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从辽东开始唐清安秦可卿薛宝钗>第三百二十章 安达
  贾鉴向忠顺王请辞。

  “你的才能我非常喜爱,我的身份你也清楚,你是个聪明人,我将亲自向朝廷为你奏功,你可愿意留下了辅助我?”

  忠顺王热切的说道。

  忠顺王有心留下此人。

  他是皇帝的亲叔叔,随着皇帝掌权日久,国内想要投靠他的人不知凡几。

  听到忠顺王的挽留,正是因为自己是聪明人,才要做聪明的决定啊,贾鉴委婉的拒绝。

  竟然被拒绝了。

  忠顺王虽然内心不喜,面色却不变,到了他这等地步,国内权势滔天,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拒绝而感到愤怒。

  就像他到了辽西。

  所有人都一时间投靠了他。

  他手中的人才,犹如过江之鲫。

  “蒙古各部还需要你的帮助,先留下些许时日帮我,你在这里帮助辽西军,和帮助金江军都是一样的。

  对于战事,都是有帮助的。”

  忠顺王极力的挽留,贾鉴没有办法拒绝。

  乃至从忠顺王的营帐中走出来,心思都在思考。

  自己目前的处境好像不太妙。

  “贾先生。”

  贾鉴从忠顺王的大帐中走出来,因为被忠顺王拒绝他的请辞,正陷入走神中。

  路上遇到了程之信,竟然没有发现他,直到被他的叫声惊醒。

  “是程将军啊。”

  贾鉴连忙客气的回了礼。

  两人寒暄一番,贾鉴看着程之信进入忠顺王的帐篷中,内心了然。

  此人已经投靠了忠顺王。m.xiumb.com

  造化弄人。

  原本自己还是史鼐的幕僚的时候,和此人关系还不错,与恩主史鼐一样,对此人的能力也是认可的。

  可惜了。

  如果此人能在金江镇的话,以金江镇的环境,必定能成为一名把心思全部投入到军事中的将领。

  以此人的年轻和能力,多半能获得的他想要的东西。

  贾鉴不看好他,以及他投靠的忠顺王。

  不管是在辽西,还是朝廷。

  作为金江镇的机密奔走,他不光接触了辽东的各项事务,也有国内源源不断传来的情报,所以对国内的形势极为的了解。

  忠顺王想要在辽东和金江镇争雄,实乃天方夜谭。

  “贾鉴一定不能放走。”

  进入了大帐后,程之信一改刚才的嘴脸,诚恳的再一次向忠顺王提议道。

  “此人本身才能就极强,深知辽西的情况,如今又在蒙古各部中都有关系,竟然能说服蒙古台吉们改变主意。

  我们离海州最近,而蛮族主力却都在前线,所以争夺海州城我们是有优势的。

  如果战事顺利,我们光复海州城,随后赶来金江镇,必定讨要海州城。

  金江镇军多,而我辽西军少,必定要拉拢蒙古军的支持,以对抗金江镇。

  如果放了此人回去,以他的能力和关系,蒙古军必然被他拉拢,而支持金江镇。”

  忠顺王听完程之信的想法,他也是这般想的。

  他锦州军才万余兵,史鼐带领的国内军,也才五万兵,而金江镇有十二万兵。

  还有朝鲜的五万兵,以忠顺王最近的所知,朝鲜军竟然直接受平辽侯指挥。

  这说明了什么不言而喻。

  所以对于数万蒙古骑士,忠顺王必定要拉拢过来,如此才有从金江镇虎口夺食的底气。

  不然就算他靠着先手,抢先占领了海州城,也抗拒不了金江镇。

  海州城不只是一座城。

  如果辽西光复占领了海州,代表着把金江镇地盘扩张之路堵死了,海州后面的辽沈地区,都将落入辽西之手。

  忠顺王要考虑军事,更要考虑政治。

  “贾鉴此人刚才向我请辞,我没有答应,许下重诺想要拉拢他,可他同样拒绝了。

  但是我没有放他找,找了其他借口留下他。”

  听到忠顺王的话,程之信面色怔了怔。

  以忠顺王的威望和背景,换做是自己是贾鉴的话,也不会轻易的拒绝忠顺王的拉拢。

  贾鉴难道认为在金江镇的好处,比在忠顺王这里都要强么。

  程之信虽然有才能,却困守一地,不如贾鉴的视野开拓,其收到的信息远不是程之信能比的。

  因此程之信认为投靠忠顺王才是捷径,才是正确的道路。

  既然贾鉴这么坚定,程之信反而认为此人不可留。

  “如果……”

  程之信迟疑,下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这么说了后,忠顺王会如何看他。

  “尽管说,我信任你。”

  忠顺王笑道。

  听到忠顺王的保证,程之信才鼓足勇气。

  “此人在蒙古部落中影响力太大,他既然铁了心投靠金江镇,说不得不能留他。”

  此人这么年轻,却杀伐果断。

  忠顺王觉得自己还是小觑了眼前的人。

  “我会看着办的。”

