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从辽东开始唐清安秦可卿薛宝钗>第二百九十二章 平辽侯必胜
  从金州到镇江,有数百里之遥,再进入朝鲜到汉城,更是有上千里之遥。

  后世曾经举办过一场从北京到天津的长途骑马大赛,赛程一百二十公里。

  参赛的三十八匹蒙古马,最先完成比赛的那匹蒙古马,全程用了七个小时三十二分。

  其中,前一百公里用了近六个小时。

  这是指单日,可以耗尽马的潜力。

  如今的时代,如果中途不换马,长途跋涉,路况不好的情况下,每日才能前行数十里而已。

  金州到镇江有直道,加上新式的四轮马车,以及沿途可以更换马匹,所以可以更快。

  可是再快也没有坐船方便,可以直接进入汉江而到达汉城。

  四岁的大公子要入朝,其他方面不提,光出行的计划,谢友成和陶杰皆商议了又商议。

  不光他们两人,其余的官员都开始为此争论,而这些治理数百万民的贤才,竟然连行程都没有决定出来。

  因为大公子太小了。

  不管是出海坐船,还是长途跋涉走陆地,都有其风险,谁也不敢担这個责任。

  “坐四轮马车,从直道入朝鲜吧。”

  唐清安主动开口,打消了众人的顾虑,众人也明白将军为何如此选择。

  光出行都是如此,何况其他方面。

  秦可卿的眼光所限,只看到了小儿极容易夭折,例如林黛玉的兄弟,三岁就夭折了。

  不只是小儿,就算是大人,只要患一场病,也能轻易的病亡,例如贾政的长子。

  这等勋贵人家都是如此,他们还能找大夫,用名贵的药,何况寻常百姓家。

  秦可卿忍着眼泪,亲自挑选照顾小乾,可以让人放心的人。

  以前是晴雯,如今晴雯身份不同,且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不可能为她去照顾小乾。

  最后她托付给了葛藟。

  葛藟也是看着小乾长大的,从小乾出生就开始照顾小乾,她性格又仔细,秦可卿思来想去,只有她最合适。

  周嫂子负责府里的事务很多,也不能轻易离开,最后又交代了周吉家的。

  然后又亲自挑选其他的妇人和丫鬟。

  唐清安同样爱子心切,得知秦可卿挑选的人,因此招来了葛世峰,作为负责小乾安危的侍卫首领。

  他和葛藟两人是亲兄妹,内外容易协商。

  “将军请放心,我一定保护好大公子,绝对不让大公子出意外。”

  葛世峰坚定的说道。

  唐清安无言,只能拍了拍葛世峰的肩膀。

  “不光小乾要照顾好,你们自己也要照顾好自己,明年还需要调你回来。”

  葛世峰领命,转头离开后,回去挑选了他信任的袍泽。

  陶杰也第一时间坐了快船,独自先回朝鲜,向朝鲜国主汇报,平辽侯长子,入朝祝贺朝鲜王后的生辰。

  李倧闻言大惊。

  朝鲜何德何能,敢让平辽侯公子入朝,因此坐立不安。

  他连忙招来两班勋臣。

  两班勋臣得知了平辽侯的想法,立刻就懂了平辽侯的心意,这是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

  道理很简单。

  电话沟通业务,基本上很轻易的就被拒绝,但是当面带着诚意,去协商沟通时,则很难直接拒绝。

  所以平辽侯把自己的长子派来了朝鲜,虽然没有说其他的话,可是朝鲜勋贵不敢拒绝。

  “我们应当速派使者去金州,亲自迎接平辽侯大公子。”

  金瑬以前就做过圣使入国上朝面圣,因此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对于平辽侯大公子入朝,他是愿意的。

  不光他是如此,不少的两班勋贵,得知这个消息,都心中大动。

  如果能和平辽侯大公子,从小结交到深厚的情谊,还有什么承诺能比这个要强呢。

  因此朝鲜两班贵族,不在抗拒原先所要求的事务,精力都转移到了此事上。

  朝鲜是小国,弱国。

  平辽侯长子入朝,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了尊重,而不是因为对方的强大和逼迫,而选择忍耐。

  甚至金自点提出。

  “为了支持平辽侯,我愿意捐资与金州。”

