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桦睁开眼,他正躺在床上,身边有个熟睡的女人,应该是原主的发妻杨李氏。
他偏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窗外一片漆黑,此刻正是深夜,身边的妻子睡得很沉,呼吸均匀。
安桦没有什么动作,他就保持着这个姿势,继续翻看着原主的记忆。
原主对女婿王甄是真的好,原主遇到王甄时,他才六岁,一直到王甄十八岁考上举人,都是原主在资助王甄。
说是资助,其实就是把王甄当成自家儿子养着,让王甄跟着自己读书,一个月有二十天是住在杨家的,吃喝穿衣读书费用也全都由杨家包了。
后来原主把女儿杨菁嫁给王甄,不仅没收王甄聘礼,还倒贴了大笔嫁妆,就为了让他们婚后日子不必为了钱财而发愁。
可以说,没有原主,就没有王甄后来的风光,即使王甄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也得一辈子在泥地里打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做一个贫民。
然而,王甄在高中状元后,却害得杨家灭门。
原主有一子一女,女儿杨菁只比王甄小一岁,嫁给王甄之后,随王甄入京赶考,王甄考中状元攀上济云侯府的高枝后便暗中害死了杨菁,让杨菁给侯府小姐腾位置;儿子杨岩,比王甄小了有十岁,王甄高中状元害死杨菁的那一年,杨岩才十一岁。
原主和妻子杨李氏不知女儿杨菁的死因有异,真以为女儿是得了急病身亡的,赶往京城参加女儿的葬礼。
却被担心他们会发现杨菁是中毒而亡的王甄派人冒充山匪在半路杀害。
就连留在老家,一无所知的杨岩,也因为王甄担心他长大后察觉不对劲找自己报仇,斩草除根了。
一个孤儿贪玩落水溺毙,也没人会去为他查落水的原因。
杨家就此满门皆灭,即使原主还有亲朋好友,关系却都不算多亲近,也没人想太多,只是感慨一句杨家人实在不幸,竟皆遭遇意外身亡。
柔弱女子从外地来到京城因水土不服病亡很常见,从外地赶路前往京城的路上遭遇山匪被劫杀也很常见,小孩子贪玩落水淹死也常见……当没有人去刻意追查背后真相时,冤屈就掩盖在这一系列的常见事故之中。
原主死后得知自己和妻子是被女婿派人杀死的,又得知女儿是被女婿毒死的,再眼睁睁看着王甄派的人把自己儿子扔进河里淹死,他又无法干涉现实,只能无能狂怒,怎能不怨气冲天呢?
原主简直后悔极了,他后悔自己不该看见王甄是个过目不忘的神童,便没看他人品如何就收他为弟子,精心培养,还把女儿嫁给他。
在见到安桦之后,原主说出了他的心愿,他希望自己能保住家人和女儿,能让王甄和作为帮凶的济云侯府得到惩罚。
除了这两个心愿,安桦在翻看了原主记忆之后,发现原主应该还有一个潜在的没有说出来的愿望,那就是原主有一个好为人师的习惯,他想成为桃李满天下的好老师,教出一群为民请命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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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桦在翻看原主记忆中,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了,外面不知何时已是天光大亮。
杨李氏醒了过来,伸手轻轻推了推他:“老爷,该起了。”
安桦睁开眼,起床洗漱。
新的一天开始了。
原主此时已经在青阳县开办了私塾,教了不少学生,今天他起床后吃了早膳,就要去隔壁的私塾给学生们上课了。
私塾的位置就在隔壁,原主当时买了两套宅院,杨李氏喜欢他们住的这一套宅院,于是原主就把隔壁那套规划为私塾,每天给学生们上课来回都非常方便。
安桦在吃早膳时,见到了原主的女儿杨菁。
杨菁现在还是个四岁的可爱孩子,窝在奶娘怀里乖乖的吃辅食,看见他和杨李氏,会甜甜的笑着喊爹娘。
在看见杨菁时,安桦可以感受到原主身体里涌现出本能想伸手去抱女儿的冲动。
原主不恋女色,与妻子杨李氏感情和睦,相敬如宾,杨菁这第一个孩子也是在两人的期待中诞生的,自然是深受宠爱,原主也是个慈父。
所以原主才会在杨菁长大后,让她与自己的弟子王甄定下婚约,在王甄考中举人后就让两人成亲。
