
除了衣服,宋天明又去检查了其他的东西。
最后在布恰的衣兜里找到了一个鸟哨!
这个鸟哨应该是用芦苇做成的,圆筒状,大概半截可乐吸管那么长。
只要轻轻一吹,就能发出声音。
这东西宋天明在东盘乡见过不少,都是孩子们用来玩的,没什么稀奇的。
但是布恰身上没有别的东西,只有这个鸟哨,那事情就很值得玩味了。
杨骏见他拿着鸟哨望的出神,忍不住问道:“先生,这个鸟哨很重要吗?”
“呵呵。”宋天明边笑,边点头:“我现在知道,这帮狼卫互相之间是怎么联络的了。”
狼卫的数量必然不多,而且不可能聚在一起行动,不然很容易露出马脚。
最稳妥到的做法,就是分散在各个队伍当中,等候命令。
但是这个命令如何发出,宋天明就想不明白了。
文字传输,时效性太差,等到接到命令行动,黄花菜都凉了。
那么剩下的,就是通过声音暗号了。
只是这个暗号,宋天明一直没想通会是什么形式。
直到看见这个鸟哨,他才醍醐灌顶!
好家伙,你们哪里是狼卫,分明是麻匪吧!
从这一方面来说,狼卫要比大乾军队做的更到位一些。
这两天他也观察过定北军的传令方式,还是传统的传令兵传信。
速度还是太慢,导致指挥效率也很低下。
但是鸟哨就不同了,只要依靠长短音调的变化,发出鸟类的鸣叫,明白其中含义的人就能很快做出反应!
放在这个时代,就是乞丐版无线电啊!
宋天明拿着鸟哨掂了两下,丢给杨骏:“回去玩熟了,咱们也搞些给兄弟们用来传信!”
杨骏一把接过:“得勒!”
除此之外,宋天明也找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便带着杨骏将尸体拖进了旁边的树丛,掏出一个瓷片放进尸体的兜里,然后大喊道:“不好啦,有人死在这了!快来人啊!”
连喊了好几声,宋天明和杨骏一溜烟跑没影了。
很快,一队军士骑马赶到了这里。
不是别人,正是郑胜!
他本来在中军检查军情,结果就听说了前军遇到沼泽的消息,快马加鞭赶了过来。
他看着地上躺着的尸体,手一挥:“去看看怎么死的。”
一个亲兵立刻上前检查了一番,回道:“报告将军,鼻腔和嘴巴里都是泥浆,应该是被沼泽淹死的。”
“沼泽淹死的?那怎么会在草丛里?”
亲卫回道:“应该是有人想救人,没想到救上来一个死人,才把尸体丢在这里。”
“嗯......”郑胜翻身下马,上前检查了一番,一下子就摸到了衣服口袋!
“这是......”他将里面的瓷片拿出来仔细端详,突然瞳孔紧缩!
“来人,把这个尸体抬到后面,让全军原地休整!”
不一会儿,尸体出现在了临时搭建的大将帐篷当中。
一个身影鬼鬼祟祟地摸了进来,看到郑胜,忙问道:“郑将军,这么急着找本王.......我,是怎么了?”
“殿下请看这个。”郑胜将瓷片递给他,换来的是成王惊讶的表情。
“没错,就是宋先生留的!”
这个瓷片,是二人分别前定下的暗号。
只要有瓷片出现,证明宋天明来过。琇書網
“从哪得到的?”
郑胜指着不远处臭烘烘的尸体。
成王皱着眉头,捏着鼻子,走到尸体旁边:“看来,先生是觉得这个人有问题,才会留下暗号。”
接着,二人将尸体检查了一番。
“除了一个陕帮,其他什么也看不出来啊!”
郑胜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就说明,这个身份就很重要了。”
成王略一思索,突然拍着大腿道:“我明白了!先生的意思,是这个人,应该就是狼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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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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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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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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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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