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从辽东开始唐清安秦可卿薛宝钗>第三百一十四章 踏平一切不服
  葛世峰写来书信,请求归军,加入战斗,唐清安同意了他的请求,他登到将军的同意,告别了大公子,就从朝鲜归来。

  他哪里也没有去,只匆匆的见了妹妹一面。

  “家仇就在今日,如我不幸死亡,并没有遗憾,你需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太过伤心。”

  葛藟泪如泉水,却不知道怎么拉住自己的哥哥。

  看着哥哥大步离开的身影,葛藟终于忍不住,依着门框旁,放声的痛哭。

  听到身后妹妹的哭声,葛世峰放下心中的不舍,并未回头。

  这番数十万的大战,他作为前线的,众多的低级军官,死亡率并不会低,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妹妹在夫人身边,他能放心妹妹的未来。

  “父亲,母亲,保佑我为你们报仇。”

  李如靖已经成为了一名把总,现在的金江军,已经不同以往,无法快速的升官。

  他的年龄,如今是最年轻的把总。

  见到了兄弟葛世峰归来,李如靖狠狠的锤了他一拳。

  “我还担心你赶不上了呢。”

  葛世峰目光坚韧。

  “打蛮族,我一定在。”

  ……

  不知道是忠顺王先动,还是海州的蛮族先动。

  上千里的战场,双方背后动用了数百万,甚至近千万人参与的规模的举世之战。

  谁也分不清具体的细节。

  但是战事不以双方统治者的计划,已经悄然的开始了,可能连皇台吉,或者唐清安,都还不清楚。

  皇台吉还在沈阳,唐清安还在金州。

  金州城内,王丰肃带来的传教士们,终于收起了内心的狂傲,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场闻所未闻的大战。

  西方的国家,正在征服新大陆。

  在美洲的阿兹特克古老的帝国,无边的国土,人口近千万的古老的国家。

  一次血祭就有两万多名人口,当做祭品被杀,用来祭品敬神。

  在南美洲的印加帝国,立国五百年,他的领地之宽广,从南美洲的西海岸地带上,从北到南长达近万里。

  这个国家的人口,被后来征服美洲的殖民者后代们,称为只有两三百万。

  很快这个数字被否认,学者们开始了争论。

  有的学者认为是三四千万才较为准确,但是本土的殖民者后代们,咬定为两三百万。

  整個美洲的人口,有学者认为是高达上亿的。

  同样,本土的殖民者后代们,咬定当时的美洲人口,只有不到一千万人。

  不论是千万人口,还是上亿的人口。

  一万西班牙移民,在伊斯帕尼奥拉岛上,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就把上百万的印第安人,消灭到了只剩下一万人。

  此事是明确记载的,因此也为后世学者,认为美洲大陆有上亿人口的观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之一。

  离现在的一百年前,西班牙人在伊斯帕尼奥拉岛的战果,令西方国家震惊。

  不只是如此。

  后来,西班牙人的科尔特斯,带领十二只船,六百多名西班牙人,两百多名印第安人,还有一些黑奴。

  十多门炮,十多皮马。

  击败了阿兹特克帝国。

  科尔斯特的老乡,皮萨罗听到科尔斯的功绩,认为自己不弱于他。

  带领一百六十八名西班牙人,用阴谋杀死了,率领几万大军来赴约的,印加帝国的皇帝。

  且杀死了几千印第安人。

  而他带领的一百多名西班牙人,一个都没死,连受伤的都不多。

  倒是众人的手膀子都砍酸了,特别是皮萨罗带来的几十名西班牙骑手。

  现在的西班牙,虽然只有几百万的人口,却是遍布全球,占领土地高达近两千万平方公里的帝国。

  所以,受西班牙让人不可置信的,丰功伟绩的印象,西方的国家并不畏惧大国。

  包括次大陆,蒙古人正重铸辉煌的莫卧儿帝国。

  莫卧儿帝国也就是按照波斯语音译的蒙古帝国。

  连带对神秘的东方古国,也没有了敬畏之心,只有贪婪之心。

  西班牙人向国王写信,两万人可以征服大周,就是因为这种心理而产生的极度的狂妄之心。

  现在的金江镇,还没有多余的力量亲自下场,参与远洋的贸易,更无力投放百姓到新大陆移民。

  所以和西方国家的人产生冲突,目前是不合算的。

  但是西方国家的无知的狂妄,会对金江镇带来困扰。

  所以唐清安才允许,这些西方传教士,观察这场举世之战,通过他们的口,让各国认清楚自身。

  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小麻烦,例如挑衅金江镇的船只。

  “东方的国家,和其他地方的愚昧的国家是不同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年轻的教士们,行十万里路,并不是愚蠢之人。

  通过金江镇的组织能力,认清楚了对方的实力,和新大陆那些国家是不同的。

  例如当初两万人征服大周,这个计划早就已经无人再提及。

  现在他们有了更清楚的认知。

  哪怕西班牙国家放弃所有的地盘,全力入侵大周,也是无法打败大周的。

  “新大陆的愚民,用的还是木头石头的武器,像被征服的印加帝国,用结绳记事,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

