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从辽东开始唐清安秦可卿薛宝钗>第五百二十八章 新王出,天下平
  田永命在河南南阳地区,被官军程之信击败,负了伤,就把队伍拉到湖北麻城、蕲州一带同刘破天部汇合。

  “他娘的程之信,疯狗一样的咬爷爷。”

  田永命大骂。

  以往的手段不好使了,以前只要官兵剿的狠,贼寇就投降,官府收拢安置,要不了多久又复判。

  如是数次,很多官兵也懒得再打,只要贼寇们上道,在逃亡的路上“掉落”些财物,大家睁只眼闭只眼。

  “程狗破坏规矩,其他狗官不管管他?”

  其余贼首纷纷骂他,刘破天还一脸的委屈,觉得程之信年轻,不懂遵守默契。

  】

  “河南呆不住了,到处都是官兵,咱们得突围出去。”

  能活到现在的贼首,没有一个庸人。

  一部分铁了心的归顺周军,反过来打他们,一部分死了,剩下的一部分就是他们这种。

  虽然形势危急,但没人慌张,更没人怕死。

  “走安陆。”

  有贼首提议道。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有熟悉附近地形的贼首提议道,既然要突围,安陆是最好的突破口。

  说干就干。

  众贼首当天就往安陆方向逃窜。

  到了今日的地步,跑得慢的叛军早已被消灭,剩下的都是逃跑能力强悍的人。

  跑得快就是本事,就是精兵的底子。

  少部分乱军被官兵困住,大部分人顺利经过安陆抵达了承天、襄阳地区。

  五省军务总督周豫昌,又派使者入流民军大营招降。

  并调度固原总兵刘明先、临桃总兵曹大旺、锦州参将程之信、延绥总兵王洪、宁夏总兵李坚等围困田永命部。

  使者是一名生员卢鼎,是田永命的老乡。

  刚开始造反的时候,朝廷摸不清众贼首的底细,随着越来越多的流民军投降,名气大的几个贼首藏不住真名,漏了个底朝天。

  田永命很热情的招待了老乡,并痛快的表示愿意诏安。

  然后转头请了刘破天来吃酒,刘破天没有防备,酒过三巡,一人进来给了田永命个眼神。

  田永命领会后,语气一变,直截了当告诉刘破天。

  “老伙计,一山不容二虎,谷城太小,养不活两头老虎,所以……”田永命故意拉长了声音。

  都是人精,刘破天脸色大变,恨恨的看向田永命。

  “你要杀我?”

  田永命摇了摇头,他倒是想吞并田永命,但这事不能做,名声不能坏。

  他有时候很嫉妒龙在前。

  两人并肩作战不少,到了现在,两人在义军中已经是名气最大的几支。

  龙在前从来没有投降过,走的是最难的路,打的是最难的仗。

  但这家伙竟然活了下来,那可就了不得了,流民军多如牛毛,但任谁提起新王,皆是翘起大拇指。

  这等人连官兵都佩服。

  田永命心高气傲,不认为自己能力比龙在前要差,认为自己的路子才是对的。

  审时度势,方为上策。

  谷城是个好地方,适合让兄弟们休养片刻,但是刘破天名气大,会影响自己的威信。

  但自己又不能杀他,杀了他,那自己就成了小人,背信负义名声,谁都不会支持自己。

  田永命笑着拉住刘破天。

  “我怎么会杀我的兄弟?勿忧,你的兄弟们已经被我恭送出城,在城外等你。”

  刘破天明白了田永命的用意,也不再废话。

  “你好得很,以后各安天命吧。”

  田永命让人送刘破天出城。

  刘破天在城外与兄弟们汇合,有人不服,提出攻打谷城,刘破天摇了摇头,带着兄弟们离开。

  顺利驱逐了刘破天,田永命贴出告示。

  “本营志在匡乱,已逐乱军远遁。今欲释甲归朝,并不伤害百姓……”

  同时,拘集当地乡绅耆老为他具结作保,要求周廷廷同意招安。

  老规矩。

  田永命把多年从大户搜刮的金银珠宝,毫不栗色全部拿去送给了五省军务总督周豫昌。

  周豫昌大悦。

  周军缺饷,有了这许多的金银,他也不用再为此头疼,至于犒赏,他顾不上了。

  于是向朝廷建议招抚田永命,并派人监其军。

  “地方大户捧昌檄招抚,其述贼乞抚之词,不曰‘解散归农’,而曰‘愿带马兵七千、步兵三千合万众以剿贼自赎’。”