因为原主觉得自己是王甄的老师,王甄绝不敢怠慢杨菁,但他是没想到王甄就是不敢怠慢杨菁,才会选择弄死杨菁。
若是王甄娶的是一个普通女人,他或许会选择降妻为妾或者休妻,杨菁作为他恩师的女儿,他若是敢为了攀附济云侯府休妻,天下读书人的口水就能淹死他。
所以王甄为了名声不敢休妻,他又不想放弃和济云侯府攀上关系,必须让杨菁腾位置,于是杨菁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只有杨菁死了,他才能名正言顺的娶新妻子,再表现得悲痛一些,还能得个爱妻名头。至于续娶济云侯府小姐为继室就不是问题了,他丧妻再娶很正常,又不是抛弃糟糠之妻另娶。
杨菁的死,是王甄第一次干杀人的事,做事不完善,让杨菁的尸体很明显的呈现出是中毒死亡的模样。
王甄不敢让别人看见杨菁的尸体,他作为杨菁的丈夫,可以阻止外人去看杨菁尸体,却没办法阻止原主和杨李氏来看自己女儿的尸体。
为了不让原主和杨李氏发现真相,王甄一狠心决定把恩师和师娘一起杀了。
王甄做杀人的事,不是没有留下破绽的,他在娶了济云侯府小姐为妻后,他的枕边人也发现了他的秘密。
最后是济云侯府替他扫的尾,既是拿捏住王甄的把柄,让王甄一直为济云侯府所用,也是不想失去王甄这么一个有潜力的女婿。
对杨岩斩草除根,是王甄的继妻提醒他的,因为杨岩实在很有读书天赋,又有杨家大笔遗产供他读书科举,还有原主留下的人情关系,杨岩若是科举得中进士,肯定会成为王甄的一个隐藏威胁,毕竟有些事是纸包不住火的。
只有杨家人都死绝了,才不会有人来找王甄报仇。
王甄能为了攀附济云侯府做出杀妻的事情来,连恩师都灭口了,对把恩师的儿子斩草除根一点心理障碍也没有,很欣慰的接受了妻子的提醒,然后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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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菁今年才四岁,她比王甄小一岁,那么王甄今年应该是五岁。
原主是在王甄六岁时,和妻子杨李氏去梨花村附近踏青,偶遇了王甄,发现王甄的天赋,才欣喜若狂的把人收为弟子,视为亲子培养。
安桦掐指一算,他穿越的时间点距离原主偶遇王甄还有十个多月的时间。
于是他朝梨花村的方向看了一眼,一道普通人看不见的流光从他手中弹出,飞往梨花村,最后落入梨花村一户王姓人家里消失不见。琇書蛧
王家贫苦,越穷的人家,孩子就越生得多,因为穷苦人家孩子夭折率高。
王家二老还健在,于是王家尚未分家,一大家子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尤其是王家人丁极为兴旺,每天都是闹哄哄的。
王老头和王老太一共生了五子二女,可惜夭折了两子一女,如今还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女儿嫁得远,回来得少,三个儿子倒是一直在跟前,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个个生的是孙子,还都不止生一个。
现在还叫王六蛋的王甄就是王家二房的儿子。
王甄有六个兄弟,同父同母的兄弟就有一个,剩下五个是堂兄弟。
王家大房有三个儿子,二房两个,三房两个,总共七个孩子。
王家在梨花村的家境条件也不过普通水准,家里有这么多孩子,每日光是吃食消耗就比别家多不少,日子过得极为艰难。
王六蛋刚往肚子里灌满了井水,让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混了个水饱。
他就跑床上躺着睡觉了,因为睡着了就不会感觉饿了。
睡着睡着,他忽然睁开了眼,原本清澈天真的双眸充斥着沧桑与迷茫。
醒来的就是寿终正寝的王甄了。
王甄晚年嫡子与庶子争得厉害,他临死前还在为嫡子容不下庶出兄弟而生气,结果没想到一睁眼竟然回到了自己小时候。
看着这比自己府上的下人房还要破烂的王家,王甄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一张小脸露出苦巴巴的表情,看着跟个小老头一样。
王甄深深的叹了口气,无奈的道:“既来之则安之,好歹年轻了这么多岁了,也是赚了。”
