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白眼狼,我不爱你了(快穿)宋耀宋大柱>第 322 章 我儿痴情种[02]
  第322章: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原主一生最看重家人,但相濡以沫的妻子云熙被气死,亲孙子江遇被撕票,亲儿子江彦被傅兰和沈迹之玩得团团转,最后的下场也不好。

  半辈子拼搏出来的□□也彻底改了姓。

  原主怎能不心中生怨呢?

  他不仅怨恨沈迹之和傅兰这两个罪魁祸首,更怨恨江彦这个亲儿子。

  其实论能力,沈迹之是有几分本事,但绝对还不到可以凭自己本事吞并□□的地步,在A省江家和沈家虽然都是豪门,沈家更是传承了好几代的老牌豪门了,但论实力,沈家却是不如江家的。

  因为当年原主抓住了风口机遇,自主创业一飞冲天,原主又是一个非常有经商才能的人,曾经能坐到全国首富的位置上,他又怎么可能会简单?

  就算后来从全国首富的位置上下来了,也不是因为他身价缩水了,而是有了更厉害的后起之秀超越了他,但即便如此他也是全国前三的大富豪。m.xiumb.com

  沈家是老牌豪门,也只是发家历史长罢了,真论起来,无论是财力还是人脉都远不如江家的。

  沈家最巅峰的时期也才堪堪过百亿身家罢了,后来沈迹之的父亲不善经商又爱弄权,更是让沈氏集团走下坡路,沈家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沈家这种老牌豪门,根本没法跟江家比。

  沈迹之想掌控沈氏集团来侵吞□□,完全是蛇吞象,根本吞不下去的。

  奈何沈迹之不是用商业手段来吞并□□的,他是利用傅兰来给江彦下套,从江彦那里把□□的股份搞到手,从而让□□改了姓。

  所以原主更怨恨江彦这个亲儿子,如果不是江彦对傅兰无所不应,什么都给,江家怎么可能落到这个地步?

  就因为云熙跟傅兰婆媳关系不好,江彦是毫不犹豫的站在傅兰那边,强行将身体不好的云熙送去了养老院,就为了不让傅兰烦心。

  儿子江遇和傅兰的儿子一起被绑匪抓住,江彦有机会救孩子,却选择救傅兰和沈迹之的儿子,全然不顾自己的亲生儿子的安危。

  原主其实当时是化作鬼魂跟在江彦身边的,虽然无法干涉到现实,但他却是亲眼目睹了绑架过程中的一切,但凡江彦能够对江遇这个儿子上心一点,完全可以在救了傅兰的儿子之后再把江遇救下来的,两个孩子都可以救回来。

  可江彦当时把傅兰的儿子救下来交给傅兰之后,光顾着去安慰喜极而泣的傅兰了,完全把自己亲儿子江遇抛之脑后了。

  原主当时气得暴跳如雷,立地黑化,眼睁睁看着大孙子被撕票,恨不得一巴掌扇死江彦这个混蛋。

  沈迹之连自己亲儿子被绑架了都不来救人,只是报个警而已,结果江彦这个前夫跑来救傅兰和情敌的儿子,他怎么这么贱呢?

  傅兰可是带着□□的股份和江彦离婚了,改嫁给了沈迹之,直接跟江彦摊牌了,她明摆着跟江彦结婚就是在算计江家的家产。

  但江彦就是不在乎,一副女神利用我算计我还拿我的家产去讨好情敌,但我依旧对女神爱得深沉的舔狗模样。

  原主是恨不得从来没生过这么一个舔狗儿子,他万分后悔自己当年死的时候怎么就没改遗嘱呢?如果他改了遗嘱,把股份都留给妻子和孙子,没这带孝子什么事,江家也不会完蛋了。

  安桦穿越过来的时间门点正是江彦刚刚和妻子离了婚,江彦的妻子已经负气出国去了,此时江彦正是开车回来告诉父母这件事的。

  安桦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其实是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上还没出国的儿媳,可以把人挽留下来的。

  但他没有这么做,这个姑娘摊上江彦这么一个丈夫也够可怜了,即将出国开始新的人生,就没必要把人留下来面对江彦这么一个糟心玩意儿了。

  原主的这个儿媳出身也不差,家里虽然比不得江家有钱,但也是富贵人家,因为她离婚的事,举家搬迁到国外去重新开始,就是想彻底与江彦断开关系,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安桦自然不会把人继续留在火坑里,只是默默的让人给她转了足够的离婚补偿,算是精神损失费了。