  刚说完这条建议,程之信心中就有些后悔。

  如果传了出去,那么自己无疑把金江镇得罪死了,彻底断绝了自己的后路。

  不过又想到自己有什么资格两头下注呢。

  如此宽慰自己一番,程之信离开了忠顺王处。

  此地留不得。

  贾鉴虽然不知道程之信的话,却看到了忠顺王急于蒙古部落的支持的处境。

  而对于蒙古部落的态度,自己又是关键人物。

  以己度人,他觉得自己可能有危险。

  “安达,你可要救我。”

  贾鉴找到了王达子处。

  粆花此人心思太过厉害,不好轻易的交心,唯独台吉王达子,才是真正的直爽的性子。

  多年前巴林部的皇台吉侵犯边地,在唐清安来辽东前,当时在任的辽东经略。

  不反击巴林部,却突袭王达子的部落。

  王达子部向来遵守大周朝廷的规定,和大周的交往,都是遵照大周的章程办事。

  可以说在众多的蒙古部落中,是对大周态度最好的部落之一。

  没人是傻子。

  当时的辽东经略杀良冒功,这個良就是王达子的部落,因此有人弹劾。

  朝廷斥责了当时的辽东经略,并火速下文,命令辽东经略撤军,并向拱兔部封以厚赏作为补偿。

  不知道当时的辽东经略哪根筋搭错了,还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将兵甲一律焚毁。

  甚至对关于军事的方案概不过问,以此向朝廷表明他的委屈。

  这才是彻底惹火了当时年轻的王达子。

  欺负老实人不是。

  觉得拱兔部好欺负是吗。

  加上一旁敖汉部的台吉歹青拱火,一句有仇不报谁看得起你,因此有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哈流兔之仇。

  这些如今人到中年的熟人,像歹青年轻时也是阴坏阴坏的,一枚老硬币。

  当时处于敌对双方的辽东经略和歹青,两人竟然不谋而合的出手,把一个心向大周的蒙古部落,逼到了敌视大周的境地。

  歹青的行为能理解,当时辽东经略的行为实在无法理解。

  这个辽东经略,十年后又带领军队前去萨尔浒作战,同样个性十足,一意孤行,完全不听军中总兵的建议。

  结果就是萨尔浒之败。

  拱兔部的王达子,个性爽朗,如今也是最先帮助大周对抗蛮族的部落。

  贾鉴对王达子非常的信任。

  听到贾鉴的求救,王达子十分的纳闷,好端端的怎么就有了性命之忧。

  贾鉴委屈的说,可能有人会杀他。

  听到这么一说,王达子反而理解了他,自己当初受到的委屈,不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么。

  大周有些将领,的确不可理喻。

  也就是大周的朝廷,为了弥补此事,多年来给了他很多的支持和厚赏,才算是让他放下了仇恨。

  “贾鉴安达,有我在此,必定保你无事,你就留在我的部落,看谁能动你。”

  王达子豪爽的说道。

  “我想要回金江镇,你能不能借我两匹马,我悄悄的逃回去。”

  “拱兔部有的是马,最好的马就是我骑的,安达之间不要说借,我把我的坐骑送给你,莪还要派我的勇士护送你。”

  王达子听到贾鉴想要离开,没有强留他,反而为他着想,主动的派人护送他。

  贾鉴神色动容。

  此人果然如将军所言,乃真蒙古豪爽之性格,与他结为兄弟,那就是真兄弟,值得付出与信任。

  把王达子的恩情记在了心里,贾鉴回去后,找到原来护送他的几名金江镇的骑手。

  “你们不能跟我一起走,否则动静太大,反而谁都走不了,我如果顺利的离开,你们则没有危险。

  如果听到我被抓住的消息,你们什么都不要顾,要立刻赶紧的逃命。”

  贾鉴慎重的交代他们。

  其实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如果自己真的被抓住了,他们几人估计得不到信息,就会被人乱刀砍死。

  最后忠顺王一封抚恤名单,他们战死沙场,就能堵住了将军的质问。

  倒是贾鉴顺利的逃回了金江镇,他们几名留下来的人,反而能活下来。

  没有人是傻子,几名骑手虽然不知道为何突然这么危险,但仍听从贾鉴的命令,几人和往常一样的动静。

  没有人选择去告密求生。

  因为金江镇有民心。

  民心决定了一切,影响着方方面面,大事小事都受其影响。

  有了他们几人尽心掩护,旁的人还以为贾鉴仍在帐中,而贾鉴早已趁着夜色到了拱兔部。

  王达子也悄悄的准备好了马匹,以及十几名部落的勇士,包括自己的大青马。

  “贾鉴安达,你好好保重。”

  贾鉴是一个老狐狸,这一回真的感动不已,向王达子说了实话。

  “王安达,我心中有些话不吐不快,此行危险,我怕以后没有机会说了。”

  王达子好奇的看向贾鉴。

  “我以前的心中,其实有利用安达你的心思,我很惭愧,希望你能原谅我。”

  “哈哈哈。”

  王达子小声的笑道,拍了拍贾鉴的肩膀。

  “我们是安达,让你利用又何妨,只要是我的安达,我就愿意。”

  贾鉴无言,用力的点点头。

  一行人在夜色中,打着拱兔部的旗帜,以防止探马的窥视,悄悄的离开大营。

  过了几日。

  营地中的几名金江镇的骑手,被五花大绑送到忠顺王面前。

  忠顺王脸色阴晴不定。

  “哈哈哈。”

  突然大笑一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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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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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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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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