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从辽东开始唐清安秦可卿薛宝钗>第九十七章 争雄
  战争才刚刚开始,老奴竟然已经失去了兴趣,颇有些意兴阑珊。

  老奴的儿子,侄子,鹰犬们嗅到了猎物的味道,露出兴奋的爪牙,张开了血盆大口。

  而他正斜靠在椅子上,上面垫了虎皮,是族中的勇士去搏杀而来,献给他们伟大的大汗。

  这张虎皮最难得是没有一处破损,从虎头到尾都是完整的。

  镇武堡的城墙上,人们站在上面,可以眺望到远处,那一块的空地上,有个人正懒洋洋的躺在椅子上的场景。

  十几名少年,后脑勺的小辫子灵活的跳动,他们在马背上拉弓射箭,竟然百发百中。

  他们年轻张狂的模样,引起了大人们的喝彩。

  老奴旧伤发了,疼痛伴随了他好些日子,而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这些年他习以为常,视之为磨练。

  对接下来的胜利,他并没有太大的憧憬,反而是对族中少年们的玩闹,令他笑得合不拢嘴。

  他二十岁就领着伙伴们踏上复仇的道路,近四十年里,打了多少的胜仗,早已经记不清了。

  人们都怕他,敬他,崇拜他。

  老奴什么也没干,就这么笑着,而空地周边的蛮兵们,嘴角也跟着咧开。

  西平堡几千名降兵也在外围,老奴并没有向他们保证什么,但是所有人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踏实。

  对,应该就是这么形容,汉人降将的目光,望向那中心的老奴,嘴角只觉苦涩。

  镇武堡很安静。

  哪怕看上去只要派出一支骑兵,就能突袭到那毫无防备的老奴身边,但是没有人敢率队出城。

  和对面火热朝天的气氛,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李彪嘴角苦笑。

  这些日子来,他不知道自己打退了多少次蛮族的攻势,明明是占据了优势,为什么士气却不住的往下掉,连他也内心波动。

  他也不敢出城。

  当三路捷报传来时,蛮族勇士们情不自禁的发起了狂喊,脸上充满了狰狞。

  “大汗。”

  “大汗。”

  “大汗。”

  所有人都发泄着心中压抑不住的激情,每个人的目光,都饱含了自己最高的情绪,投向了那个人。

  他们最伟大的大汗!

  营地只有不到三千蛮兵,还有五千西平堡的降兵,再胆大的人也忍不住心惊。

  蒙古的使者,再也坚持不住,露出了畏惧的神色。

  老奴看向他们,笑道。

  “你们回去告诉你们的大汗,他们想要战,便来战,我等着他们。”

  蒙古右翼土蛮部,炒花部一起派了使者来警告老奴,让他不许攻打北镇,否则就会出兵攻打他。

  从一开始的趾高气扬,到如今的神魂不惊,蒙古使者胆怯不已,不敢多说一句话。

  放了蒙古使者们离去,老奴终于站起来,视线落到了前方。

  镇武堡

  虽然与外界隔绝了消息,但是这么久连援兵的旗帜都没有看到,加上白日里蛮族的异常。

  所以很多人心中猜测,援兵可能被蛮族打败了,不光没有能顺利入城,反而又为对方增添了士气。

  营里的士兵都议论纷纷,李彪呵斥了士兵们,接着又鼓舞了一番,可是并没有多大的成效。

  李彪认为,就算没有援兵,堡里原本有一万兵,前番伤亡了一千余人,还有八千可战之兵。

  靠着守城之利,蛮族不损伤个上万人,是不可能攻破镇武堡的。

  蛮族总共才多少人口,老奴舍得吗。

  李彪想着换成自己是老奴,决计不舍,所以只要上下一心,一定能坚守到老奴退兵。

  李彪和同僚们,向往常一样去将军的营帐商议,进门就感觉到了不同。

  “我准备降了,你们可愿意随我出城?”

  李彪大怒。

  “堡里还有万兵,坚守城墙又何惧老奴,他们就是有十万人,我们也不惧。”

  将军摇了摇头。

  “没有援兵了。”

  “没有援兵那就死战,我等世袭武将,正当马革裹尸,为国分忧,就算死也要让老奴掉一层皮。”

  将军点点头,挥了挥手。

  冲出一群刀斧手。

  ……

  北镇,人心慌慌,乱成了一团。

  李达祖面色苍白,听着各处传来的军报,无能为力的垂下手,嘴巴张了又张,最后没有发出一道命令。

  北镇外还有大大小小的城堡,要么支援,要么看着他们失陷或者投降。

  如今的形势看来,大半都会投降,凭白增添蛮族的实力。

  而支援,却都是羊入虎口。

  什么屏障,什么沿路拒之,所有的策略都是白费力气。

  李达祖落寞的坐在茶案后,擦拭着祖传的宝剑。

  四大堡皆陷落,根据情报,光投降蛮族的士兵就超过了两万人,这般算下来,蛮族不但没有过多损失,反而还增添了实力。

  这仗如何打,又能如何打。

  他是不会投降的。

  北镇还有三万兵,城池里的粮食草料足以够半年使用,老奴就算围困北镇,能围困多久?