  而大周的文字,已经形成了上千年,记录中的大唐,如传闻一般,果然强盛辉煌,并不是流言。”

  “他们的盔甲不比我们的国家差,而火器也和我们一样厉害,且还有适合长途跋涉,耐力极强的蒙古马。

  他们的医生,医术方面更是令人震惊,当初连王丰肃都束手无策的病症,被他们的医生治好了。

  此地才数百万人口,却有十万职业的士兵,真是令人无法想象。”

  众教士你一言我一样,一旁的王丰肃听完后,欣慰的点点头。

  “只有认清楚别人,才能做好自己的事情。”

  王丰肃的话,令众人赞同。

  这场东方的举世之战,他们各自下笔如飞,用自己的眼睛,以及自己的思想。

  除了完整的记录下来,并做出了各自的理解。

  甚至有善于绘画的传教士,已经画下了众多的油画,准备带回自己的国家。

  例如一名金江镇的不知名的将领,骑在战马之上,身上的盔甲擦的发光。

  他的身后,有上千名的骑兵。

  队伍里面,插着稳固在马背器具中的各色的旗帜,众多的门旗,金鼓旗,五方旗,角旗,巡视旗等。

  虽然不知道旗帜的含义,但是代表了这支骑兵,有丰富的作战指令。

  有这么多作战指令,说明了这支骑兵是经验丰富,能应对各种突发战况的精锐骑兵。

  每名骑兵都戴着头盔,穿着精甲,从头武装到脚。

  且带了各色的武器,狼牙棒,三眼铳,长枪,铁锤,骑弓,箭袋等等。

  马背上还绑了众多的袋子,袋子里面不知道装的什么物件,用来做什么用途。

  但是这么多的细节,才越是说明了这支骑兵的装备之精细,战场准备之充足。

  只这一副油画,就能让西方各国懂行的将领们,正视起东方古国的军威。

  如果花眼能看到这幅画,他一定会大喜,并强要买来,然后四处向人展示。

  并向他的好友们炫耀。

  “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老子是多么的威风。”

  可惜他没有看到。

  唐清安终于离开了节度府,抽空回了一趟平辽侯府,同样匆匆的告别了家人。

  没有给家人留下太多的时间,除了家中,就离开了金州。

  他亲自写下了告文。

  “建州蛮族乃叛逆,其受我大周百年恩养,获得大周赏赐,允许其从苦寒之地搬到富庶之地。

  其部族得以修生养息,枝繁叶茂。

  并允许互市,让其获得大周的物资,让其部族百姓衣食无忧。

  蛮族其余众部,皆生活困顿,衣不蔽体,茹毛饮血,难以延续血脉。

  独建州蛮族非同其余蛮族部落。

  唯靠大周矣,而其不思汇报,靠大周百姓的供养,壮大一分则反吞并其余部落,最后侵害大周百姓。

  大周百姓何其辜也?

  家破人亡之惨状不可描述也,令人无法直视。

  有金江镇顺应民心而生,聚拢民数百万,兵十万,皆与蛮族有血海深仇。

  今日告天告地告祖。

  此血仇,今日报,明日报,后日报,子报,孙报,延绵不绝,直到破灭建州蛮族。

  前番大周百姓善良,不会兵戈,只会生产,反受人欺凌,可见人心不能只有德。

  德不畏人。

  生既已无望,与其四散溃逃任人宰杀,何不奋勇死战。

  今金江镇出战蛮族。

  任何人不退一步,唯死战耳。

  兵死而将上,军死则民上,民死则官上,男死则妇上,妇死则老幼上,战至最后一人。

  皇天可鉴,祖宗有眼。

  违逆此誓者,人神共愤,祖宗蒙羞,当世代不得轮回。

  此战为正义之战。

  任何人等,都不得侵犯,掠夺之事,违者处斩,

  禁止纵火,违者处斩。

  不得对归降各部百姓做非分之事,违者处斩。

  敌人乃野兽,行野兽之举,我们为人,且生生世世堂堂正正做人。

  对于野兽,我们当打死。

  对于心有善念,手无鲜血之无辜蛮民,则当收拢教化为人。

  此人之道也。

  我等当还世间之清朗,留子孙之净土。”

  将军的文字粗鄙,行文不通的告示,军司官员悄悄询问要不要润色一番,唐清安摇了摇头。

  告文下发全军全镇。

  不光是各处的军队,在将领们的带领下,焚香约誓,连同不少百姓的家中,也自发的烧香约誓。

  唐清安在金州城外,点兵点将。

  “众将听令!”

  “哗啦啦。”

  全军铁甲碰撞的声音,低沉而又可可怕。

  唐清安猛然抽出尚方宝剑,白光的剑刃指向北方。

  全军目光顺着宝剑所指。

  “出击!”

  唐清安下令。

  “踏踏踏。”

  脚步声震天。

  剑所指之方向,踏平一切不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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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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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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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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