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刚看到陆天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小伙子和自己的女儿很般配,老伴说的不错,两个人果然是郎才女貌。
中午的时候,陆天的大概,周蓉已经说的差不多了。
担心女儿说的有出入,又向陆天问了一遍。
陆天应答如流,没有什么问题,令周志刚很满意。
“陆天,我看你和周蓉情投意合,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说着说着,周志刚说到了正题。
“周叔,现在国家提倡晚婚晚育。过了这个年,我才二十一周岁,周蓉才十九周岁,这么早结婚,不符合国家政策。
我和周蓉说好了,再过一两年,我们再成熟一些,结婚也不迟。”
周志刚听后,点了点头,“陆天,你说的没错,刚谈几个月,就结婚,确实不妥。你们年龄确实不大,等等也行。
周蓉,你过来。”
周志刚冲着周蓉摆了摆手。
周蓉走到近前,“爸,什么事?”
“陆天,陆天这个小伙子不错,你们好好处。什么时候觉得该结婚了,也别总想着国家政策。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早点结婚,早点利索。”
“爸,我知道了。”周蓉浅笑着。
周蓉话音刚落,周秉昆凑了上来,向周蓉问道:“姐,春节之后我去兵团,你就能安排工作了。
想没想好,要去哪?”
“是啊,蓉。去哪工作可是个大事,你要想好了。”周志刚沉声道。
“爸,因为这半年来为知识青年演出,加上我在环卫站工作表现良好,不少单位点名让我去。
包括拖拉机厂、制衣厂,连委员会都点名让我去。
我和陆天商量一下,他说我这个人性子直,容易得罪人,委员会那种地方不适合我。
他建议我去出版社,把你看怎样?”
“姐,出版社好啊,虽然工资不多,挺清闲的。多出时间,你那本《我在人世间》能动笔了。”周秉昆抖动着眉毛,说道。
“我那本书大纲还没列好,人设还没立起来,不急着动笔。
多出来时间,我想学学英语。m.χIùmЬ.CǒM
听说出版社里,有不少英文读物,你陆哥教我的,就能学以致用了。”
“那可是好事。”周秉昆竖了竖大拇指。
这时,周志刚开口:“蓉啊,我以前听人说过,出版社是个副厅级单位。在那舞文弄墨的,很适合你。
去出版社,我没意见。”
“爸,你要是没意见。春节后秉昆去了建设兵团,我符合录用条件了,就去报到。”
“行,你这个丫头自立,工作一定没问题。就是担心你这个脾气,乱说乱讲,容易祸从口出。”
“爸,这半年陆天天天叮嘱我,我现在好多了。”周蓉微微一下,俏声说道。
“能看出来,你长大了。对了,你哥和郝冬梅什么时候到家?他信里说没说?”周父问起了周秉义。
“大哥说小年前就能到家,冬梅姐也一起回来。到时候家里住不下,我和冬梅姐、小冯玥就去天平胡同那个房子住。”
“这样也行,省得在一铺炕上挤,男男女女不方便。”周志刚点点头。
……
千里之外,天辽地阔的北大荒。
周秉义和郝冬梅在农家的火炕炕沿相偎一起,窃窃私语。
建设兵团离郝冬梅下乡的村子不到二十里,骑自行车,有一个多小时就能到了。
建设兵团今天的休息,一吃过早饭,周秉义便急匆匆地赶到这里。
再有三天,两个人就要启程回吉春。
每逢佳节倍思亲,越临近春节,这种思念便愈发强烈。
周秉义和郝冬梅,只要十几天没见面,就都特别想念对方。
真的隔了十几天没见,便都开始进入心神不定的状态。
更经常的情况,又确实是每隔二十多天才能见上一面。平均下来,每月都有那么五六天饱受彼此想念之苦。
而一见了面,拥抱、亲吻、互相爱抚无疑带给他们陶醉般的幸福。
他们所在的农家,是一家猎户,白天全家人都去打猎了,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即便是这样,周秉义依旧是规规矩矩,将自己的双手十指交叉地扣在她背后,使她被不松不紧地挺舒服地箍在自己怀里。
再接下来的节目当然就是亲吻了。
周秉义嘬起双唇吻郝冬梅的额头,吻她的两颊,吻她的耳朵、脖子……
免不了也亲亲嘴儿,但也不过就是一种唇碰唇的亲法而已。
不知为什么,郝冬梅从不绽开嘴唇,而周秉义也就往往浅尝辄止,所谓深吻,在他们之间是尚未发生过的事。
他从没尝试过将手探入她的怀里,也从没解过她的一颗衣扣。
今天,也是这样。
他们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题,仿佛他们幽会的目的和主体内容只是为了交谈。
仿佛他们彼此的想念,更是对于能够在一起交谈许多话题的愉快时光的想念。
今天,又是这样。
周秉义和郝冬梅,一个要为弟弟妹妹树榜样,一个要为父母争气,证明自己同样是优秀的,便比着做好男人和好女人——在这方面他们都自信做得不错。
好男人和好女人应该怎么相爱?
也许,就是周秉义和郝冬梅这样。
……
“秉义,前天收到了父亲老部下的信,信上说,这个春节我能见我妈一面了。”
窝在周秉义怀中的郝冬梅仰起头,望着周秉义。
“那太好了,你都快两年没见到你爸你妈了吧?”周秉义紧了紧抱着郝冬梅的手臂。
郝冬梅微微点点头,“是啊,两年了。”
“那你就好好想想,要跟你妈说些什么。别到时候一激动都给忘了。”周秉义吻了吻郝冬梅的脸颊。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想问的。那种地方,都有人监听,问太多,我怕有人借题发挥了。
我最想问我妈的,就是我遗失的双胞胎哥哥,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最近我总想这件事,不弄清楚了,觉都睡不着。”
“你还在想,陆天会不会是你的哥哥?”
“是,我觉得陆天可能真的是我哥哥。”郝冬梅点点头。
听到郝冬梅提到陆天,周秉义便想起跟陆天独处时,他说的话。
二人聊到将来,周秉义想听听陆天对自己的建议。
陆天只说了两句:
第一句,将来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不要离开郝冬梅。
第二句,冬天不能让郝冬梅靠近水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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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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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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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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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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