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人世间,从为郑娟寻亲开始郑娟陆天周蓉>第一百五十四章 花好月圆
  郝冬梅说:“有位智者点拨我,女人想完全占有一个男人,那就要将自己的身体完全给予他。我要完全占有你,所以我做好了完全给予你的心理准备。”

  有了郝冬梅这个话,周秉义当然不客气了。

  一分钟还不到,周秉义三下五除二就将自己变成了亚当,并将郝冬梅变成了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前,身上连片树叶也没有的亚当和夏娃。

  不知过了多久,周秉义饱尝了一番禁果后,双手朝下按住郝冬梅双手,回味无穷地说:“现在,我终于可以俯视你这个省领导的女儿了!”

  郝冬梅挣脱双手搂着他一滚,也将他压在了身下。

  双手撑在他的头两侧,将头低到几乎与他鼻尖对鼻尖的程度,笑盈盈地细语道:

  “现在,我这个社会关系不纯洁的子弟,也终于能够俯视你这个根正苗红的建筑工人子弟了。我虽然可以同样按住你的双手,却并不想像你那么暴力地对待我。”

  秉义一边胳肢她一边坐起,又占了上风似的问:“老实交代,你这一套是不是小妹写信教你的?”

  周秉义猜的没错,就在两天前,郝冬梅收到了周蓉来信。除了祝福以外,周蓉荤的素的教了郝冬梅不少男女间的事。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不仅全面还很实用。

  听周秉义这么说,冬梅笑出声来,“是的是的,除了你们周家那个大美人儿,谁还会教我这些啊!”

  “不对啊,昨天你说她信里只说生了一个儿子,没说教过你什么啊。”周秉义明知故问。

  “那是女人之间的秘密,我怎么会跟你说。总之,她教我的,刚才都用上了。”

  郝冬梅似乎还在回味着刚才的快乐,不禁陶醉起来。

  秉义搂住她缓缓躺下去,躺下了也不松手,依然享受地搂着她,一本正经地叹道:“唉,我猜就是。她写信教你怎么样才能控制住我,对不对?”

  冬梅亲了他一下,快活地说:“你家那个大美人可没你这么教条。她只跟我说了两个字——享受!”

  听到这里,周秉义的手指在郝冬梅光滑的后背上点动不止,如同在轻弹一架白釉钢琴,如同在欣赏着一曲只有他自己才倾听得到的天籁之音。

  还装出认命的样子说:“我那个妹子,是读西方文学长大的,你可千万别被她给教坏了呀!”

  郝冬梅得意地说:“还多亏有她这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小姑子,要不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女人。”

  “冬梅,你说陆天要是你哥哥,那周蓉岂不是你的嫂子了?”周秉义略有所思。

  “是啊,有时候我也在想,以后我爸妈和陆天相认之后,怎么相处。

  周蓉信上跟我说,陆天真的是我哥的话,她叫我冬梅姐,我叫她周蓉,这样比叫嫂子、小姑子亲。

  秉义,你说这样好不好?”

  “好,这样叫多好。将来陆天还叫我大哥,我还叫他陆天,比叫妹夫、小舅子亲。”

  “行,那就这么定了。也不知道我爸我妈什么时候能解放,早一点解放,就能早一点和陆天相认。”

  “会的,很快就会的。”

  “真的么?”

  “真的。”

  “那就太好了。”

  “冬梅,把灯关了。”

  “为什么?我还没看够你什么都不穿的样子呢。”郝冬梅娇嗔着。

  周秉义只得承认:“你的身子太白了,晃我的眼。”

  “好,听你的。”冬梅将灯线一扯,缓缓躺在秉义身边。

  窗帘也不过就是一般的布做成的,黑暗只维持了片刻——片刻后,

  月光透过窗帘洒进屋里,到处都处于一种照相馆底片洗印室般的亚光之中,他俩仍能依稀看清对方的脸。

  秉义又大动其情了。

  他说:“这种光线下,你的脸更……”

  冬梅不容他说下去,用尝到了甜头的深吻封住了他的嘴。

  ……

  对面屋子,同样享受过彼此的周秉坤和陶俊书身无片缕相拥在一起。

  尽管在此之前,两人已经偷尝过禁果。

  可与今天正大光明地睡在一起,还是大有不同。

  借着月光,握着陶俊书手指细长的纤纤玉手,周秉坤轻声说:“俊书,你的手真好看。”

  陶俊书窝在周秉坤怀里,“可惜我进不了文工团,想弹钢琴都没机会。”

  周秉坤轻轻揉着她的头发,柔声说:“俊书,我听人说,兵团现在有推荐上大学的名额。这些大学里,有吉春音乐学院。我觉得你可以争取一下。”