王甄回想起自己临终前老妻和嫡子对他的咄咄逼人,心里恨恨的想,重生一次,他宁可选择其他高门大户的招揽,也绝不会再娶济云侯府的毒妇了。
那毒妇在年轻时害了他不少庶子庶女也就算了,后来他成长到不需要再看济云侯府的脸色,那毒妇竟然拿当年杨家的事威胁他,逼得他不得不低头。
他临终前想为他那些好不容易活下来的庶子谋划一番,那毒妇和不孝子竟然一点都不肯让步,真是气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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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蛋!六蛋你快起床,我们去抓虫子回来喂鸡,奶说了要是鸡多下了蛋,就给我们**蛋汤吃。”
一个流着鼻涕穿着破衣服的小孩光着脚丫子冲了进来。
王甄看着这个小孩,脑子里努力回想了又回想,才勉强从这张邋遢小脸上看出一点自己五哥王五蛋的影子。
王家因为没分家,王家孙辈所有的孩子都是一起排序的,取名也简单至极,直接按照排序取名为“王X蛋”。
王家大房三个孩子,分别叫王大蛋、王二蛋、王三蛋。
二房两个孩子,分别叫王五蛋、王六蛋,如今还没改名的王甄,就是王六蛋。
三房两个孩子,就叫王四蛋、王七蛋。
王甄对自己‘王六蛋’这个贱名十分不喜,听见王五蛋还在不停的喊他‘六蛋六蛋’,他忍不住捏紧了拳头。
王甄深吸一口气,强忍着怒火告诉自己,不能生气,现在情况不同了,我现在只有王六蛋这个名字,好歹不叫‘王八蛋’。
王甄耐心的跟王五蛋聊天,旁敲侧击的从王五蛋嘴里套话,然后得知王五蛋今年七岁了。
王甄比自己哥哥要小两岁,也就是说他今年五岁,距离遇见他的老师还有近一年的时间。
王甄心情阴郁,还有近一年的时间,难道他要一直在王家这么破的屋子里住着吗?
刚才他睡醒的时候看见屋顶有些透光,这么多透光的地方,等下雨了,岂不是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
上辈子养尊处优多年,他早就没办法习惯小时候这个艰苦的条件了。
王甄努力回想着自己有什么办法提前改善王家的条件,然而想了半天,他绞尽脑汁才发现,他居然不记得上辈子的学识了,他现在除了上辈子一些无足轻重的记忆之外,居然什么也不会,什么都不懂?
他明明过目不忘,即使很多年前学的文章,在年纪大了以后都能倒背如流的。
难道这是重生后遗症?
王甄阴沉着脸,身上气息冷冰冰的,让有小动物直觉的王五蛋不敢开口说话,有些怕怕的看着自己弟弟,目光疑惑。
为什么一直挺机灵挺听话的弟弟,突然间变得好像生气的奶奶一样?
王五蛋也不敢再使唤王甄跟自己一起去捉虫子喂鸡了,他自己一溜烟儿的跑了。
王甄注意到王五蛋跑走了,也没在意。
他现在更注重的是自己刚才发现的事情,本来他还想着重生一次可以利用自己前世记忆占据先机,更早的高中状元,然后得到比济云侯府更厉害的世家勋贵看重支持。
结果现实给他泼了一大盆冷水。
他重生一次白白拥有前世记忆,居然没记住什么有用的东西,还得先从讨好杨家开始。
如果他是真正年幼的王六蛋,杨家对他来说就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存在了。
但上辈子当过高官的王甄,现在可看不上杨家了。
想想自己这样的人物,重生一次居然还要委屈自己去讨好杨家人,去娶杨家女,他就高兴不起来。
尤其是上辈子在他最风光的时刻,他想翻身,想让有济云侯府撑腰的妻子仰仗他的鼻息,看他的脸色过日子,结果就因为济云侯府拿捏着他把杨家灭门的把柄,让他表面上再怎么风光,暗地里还得受济云侯府辖制。
王甄除了恨济云侯府之外,还迁怒上了杨家人。
若不是杨家人让他落了把柄到济云侯府手上,他又怎么会一辈子被压制得翻不了身?到死还那么憋屈的受老妻要挟。
王甄叹息了一声。
罢了罢了,韩信尚能受□□之辱,我就算暂时忍辱负重,又算得了什么呢?
王甄在陷入自己对未来的规划中时,忽然耳朵一疼,抬头一看,就看见自己老娘那张年轻了很多的脸在面前放大。
“臭小子,不睡觉就来给娘帮忙烧火,愣着干啥呢?”
王甄娘揪着王甄的耳朵把他拉到了厨房。
王甄一屁股坐在厨房烧火灶旁的那个小板凳上时,还没有回过神来,直到母亲踢了他一脚:“愣着干啥,生火啊!”