  ……m.χIùmЬ.CǒM

  京城。

  金江镇的大动作吓坏了所有人。

  十余万大军西征漠南,几个月的时间就大获全胜,整个九边都陷入了危险。

  朝廷花费重金,以辽西,山海关,天津,登州,来州建立的防线,成为了虚设。

  有人弹劾忠顺王,这是文官。

  有人建议赏赐平辽侯王爵,以安抚其人,这是勋贵,背后的推手是王子腾,算是他变相的为其妹求饶。

  而且按照法理,王夫人才是平辽侯的岳母,哪里有女婿杀岳母的道理。

  有人建议,不应该再把精力放在乱民身上,以招抚为主,尽快平息这场内战,集中力量应对平辽侯。

  兵部尚书提出了担忧。

  “田永命是大贼,会不会真心投降?弄不好养虎贻患啊。”

  朝廷近些年来,有威望的老臣尽去,没有了足够威望的阁老,下面的官员们意见不合。

  “乱民之弊不在军,而在粮。”

  “没有粮食赈灾,乱民犹如野草,生生不息,永不止歇,杀了田永命,还有李永命,王永命。”

  皇帝坐在龙椅上,脸色难看,两鬓竟然斑白。

  他自问自己亲政以来从无懈怠,可惜诸事不断,让他精疲力尽,满腔的愤恨。

  多少皇帝不如自己,而自己勤政爱民,为何落得如此境地,老天何其不公也。

  乱民的事,他真的累了。

  一次又一次,每次的好消息最后都变成坏消息,再坚韧的人也受不起反复。

  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他已经看透了官员们,不再信任官员们。

  放眼大殿,嘴角露出鄙视。

  “招了吧。”

  他灰心的说道。

  周豫昌上书说胜利就在眼前,他不信。

  因为太多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结果每次都在骗他,等来的永远是坏消息。

  这种让人无力的感觉,令他恨不得亲手提刀杀人。

  但是他不能。

  他是皇帝,他不能亲自杀人。

  至于平辽侯。

  皇帝对此人也累了。

  幻想过,期盼过,失望过,高兴过,兴奋过,自豪过,愤恨过,痛骂过……

  见皇上心情不好,大臣们不敢多言。

  兵部尚书谨慎的说道,“让田永命先袭杀龙在前和刘破天,才许招安,否则趁此机会厉兵剿杀”

  皇帝拒绝。

  他怕。

  怕这封诏书下去,等来的不是好消息。

  因为一直都是如此,他对官员们不再信任。

  “岂有他来投降,便说一味剿杀之理?”

  随着皇帝的话,对于此事尘埃落定,朝廷命周豫昌旧地安置。

  不久。

  地方上的官员,造报了三本招抚田永命部的花名册。

  “内归农解散一万八千一百三十五人,精兵一万一千名。”

  “田永命安营于谷城外十五里的白沙洲,造房数百间,买地种麦,与民间两平贸易。”

  “永命在谷城每一城门各派士卒数十名,表面上说是‘备他盗出入。’实际上是监视地方的行动。”

  朝廷收到地方的报告,在招抚田永命的问题上议论纷纷。

  现在方策已定。

  安抚为主,尽快平息乱民,抽出力量应对金江镇。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吴文华上言:“抚贼一事,亦难深信。这田永命在谷城县有数万人,造房子种田,还该散遣才是。”

  担任过河南巡抚的吴文华,看到了危险。

  只可惜。

  随着他的恩师刘一儒的离去,他的话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准确的说,大臣们都看出了皇帝的心意。

  皇帝不愿意节外生枝。

  果不其然。

  皇帝批复道:“造房种田,正是招抚好处,又要散遣往那里去?”

  ……

  前任登来巡抚,如今在京城闲赋的韩昊,闻听朝堂的消息,向朋友们发出感叹。

  “圣人着意维持抚局,真是情见于词了。”

  一旁的陆仲恒闻言冷笑。

  此时的陆仲恒,再也没了当年的意气奋发,当年的朝堂新星,已然暗澹无光。

  这位庶吉士以前被捧得有多高,今日摔的就有多重。

  “照我看来,一个杀字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陆仲恒极端的说道。

  他的恩师璠皓是太上皇的人,被罢职喝令归乡,加上前前前阁老翰林学士刘一儒,这位皇上的太子太傅,打压他们这一系的人。

  虽然刘一儒也归乡多年,但是陆仲恒再也爬不起来。

  所以他变了,变得不在意仁德。

  破罐子破摔,什么话都敢说。

  “把流民杀光,让乱军没有了来源,还能成什么气候。”

  闻言,韩昊脸色不快。

  作为辽东人,他接受不了这种说话,作为道学之人,他同样反感这种话。

  陆仲恒此言,和老奴何异?

