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人世间,从为郑娟寻亲开始郑娟陆天周蓉>第一百〇七章 周秉昆的心事
  林晓晓把信放进包中,对郑娟保证道:“大小姐,我们记住了。”

  “没什么事,你们回去准备吧。”

  “好的,大小姐。”二人向郑娟鞠个躬后,离开了办公室。

  郑娟这么安排,是有她的打算。

  在她看来,

  陆天要是没有信守诺言,没到两年就找了别人,是他对不起自己。就算将来孤寂一人,也不会再去找他。www.xiumb.com

  若还是一人,郑娟已经通过振邦集团找到了特别渠道,通过特别方式,让陆天来香港。

  假如是在九月十四日之后结婚,郑娟觉得是自己不好,没能早一点想办法联系上他,才会这样。

  这个时候,就让陆天自己来选择,留下还是赴港。即便他选择留下,郑娟也不会怪他。

  三种可能,郑娟当然希望是第二种。

  那样的话,一家人在香港团聚,才是她想要的幸福。

  ……

  寒风袭来,吉春又步入了冬季。

  在太平胡同,每天晚上卿卿我我的陆天和周蓉,也搬回了周家。

  周母和冯玥睡在里屋,而陆天和周蓉住在外屋。

  每当周母和冯玥熟睡之后,陆天和周蓉便钻进一个被窝,在被子底下,享受着最愉悦的相处方式。

  不过,隔壁的墙实在太薄,稍稍动静大了,就会把旁边屋里的人吵醒。

  周母是过来人,左耳听右耳冒,就当没听见。

  可冯玥不一样,

  时不时会下炕,过到这边看看发生了什么,令二人不得不中途停止。

  可没办法,家就这么大,有冯玥在,只能多注意些。

  这一天,周蓉收到了周秉昆的来信。

  信上除了恭喜陆天和姐姐登记结婚外,还说了一个小秘密。

  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陆天看过信后,对周蓉说:“秉昆今年虚岁都二十了,找女朋友应该鼓励,不要打击。”

  周蓉收起信,说:

  “秉昆喜欢这个姑娘叫陶俊书,和冬梅姐在一个农场插队,家是上海的。

  冬梅姐前段时间来信,就跟我提过这事。

  这个姑娘人长得很漂亮,从小弹钢琴,很有艺术天分,倒是和秉昆很般配。

  就有一点,她的父亲在解放前是上海的大资本家,现在还被隔离审查。

  陆天,你说秉昆要是娶了个大资本家的女儿,他将来的前途会不会有影响?”

  陆天摸了摸周蓉的长发,浅笑道:“冬梅姐的成分不是更不好,你哥还不一样和她不离不弃。秉昆找个资本家的女朋友,有什么不行的?”

  “话不能这么说,

  我哥和冬梅姐好很多年了,不分开也是应该的。分开,就是我哥的不对了。

  冬梅姐给我的信上可说了,秉昆进到文工团以后,大舞台表演快板,广播里说着评书,现在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

  到哪里演出都有好多人要他的签名,每天都能收到小姑娘的求爱信。

  这个时候,秉昆跟陶俊书谈恋爱,是不是有些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

  别看那个姑娘现在成分不好,再过五六年,中国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经济发展将成为时代的主流。

  倒那个时候,想找个大资本家的女儿,就不容易了。”陆天轻轻掐了掐周蓉的脸蛋说着。

  “那可不一定,冬梅姐可说了,好多小姑娘给秉昆写求爱信,说不准就有不错的。”

  “秉昆信里根本没提这事,应该没有动心的。”陆天摇摇头。

  “是啊……陆天你说为啥那么多求爱信,都没有让秉昆动心的?”周蓉不解道。

  “那还用问?建设兵团那种地方,照张像都找不到地方。看不到人,当然不会动心了。”

  “是么?”周蓉似乎还没想通。

  “蓉儿,你跟我说过,你十四岁就给冯天成写信,他却一直没有回。直到你十五岁的时候,信里加了你一张照片,他才跟你回信的。这么想,你就能想明白了。”

  两人住在一起后,陆天对周蓉的称呼也改成了儿话音的“蓉”。

  起先周蓉觉得有些怪怪的,听常了觉得蛮好听,便让他这么叫了。

  陆天这般讲,周蓉方才焕然大悟,“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求爱信没见过真人,怎么能顶得上真真切切的漂亮姑娘。陆天,那你的意思,让他们处了?”

  陆天点点头,“告诉秉昆,这样的姑娘不可多得,速速拿下,落袋为安。”

  “你这个混蛋,秉昆还不到二十周岁,你就出这馊主意。”周蓉笑骂道。

  “蓉儿,听我的没错。

  再坚持六七年的苦日子。

  到时候,有大哥这边的官方背景,有秉昆这边的经济支持,咱们家一定能成为整个吉春最显赫的家庭。吉春的未来,也会在我们这一家人手中改变。”陆天自信道。

  “行了,你说的这些,也就我能听听,换成别人还以为是精神病呢。我现在就去给秉昆回信。”周蓉站起身来。

  “你怎么回?”陆天问。

  “按你说的,速速拿下,落袋为安。”周蓉笑着说。

  ……

  建设兵团,十二连农场。

  郝冬梅下乡的地方。

  在家里,周秉昆不怕爸妈,连哥哥都不怎么怕,唯独怕这个姐姐。正因为这样才会给姐姐写信,听听姐姐的意见。

  本以为又会被姐姐训斥一顿,没想到信上的内容令他十分意外。

  信上除了陆天那句“速速拿下,落袋为安”外,还说春节时候让他带陶俊书回家,参加她和陆天的婚礼。

  有了姐姐的这封信,周秉昆顿时有了底气。

  现在的周秉昆,可不是两年前在家无所事事的周秉昆。

  一年前,如愿选入建设兵团文工团后,他便如鱼得水,很快就成为文工团的骨干。

  每天晚上六点,整个兵团四十万官兵、知识青年,都会把收音机拨到建设兵团广播电台波段,围在一起收听周秉昆讲的评书《林海雪原》。

  有大喇叭的农场,更会在这个时候打开喇叭,让没有收音机的人也能听到。

  除了录制评书,周秉昆还会跟着文工团在各个农场演出。

  到了大舞台,评书就换成快板。

  用快板这种表现形式,重新演绎评书里的桥段。

  每次演出之后,就会用大批观众涌入后台,要周秉昆的签名。

  文工团收发室的信箱,每天都会收到年轻姑娘寄给周秉昆的求爱信。

  可这些求爱信,周秉昆从没有上心过。

  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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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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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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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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