王甄连忙拿起木柴就往灶膛里塞,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厨房是什么模样了,更别提烧火了,几下子就把本来烧得旺盛的灶膛火给捅咕熄灭了。
王甄娘看见了,气得把他揪出来揍了一顿屁股:“你这臭小子连生个火都生不好,尽给老娘找麻烦,滚一边儿去。”
王甄娘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把王甄往旁边一拎,自己坐过去重新生火,把火生起来了再去做饭炒菜。
王甄本来还生气自己被揍屁股的事,觉得母亲不如自己记忆中慈爱,王甄娘往他嘴里塞了一口菜:“快吃了,吃完去喝口水,别被闻出味儿来了。”
原来王甄娘把他拎过来,说是帮忙烧火,其实是心疼儿子肚子饿得只能喝井水后去睡觉,特意给他私底下塞吃的。
王甄娘也不敢做得太过,顶多是塞口吃的让王甄嘴里有味儿,她的两个妯娌也一样,给自己儿子开小灶不敢过分,因为婆婆王老太是个特别精明的老太太,一眼就能看出饭菜少了多少。
在中午开饭的时候,王甄看着桌子上那些野菜团子,清汤粥,简直是毫无食欲,无法下咽。
但看其他兄弟一个个吃得跟猪抢食一样,王甄只能勉强跟着一起吃。
因为他知道不吃就真的只能饿肚子了。
好在这具小小的身体早已习惯了这样的饭食,虽然王甄舌头刁,觉得不好吃难以下咽,但饿久了的身体却非常渴望食物。
在吃完这一顿寒碜得不行的午饭后,王甄被王老太指使去家里的菜园子里拔野草去了。
虽然他才五岁,但穷苦人家的孩子再小都得学着干活,因为家里不养闲人。
王甄知道在这个家里,在爷爷王老头不发话的情况下,王老太就是话语权最大的人,他没有反驳,乖乖的去菜园子里拔野草,跟他一起的还有王三叔家的王七蛋。
王七蛋和王甄同年出生,只比他小三个月,今年也五岁了。
去菜园子的路上,王七蛋小嘴叭叭的说个不停,王甄也有意识的引诱他说出更多关于家里的事情。
对这个时期的王家几乎毫无印象的王甄终于了解了一些王家的现状。
王家如今确实处于最艰难的时候,孙辈孩子都年纪不大,王大伯家三个孩子又长成大半小伙子,到了吃穷老子的时候,家里粮食常常不够吃。
王甄在菜园子里一边磨洋工拔草,一边沉思着。
王家这苦日子他是不想过了,他得想个法子尽快脱离苦海。
而最快脱离王家这摊烂泥的办法,就是如上辈子那样被杨先生收为学生,住在杨家。
虽然杨家在他看来也不咋样,但好歹吃喝不愁,能穿新衣,还有下人服侍,比王家好太多了。
王甄也不知是自己过目不忘的记忆赋予他的能力还是确实对年幼时住在杨家的印象深刻,他想尽快住到杨家去时,脑海中就清晰的浮现出自己上辈子被杨先生收为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在杨家居住的记忆。
杨家在青阳县里有个比王家大上好几倍的宅子,有不少下人伺候,他可以穿着没有破洞的新衣服,还有用不完的笔墨纸砚,还有各种科举书籍供他翻阅。
王甄小脸上露出几分遗憾之色,可惜他这记忆不完全,居然不记得自己在私塾里上课学的知识内容,太奇怪了。
王甄在菜园子里拔了一下午的野草,也没拔多少棵野草。
他看了一眼比他小的王七蛋的成果,发现王七蛋身边拔的野草比他多很少倍,他悄悄过去,把王七蛋拔的野草偷了大半到自己脚边,装作是自己拔的。
等王老太来菜园子里摘菜回去准备做晚饭时,看见王七蛋身边寥寥几颗野草,又看了看王甄脚边的一大堆野草,顿时怒从心头起,折了一根树枝条儿就往王七蛋屁股上面抽了起来:“你这小子居然敢偷懒,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现在叫你拔个野草都能偷懒,你怎么那么懒呢?懒死你得了!”
王老太对王三叔这个小儿子还算偏爱,因此在抽王七蛋时,手上留着劲儿,没抽多重,但莫名其妙挨打的王七蛋一脸懵逼的看着自己脚边的寥寥几棵野草,很是不解:我拔的草呢?
王甄站在一边低头悄悄的勾了勾唇。
回去之后,吃晚饭的时候,王老太在众人的面前把王七蛋今天拔野草偷懒的事情拿出来说了,并且罚王七蛋少吃一半的饭。
王七蛋终于回过味儿来了,小声委屈的为自己辩解:“我拔了,我没有偷懒,我拔了很多的。”
但他年纪小,辩解的话颠三倒四不清不楚的,大家都以为他是在说谎。
只有王甄知道王七蛋没有说谎,但王甄却什么也没说。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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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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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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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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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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