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从辽东开始唐清安秦可卿薛宝钗>第四百四十七章 五虎将
  金江军的小辈,向来是一块砖头,哪里需要就送去哪里。

  在将军的要求下,官府是如此,军中也是如此,在众多的小辈中,有几人名气越来越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人五虎将的说法。

  李如靖,徐聚费,赵学颜,潘驯,葛世峰。

  从将军的亲卫做起,到参加游击区,营口扫荡战,海州之战,他们五人脱颖而出。

  虽然还只是把总,但是都年轻,最大的也才二十四岁,最小的二十一岁。

  新合军虽然是新成立的军队,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未来会投入对外的战争中。

  从军中抽调的军校官和老兵,加上各族的精锐,实力并不弱,只要磨合后,可以当做精兵使用。

  立功的机会会很多,所以很多人都想要调入新合军。

  葛世峰去了镇江的新合军,李如靖,徐聚费去了沈阳的新合军,唯独赵学颜和潘驯,两人没有调入。

  所以引发了不少人都猜测,怀疑是因为赵缑用的原因。

  谢友成递来,关于把二人调入朝鲜的请示,唐清安拿起笔批复后,笑了起来。

  “只怕更多的人要误会了。”

  “好刀不怕磨,能忍受挫折,耐得住寂寞,才能在亮剑的时候,震惊所有人。”

  谢友成不以为意。

  五虎将虽然听起来威风,也不过是金江军中的普通把总而已,中级军官。

  能不能顺利的成长起来,道路上的障碍物还有很多,需要靠他们自己。

  接下来,就是出击鄂博的军事计划。

  唐清安照样批复了同意。

  并没有在上面浪费太多的精力,打胜了是应该的,打败了才是不可能。

  把他伴没有根基,可以让金江军翻船。

  金州的轻轻的一笔。

  让千里之外,战云紧锣密鼓。

  官府的后起之秀。

  秦钟深入在奴儿干司的把他伴各部,统计他们的人口,和首领们协商归顺之事。

  把首领们的意见和态度,带回去交差。

  把他伴五枝二十二酋。

  鄂博,毋霍,是金江军需要打击的对象,还有两枝被鄂博吞并,只剩余了一枝。

  孛亦力笑着向秦钟说道,“你愿意当我的女婿,你让我们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

  秦钟愣了愣。

  一时间不知所措,想不到如何不得罪对方的情况下,回答孛亦力首领。

  孛亦力打听清楚了眼前年轻人的来历,是平辽侯的小舅子,平辽侯在孛亦力看来,迟早会自立称王。

  他有自知之明。

  自己不过是小小的把他伴五枝中的一枝首领而已,实力根本够不上平辽侯。

  换做是巴图鲁汗倒是有资格。

  所以他把主意打到了秦钟的身上。

  秦钟笑着说道。

  “婚姻大事自有家中长辈做主,晚辈岂敢胡乱答应,盼望孛亦力首领不要怪罪。”

  他倒不是嫌弃孛亦力,但是普通的一件公事,就要付出自己婚姻的代价。….哪怕事情办成,回去后也会被人质疑他的能力。

  他的前程不光是自个的,更是背负了家姐和外甥们的未来,向来不敢疏忽。

  孛亦力见对方没有答应,心中叹了口气。

  他还能强迫对方不成,本来就是丧家之犬,也没有底气对抗金江镇,试探了一番没有成功,并不会让他失去理智。

  “金江镇准备怎么对付鄂博和毋霍?”

  听到孛亦力的询问,秦钟自信的说道。

  “鄂博是挑起战争的人,必然要付出代价,毋霍听说是被胁从,如果他愿意归顺,可以免除他的责任。”

  听到金江军给毋霍留了条生路,孛亦力心中才舒服一些。

  五枝到如今,只剩下三人,鄂博肯定是没有生路的,但毋霍此人,无论是名声,还是与自己的友情。琇書網

  孛亦力都不希望金江军逼死毋霍。

  留下毋霍,他才心中不慌。

  想到这里,孛亦力更恨挑起战争的鄂博。

  如果不是他的野心,把他伴还可以保持旧例,现在无论如何,自己也只能答应金江镇的要求。

  孛亦力是逃入奴儿干司境内,实力和名声最大的首领,他的归顺,让其余的散部,更没有了理由反对。

  不久。

  朱文抵达了奴儿干司,亲自见众多的首领,和众人盟誓。

  金州草创的约定。

  将来。

  再把他伴,施行金江镇的律法,各散部依附金江镇,由金江镇的官员共同管理。

  唯独孛亦力一枝,留下了较大的权利。

  在阿尔干山。

  孛亦力与把他伴其他的部落,集合了大部分的青壮,高达数千的牧民,汇合两千新合军。

  合计七八千骑兵,沿着大创忽儿河,朝着鄂博部落的方向出发。

  在各部青壮云集的时候,有人悄悄告诉了毋霍,让他不要抵抗,免得徒增伤亡。

  毋霍犹豫了一番,还是透漏给了鄂博。

  “鄂博,你走吧。”