  听了周秉坤的话,陶俊书摇摇头,“我的成分不好,争取不来的。”

  “那可不一定,你现在是我妻子。从某种意义上讲,与你现在是周家的人,社会关系没有那么不纯洁了。”周秉坤握了握陶俊书的手。

  “那,我也能争取了?”陶俊书眼睛一亮。

  “当然能了,我大哥说,不仅你要争取,冬梅姐也要争取。吉春医科大学也有推荐名额的。要是你们都能被推荐上,就都能会吉春了。”

  “你怎么还叫冬梅姐啊,应该叫嫂子了。”陶俊书笑着说。

  周秉坤挠了挠头,“叫习惯了,改不过来了。”

  看着周秉坤一脸傻笑,陶俊书把脸贴在周秉坤胸口,轻声说:“秉坤,你知道我喜欢你哪么?”

  “哪?”周秉坤问。

  “我就爱看你傻笑的样子。”陶俊书甜甜说道。

  ……

  光字片,周家。

  终于熬过了一个月,周蓉能到院子里吹吹风。

  虽然院子离厕所很近,味道很不好,时常有苍蝇滋扰。不过周家院子里种了很多丁香花,靠着丁香花的浓浓香气,多少能够中和掉厕所那边穿过来的味道。

  现在,是丁香花开的最艳,香气最浓郁的时节,厕所的味道几乎闻不到了。

  这一天,还在家里休着产假的周蓉,收到了郝冬梅来信。

  信上对她传道受业解惑之法,觉得十分受用,大大赞许一番。同时又对她生下男孩赞不绝口。

  并且,毫不隐晦地称这个孩子为侄子,还问她的侄子什么时候起名。

  周蓉心道:“看来,郝冬梅真的把陆天当成哥哥了。”

  孩子已经出生一个月,名字却一直没有想太好的。

  作为才女,周蓉笔下人物名字不下千百,可真给自己家孩子起名字,就不知道从何下手。

  这个年代起名字,要么按照族谱来起,要么就起正能量十足的名字,例如卫国、朝阳、向党什么的。

  陆天养父陆大海过世前没说过有族谱,正能量十足的名字,周蓉又不喜欢,一下子还真想不起来合适的。

  看看时间,快到晚上五点,陆天该回来了。

  与平日不同,今天是周玥升到吉春一中第一次家长会。这个年代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周玥小学毕业,到了上初中的时候。

  在长乐一小读小学时候,周玥的家长会都是由周蓉作为家长参加,因为坐月子,这一次让陆天去的。

  与吉春其他初中不同,吉春一中是全市唯一一所保持完整教学建制的中学。

  说白了,还有老师在用心教文化课。

  长乐一小的时候,周玥学习成绩在始终名列前茅,故而,去哪读中学可以由她选,不需就近读。

  这个年代,是读书无用的年代。

  大多学生小学毕业就不再读了,其他读中学的也是就近上学。

  陆天和周蓉坚持让周蓉去离家五里地外的吉春一中,就是看中这里的师资条件。

  陆天清楚,今年是一九七二年,再过六年就要恢复高考,中学阶段打的基础越老,高考越是游刃有余;

  而周蓉除了这个想法外,与吉春一中是她和大哥周秉义读过的中学,很多老师都教过他们兄妹两个,有很大关系。

  唯一不理想的,就是离家有些远。

  五里地,走路得要一个小时。

  这个年代与几十年后家长每天起早贪黑车接车送不同,大多的孩子都是野蛮生长,家长就没有接送的传统。

  顶多是人口多的家,大孩子带着小孩子上学。

  自从上一次周玥在学校险些出事后,陆天和周蓉对周玥更加关心起来。

  尽管周玥已经过继到了周家,成了周家的孩子。可周蓉觉得,周玥毕竟不是这个家骨肉,越是这样越不能让她出什么事。

  周玥升到吉春一中后,陆天和周蓉做了一个决定,四年初中,他们轮流接送周玥,不能让她一个人上下学。

  周蓉刚刚有了孩子,接送周玥暂时就由陆天来做。

  还好,陆天每天去酱油厂上班,都要经过吉春一中,倒是顺路。

  开完家长会,陆天骑自行车驮着周玥一起回家。

  进到胡同,周玥从后车座跳了下来。陆天也下了车,推着车和周玥一起走。

  快到家门口,正看到孙小宁从对面走了过来。

  周玥向她摆摆手,喊道:“孙小宁,孙小宁。”

  孙小宁寻声望去,见是周玥,犹豫片刻后,还是迎了上来,“周玥,你放学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今天开家长会,明天才正式上学。小宁,你中学真的不念了?”周玥拉起孙小宁的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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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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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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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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