  毕竟一个好好的姑娘摊上江彦这么一个脑残丈夫,确实挺可怜的。

  而江遇这个孙子,安桦也没想让儿媳带走,毕竟江遇是原主的心愿目标,原主儿媳也对江遇这个孩子没法接受。

  因为她看见这个孩子就想起孩子名字叫江遇,是江彦为了纪念他与前女友傅兰相遇那一日而取的名字,想起来就膈应无比。

  这不是改个名字就能解决的事情,江遇的出生日期就是江彦和傅兰的相遇日期,除非能连带着把江遇的生日也改了,否则她对江遇这个儿子没法释怀,甚至还因此患上了产后抑郁症。

  这就是她为什么离婚后火速出国,连儿子都不要了。她父母为了她产后抑郁症能尽快痊愈,根本不敢让她继续接触江彦和江遇,让她继续想着这件让她无比膈应的事情。

  原本的命运轨迹中,江遇的亲生母亲在出国后就彻底断了联系,再也没有回来。

  江家也因为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没心思去寻找江遇的亲生母亲,后来原主和云熙相继离世,江遇连自己亲生母亲是谁都不知道,没多久就被绑匪撕票,也没法寻找她。

  不过在安桦看来,这个可怜的姑娘能够彻底的与江彦没有任何牵扯,或许是逃过一劫也说不定,起码人可以好好活着。

  像是江彦身边的亲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安桦站在窗前看着江彦从红色跑车上下来,陷入了沉吟中。

  对于江彦他该怎么处理,他心里也有些犹豫。

  原主的心愿只是想保住□□,想让妻子和孙子幸福,并没有涉及到江彦这个儿子。

  可想也知道,安桦做这个心愿任务是不可能避开江彦的。

  因为想让云熙和江遇幸福,江彦这个让他们不幸福的人肯定得解决掉。

  安桦就有些犹豫,如果他对江彦下手太狠,原主会怎么想?原主到底是江彦的亲生父亲,儿子不孝,曾经那么疼爱儿子的父亲真的能够狠下心看着儿子下场凄凉吗?

  而且江彦下场凄凉,江彦的亲生母亲云熙怎么会觉得幸福?

  所以江彦就成了一个烫手山芋,真是轻不得也重不得。

  安桦也不是没想过改造一下江彦,可是江彦是个无脑舔狗啊,他遇到傅兰就毫无理智可言了。

  不是让江彦认清傅兰的真面目,就能够让他不舔傅兰了。

  原本命运轨迹中,江彦知道傅兰做自己女朋友是为了能够有机会再见到前男友沈迹之,他后来还不是原谅傅兰了?傅兰当时成为了沈迹之的地下情人,有困难一个电话打过来,江彦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过去帮忙了?

  傅兰流露出一点愿意跟他再续前缘的意思,江彦就不顾自己妻子刚给自己生了儿子,毫不犹豫的就离婚了,然后在家里顶着父母给的压力也非要娶傅兰。

  傅兰找他要□□的股份,江彦问都不问就直接答应了,还毫无保留的都转给了傅兰。

  后来傅兰跟江彦离婚,改嫁给沈迹之,就连江家家业都落入沈迹之手中了,江彦还能不知道傅兰跟自己结婚就是为了帮助沈迹之图谋江家家业?他知道,但这真相一点都不影响他继续舔傅兰。

  所以安桦认为江彦已经没救了,大概傅兰捅他一刀,他第一反应都是关心傅兰有没有伤到自己的手。

  这种舔狗毫无拯救价值。

  安桦也不得不感叹,其实江彦和傅兰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因为两人都是舔狗中的极品。

  江彦对傅兰有多么的舔,傅兰就有多么舔沈迹之。

  傅兰先给沈迹之顶罪入狱就不说了,后来沈迹之说他为了在沈家站稳脚跟需要一个名媛未婚妻,她只能做地下情人,傅兰就心甘情愿的做他的地下情人。

  明明有一个比沈迹之身份更好、更加爱她的江彦在身边,傅兰依旧只爱沈迹之。

  傅兰后来愿意嫁给江彦,也是沈迹之让她嫁的,目的是为了帮沈迹之谋夺□□的股份。

  沈迹之这明明白白的利用都摊在明面上告诉傅兰了,傅兰自己能不知道吗?她知道,但她心甘情愿的为沈迹之做这些事。

  傅兰跟江彦一样,也是一个没救的舔狗,哪怕让她认清了沈迹之唯利是图的渣男本质,她也不会在意的,只会努力让自己更有利用价值,好让沈迹之利用她更多一些,她就高兴了。

  安桦感觉自己都理解不了这种仿佛中了邪一样的舔狗究竟是怎么想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水吗?

  江家的佣人上来请安桦下去用餐。

  安桦看了一眼时钟,就下楼往餐厅去了。

  刚刚回来的江彦已经坐在餐桌前了,原主的妻子云熙也跟他坐在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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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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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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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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