  鄂博愣愣的看着毋霍。

  毋霍希望鄂博离开把他伴。

  既能让他保住性命,又能让把他伴消除战争,无论结果如何,死的都是把他伴的人。

  而且在他看来,鄂博没有胜利的希望。

  鄂博摇了摇头。

  决定要和对方决一死战,召集部落的勇士们,并派了儿子,去百里外的科尔斯部落借兵。

  “你变了,鄂博,被你自己的野心,迷住了你的眼睛。”

  毋霍失望的说道。

  “来人,请毋霍首领去我的帐篷住下来。”

  鄂博准备把毋霍软禁,顺势接管对方的部落,增加自身的实力。

  “好安达,等我打败了敌人,我就放你出来。”

  看着靠过来的草原勇士们,毋霍没有反抗,他既然敢来,就知道自己会有危险。

  但他还是最后提醒鄂博,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我来之前,已经让我的部落往南而去,去归顺金江镇,你要有所准备。”….“你?”

  鄂博大惊。

  愤怒的抽出刀,恶狠狠的上前。

  毋霍以为鄂博会杀了他,闭上了眼睛等死。

  良久。

  “你走吧,以后不要让我看见你,不然的话,就没有下次了。”鄂博放过了毋霍。

  现在就算杀了毋霍也没用,鄂博用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压下了心里的怨气。

  勇士们松开了绳子,毋霍上前抱了一把安达,随后大踏步的离开。

  ……

  “勇士们。”

  鄂博集结了部落的牧民,无论如何,他是把他伴的五大枝的大首领之一。

  虽然他强行收拢了众部,但是其他部的牧民们,世代被统治,并没有太多的反抗之心。

  五千余草原牧民们,骑在草原战马上,穿着草原袍,装备了弯刀,游牧弓,长枪各色武器。

  他们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呼吸都是那么的自然,双手都不需要管缰绳。

  只需要用身体微微的动作,就能让身下的战马,随着他们的心意而动。

  而他们犹如生了根般的,稳稳的坐在马背上。

  “在草原上,长生天会保佑我们的。”

  鄂博坚定的说道。

  他不想放弃牧地,等待着他一直期盼中的援兵。

  援兵。

  是他最大的底气。

  ~~~~~~

  科尔斯部落凡七枝,共十八酋。

  比起把他伴的五枝二十二酋。

  看起来要更多人口,实际上两个相邻数百年的草原部落,规模一直不相上下。

  当年还是毛脑大代管汗位的时候,两部选择了毛脑大。

  最巅峰的一次。

  十数万草原控弦之下南下,整个辽东和辽西都是战场。

  北镇节度使带着北镇军,艰难的打退了毛脑大,因为这场战败,毛脑大威信大消。

  短短几年过后,毛脑大交出了摄政大权,长大的林丹汗,亲自掌权了。

  也正因为这场大战。

  北镇军和草原军两败俱伤,消耗了元气,给了蛮族强大的机会,皆无力应对蛮族的崛起。

  物是人非。

  鄂博的扩张,一直看在科尔斯草原部落的眼中。

  面对他的求援。

  七枝的大首领,有人认为应该支持鄂博,有人认为不应该得罪强大的金江军。

  “打败了蛮族的金江军,连巴图鲁汗都选择了与对方结盟,我们势单力孤。

  如果派兵协助鄂博,会为我们带来灾害的。”

  先哈告诫众人。

  “但是我听说,金江军要求把他伴归顺他们,我担心如果金江军打败了鄂博。

  迟早也会插手到我们科尔斯,那时候的我们,该何去何从?”

  另外一枝大首领赤哈担忧道。

  众人都无法轻易的下达决心,鄂博的儿子,看到众人的态度,一脸的焦急。

  “喀尔喀的卓里克图首领,他已经答应了派兵支援我们。”

  “粘花?”

  众人纷纷问道。

  “粘花的大军到了哪里?”

  先哈和赤哈是科尔斯威望最高的两人,先哈认得粘花,还一起喝过酒。

  当初众人都汇聚在毛脑大的帐下。

  那时候的先哈和赤哈,还只是跟在他们父亲身后的毛头小子,数十年过去,他们已经老了。

  鄂博的儿子无法回答。

  先哈摇了摇头,粘花不像草原人,倒像是个汉人,诡计多端,不可信任。

  鄂博的儿子还想继续劝服众人,被先哈阻止了,给了他最后的说法。

  “没有看到粘花的军队,我们是不会出兵的。”

  鄂博破坏了把他伴的团结,科尔斯的各大首领,却团结一心,没有人反对先哈的话。

  “我不同意,你们违誓了。”

  把他伴与科尔斯两部,当年汇聚毛脑大旗下的时候,约定了互相扶持,互相支援,定下了攻守同盟的誓言。

  众人面面相觑。

  没有人愿意违背长生天的誓言。

  “那时是七枝与五枝的盟誓,你们现在只有一枝,却要求我们七枝出兵协助,这是不合道理的。”

  先哈找了个理由,拒绝了鄂博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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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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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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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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