  那不是人,是畜生。

  张云承见韩昊脸色不对,连忙插话转移话题,陆仲恒也知道不该在韩昊面前如此说,也立刻住口。

  他们这个小圈子,原来的核心是陆仲恒,现在变成了韩昊。

  除了韩昊性格稳重,还有他和平辽侯的关系。

  不过却没有人提出去投靠平辽侯。

  张云承当年随贾雨村去辽东复建辽东都司,加上和京城陈德言的关系,自问有资格去金江镇求一份前程。

  但是他不愿。

  金州的新学,他有所耳闻,作为道学的学生,哪怕是他也有点反感平辽侯。

  圣人学说,如何容的轻动。

  韩昊默默自饮一杯。

  至今不愿意回老家,因为他不愿意面对唐清安。

  京城的生员们口诛笔伐金州的新学,他虽然不参与,但他也不会去投靠旧友。

  金州的海贸,韩昊不陌生,金陵已然有了不少的传教士。

  作为学者,他是喜欢接触知识的,有他的认知。

  所谓的西方国家,在他看来就是愚昧的国度,残暴无人性。

  勋贵们竟然对百姓们享有“初夜权”。

  哪怕到了今时今日,西方的百姓需要花钱从勋贵们手中赎回“初夜权”。

  滑天下之大稽。

  他们道学孜孜不倦,世代传习,从“仁”“礼”“忠恕”“中庸”到“仁义”“礼治”“性本恶”,扩充为“仁政”“民本”和“性善论”。

  道学不断的进步。

  亘古不变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皇权之下,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百姓们的利益。

  人们以德为荣,孜孜不倦的助长此风。

  没有了这层束缚,国内的勋贵和西方的勋贵将是一个德性。

  所以圣学是不容轻动的。

  更容不得勋贵来动。

  韩昊不认为平辽侯会虐待百姓,但是不能由他来开这个头,让后世的勋贵有样学样。

  道统之争。

  唐清安,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杀人容易,人心难治,你的志向不是天下太平吗。

  韩昊大醉。

  ~~~~~~

  田永命彻底安定。

  在等待受抚的半年里,他在湖北上津县元真观避暑时,修葺了关庙,重塑了关羽的神象,还撰写了一通记文勒石为碑。

  “焚戮良民非本心之所愿,实天意之所迫。亦知同居率土,开州开县,有干理法,无奈天意如此,实不我由。如黄巢往事,劫数固亦莫之为而为也。”

  乱世之中,人如草芥。

  田永命学不来龙在前,手里当然有无辜百姓的性命,但是他也会后悔。

  在这半年安宁的时光里,他内心动摇。

  如果。

  就这样也不错。

  ……

  田永命的归降,意义重大。

  他在流民军中的威望太高,受他的影响,很多人出来投降。

  刘破天带着老兄弟们,在随州投降了官府。他原是庠生出身,名声虽然不如龙在前和田永命,但也是出名的头目。

  但是传统的道学思想,却象无形的绳索一样羁绊着他。

  他的投降是奉其母之命,投降时顿首曰:“愚民陷不义,蒙周府湔拭更生,愿悉其众上幕府军簿,身入麾下,尽死力。”

  和田永命不同。

  他是真心的投降,不愿意在霍乱地方。

  甘心遵守地方的调令,围剿其余的流民军。

  他的部下十四哨共五六万人,愿意跟着他投降的只有五千人。

  接连两个大首领投降,带动了周边的混十万、整十万、十反王、托天王、小秦王、过天星、紫微星,射塌天、一字王六部等等头目投降。

  但是更多的人不愿意投降。

  大多数老贼和朝廷有血海深仇,宁愿战死最后一刻,也不愿苟活。

  刘破天手下的老兄弟,九成的人马选择离开了他,可见当下的人心,连他都是如此,其余的头目更是众叛亲离。

  但是蛇无头不行。

  在不可计数的老贼们,内心茫然的时刻,新王出山的消息传开了。

  人们犹如盼来了救星。

  这一年。

  灾荒是特别严重的,北边的蒙古是湖里的鸭子,遭灾的时候,他们最先知道,没有道理他们遭了灾,天灾就止步草原。

  几乎遍及全国的灾害,不少地方竟至于颗粒无收,饥民大批死亡。

  除了今年气候恶劣,连续几个月干旱、蝗虫为害以外,还有官府的积弊,朝廷的征收,繁重的税赋等等。

  新王出,天下平。

  这句歌谣犹如秋风一样,传遍了大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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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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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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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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