  此提议获得了朝鲜两班热烈的响应,这是对于平辽侯如此尊重他们的回报。

  当然了,也是为了结好平辽侯。

  金瑬年龄大了,且以他如今的身份,不好轻易离开朝鲜,早就不在担任圣使。

  前番出使上朝的朴明源,这次又被委以重任。

  他将带领朝鲜的官员,去金州迎接平辽侯的大公子。

  朴明源对于这个任命,欣然接受,很快就准备完毕,带领使团第二次去了金州。

  陶杰和刘兴祚摩拳擦掌。

  此事已经敲定,那朝鲜就该为明年大战做准备了,抽调五万士兵,供应五万士兵的口粮。

  以及还要支援金江镇部分粮资等等,这对于朝鲜的百姓来说,是沉重到喘不过气的地步。

  可是朝鲜两班勋臣如何顾得上百姓,眼里只有交好平辽侯。

  平辽侯出海以来,七年间大小战无数次,从未有一败,既然他主动提出明年决战蛮族,朝鲜勋臣都不认为平辽侯会失败。

  如果功成,那么他将是未来的辽东第一人。

  而且平辽侯才二十余岁,如此年轻,他的威势,如今的朝鲜勋贵,到很多人的子孙辈,都会笼罩其中。

  关乎几代人,朝鲜勋贵的眼中,哪里还顾得上朝鲜百姓的生活如何困苦。ωωω.χΙυΜЬ.Cǒm

  朝鲜的百姓就是韭菜,割了一茬,还有源源不断生长的一茬,割不尽用不绝。

  因此平辽侯的大公子还未入朝,朝鲜关于几件大事已经开始了布置和准备。

  不管是征集士兵,还是从百姓手中征集物资,都不是一下子就能办成的。

  陶杰和刘兴祚,一个盯着朝鲜两班文官,一个盯着朝鲜两班将领,监督督促朝鲜推进此事。

  朴明源带着朝鲜的使团,到了金州,受到了平辽侯的召见。

  众人都认定了平辽侯能获得胜利。

  那么平辽侯将是一个人口,军力超过朝鲜的势力,朝鲜的战斗力,比起蛮族远远不如。

  而金江镇却能打败蛮族。

  朴明源以及朝鲜使团,都是两班勋贵出身,不过是家族大小的区别。

  见到平辽侯,众人比上一回要更加的恭敬和惶恐。

  “诸位来迎接小乾,诸位都辛苦了,我替小乾感谢诸位。”

  唐清安笑着看向在场的朝鲜使团们。

  这就是实力赢来的谦逊。

  大清厉害。

  厉害到了两三百年后,见到西方人的枪炮,认为是法术,战场上用妇人使用过的月经带来退敌。

  此时的大清统治阶级就很桀骜,很快西方人用实力让大清的统治阶层看清了现实。

  然后大清的统治阶层,对西方人毕恭毕敬。

  大明败与政治积弊日甚,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大清败与愚昧和无知。

  两者虽然都是亡国,却不可同日而语。

  前者亡了,不管是哪个新朝,只要一统国家,则照样是世界之巅,后者亡了,带来的是国家的沉沦,为各民族都带来沉重的包袱。

  朝鲜使者看的清楚金江镇的实力,面对平辽侯递来的情谊,众人即惶恐又兴奋。

  “我等来迎接大公子入朝,理应如此,如何能说辛苦,对于大公子入朝。

  我国上下皆翘首以盼,殿下亲自在为大公子准备寝宫,王后也亲自在挑选服侍大公子的奴婢。”

  朴明源激动的说道。

  他认为这是朝鲜和金江镇永结同心,联盟万世的表现,以后在朝鲜的史书中,一定会大量的记载。

  自己能有幸成为迎接平辽侯大公子入朝的人,自己的名声不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能大书特书。

  朴明源如何能不激动,如何能不惶恐。

  因此哪怕走路都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差错,免得被史书记载,让人嘲讽。

  “此事甚好,朴使者和我是熟人,大公子入朝后,还请多关照他。”

  唐清安笑道。

  “平辽侯之命,外官不敢不从,且大公子入朝,本人一定心系大公子。”

  “好。”

  唐清安点点头。

  几日后。

  三辆四轮马车从金州离开,周吉家的,和其他的妇人丫鬟共乘两辆马车。

  葛藟和小乾共乘一辆马车。

  葛世峰领着几十名侍卫,骑着战马护卫在马车的前后。

  朴明源带领朝鲜使团,也跟在队伍的中间。

  一行百余人,队伍的规模并不大,却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先是惊动了长白山东岸各城池,最后慢慢的传开,乃至整个金江镇都闻讯。

  虽然天气渐冷,可是百姓的心中却是热乎的。

  明年就要和蛮族决战,好多百姓们,络绎不绝的,主动前往官府报名,他们愿意加入战场,听从官府的调派。

  金江镇上下一片战心,愿意为此付出代价,甚至愿意付出性命。

  唐清安看着各地官府收集来的民情,即感动又感叹。

  辽东啊辽东。

  辽东只需要一杆旗帜,能让辽民们看到,让他们找到方向,让他们齐聚到一起,把力量合起来。

  大周畏蛮如虎,认为蛮族厉害,不可抵挡,却不知道辽东才是最容易成事的。

  因为辽东有民心。

  辽东的民心,不是败于蛮族,而是败于大周的积弊。

  朝鲜使团一路修整的城池中所见,就是见到了金江镇的百姓的样貌,对于战事的热情。

  “平辽侯必胜。”

  朴明源的弟弟朴周源,又一次跟着哥哥游历,增加他的见识,写了第二回日记。

  他感受了金江镇百姓和朝鲜百姓的不同。

  第一次他嫉妒,第二次他羡慕并感动。

  朴明源对自己这个无心官场,一心学问的弟弟,虽然无可奈何,其实却很佩服他的才华,所以也才屡次都没有决绝弟弟的要求。

  闻言他没有反对,弟弟看到的场景,他也看到了。

  金江镇的百姓,和朝鲜的百姓,是完全不同的。

  “平辽侯当然必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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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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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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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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