  不算他接手的降兵,就只算他十万兵好了,每日所需要耗费的物资,是天文数字,李达祖不信老奴能坚持半年。

  所以,只要坚守北镇半年,就能赢得胜利。

  至于辽西史鼐的援兵,李达祖没有指望,也不敢指望,唯一指望的,就是蒙古左翼各部会不会按照双反约定好的,出兵支援北镇对抗蛮族。

  想到了此处,李达祖信心恢复了。

  望向北方。

  大周和蒙古左翼敌视了百年,互相厮杀了百年,如今局势大变,蛮族崛起,北镇若有失,蒙古难道能单独对抗蛮族吗。

  换做是自己,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蛮族大军直奔北镇,沿途各路城堡,闻风皆降。

  十余万大军,把北镇围的水泄不通。

  有人建议,按照军事常识,围三缺一才是正确的选择,可以让守城的一方报有侥幸,说不定会突围而出,放弃城池。

  老奴笑了。

  他不要给北镇里面的军士侥幸,就是要浩浩荡荡的碾压,压破对方心里的防线。

  一份叠加一份的恐惧,威力不只是等于两份。

  各营才安营扎寨,蛮军就发起了猛烈的攻势,北镇城门上火炮齐发,威力巨大。

  攻城的蛮兵无视身边的炮子,哪怕族人的断肢残颅溅到身上,也没有丝毫的畏惧。

  比野兽都还要野兽,没有人性的恐惧,脚步没有加快也没有稍缓,各阵前行稳定,不显丝毫慌乱。

  右翼四旗攻打东门,左翼四旗攻打小西门。

  等又近了些,城墙上的周兵火箭,弓矢,炸药俱发,城墙下的蛮兵倒了不计其数,却没有一人后退。

  双方立马陷入了纠缠,随后右翼分兵去堵塞东城入水口,左翼分兵挖开小西门闸口。琇書網

  等护城河的水流干,蛮兵们推着楯车攻城门,城门上倒火油,掷火罐应对。

  蛮族的神射手们混在队伍中,给了城墙上士兵不少的伤亡,让对方不敢轻易露头。

  守军将领则逼着躲避的士兵们严守岗位,才半日,双方就死伤不计其数。

  也只半日,小西门的桥就被蛮族夺了下来,开始竖云梯,列器械,登城而上。

  城垛守军和上了城墙的蛮兵展开肉搏,靠着以多打少击退了数次。

  最凶险的一次,蛮兵已经在一处城墙上站稳了脚跟,随后登上几十名蛮兵,正扩大战果时。

  李达祖的亲卫,以三层列队火器兵,抵近次序而放,才夺回了此处城墙。

  一日不曾停歇,到了夜间,周军提灯照亮城墙,蛮兵以火把攻城,竟然比白日的攻势更加的猛烈。

  只到了下半夜,蛮兵才鸣金退兵。

  李达祖率领各将巡视城墙,补派兵源,鼓舞士气,看到黑夜里格外醒目的蛮族大营,李达祖愣愣的看过去。

  上午的时候,周军伤亡不大,下午开始上升,到了夜间直接翻了数倍。

  每当有蛮兵登上城墙,更或者打退周兵,掩护其余蛮兵登云梯,周军的伤亡就会不成正比。

  只第一日,北镇各处统计,伤亡士兵一千四百余人。

  整个北镇目前才三万兵,伤亡竟然高达近二十分之一,要知道他们是守城啊。

  这么大的伤亡,令李达祖心惊,身后的将领脸色也都十分的难看。

  又等了两日,却连蒙古援兵的影子也没见到。

  北镇上下陷入了绝望。

  而聪明的林丹汗,趁着蛮族全军攻打北镇,没有选择南下,而是东行。

  率领大军扫荡不遵他号令的蒙古部落。

  这些个部落,仗着蛮族撑腰,胆敢有二心,林丹汗早已按捺不住,原先派使者去老奴处,也是为了麻痹他。

  至于北镇。

  在他看来无所谓。

  因为他的内心中,不但要征服老奴,整个辽东都要是他的,然后西征左翼蒙古。

  学祖上最伟大的大汗,统一目前已分裂几百年的蒙古部落,最后光复蒙古的荣耀。

  老奴见到蒙古部落派来求援的骑士,笑得合不拢嘴。

  “那小儿真是聪明。”

  “哈哈哈。”

  听到大汗的奚笑,蛮族大将们纷纷大笑起来。

  “你们回去后,告诉你们的台吉,迁移部落先避开他的大军,等我得胜归去,再替你们的台吉主持公道。

  我原先就让他们防备一二,可惜你们的台吉左右摇摆,到底不愿听我的。

  现在有人替他们做了决定,如今到底要选择谁,他们终归得做出决定了。”

  骑士们从老奴处得到了补给,休整一番纷纷回去向自家的台吉复命。

  此时,辽东湾,庞大的船队正在茫茫无际的海上航行,悄然无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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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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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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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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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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