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的羽翅部落,乍看与以往任何一个红霞满天的傍晚没什么不同,但若仔细观察,还是有所区别的。
七天前,傀带着战无不胜的狩猎队,又从外面掳了几个女人回来。
这些女人当中,有一个是为寻阿母而来。
她带着满满的求生欲,跪在傀面前说道:“我阿母十五年前为了摆脱坏人追杀,带着神秘之石从光明部落逃到此地,期间托南下交易的人,给我捎过一句口信,她在河东部落。你若放了我,待我寻到阿母,愿意把神秘之石献给你。”
神秘之石?
河东部落?
骗人的吧!
这些女人,好言巧语,全都是为了活命,嘴里没一句真话。
傀不当一回事,哈哈笑着强占了她,然后丢给手下享用去了。
这些掳来的女人,除非身强力壮长得又漂亮,他愿意让对方生他的崽,否则,他都是享用一次就赏给手下。要是又弱又丑,连手下都懒得享用,那就丢去挖山洞。
他从不为女人发愁,没有了再去掳就是了。
方圆一带的部落,在他眼里,就跟自己部落后院一样,想要什么抢什么。
但那天之后,接连两个晚上,他都做梦梦到了光明部落和神秘之石,惊醒后一直在思索:此地虽然没有河东部落,但有个部落的名字很接近,那就是跨河部落。
莫非,那女人说的河东部落其实是跨河部落?
他让人把那个女人带过来,想问得仔细点,不料听手下说,那个女人太不中用,没等兄弟们享用尽兴就死了。
这傀赏了手下一顿鞭子。
次日他带着狩猎队在林子里转悠时,遇到追一头鹿而落单的雨,他抓住雨,问他跨河部落是不是有块神秘之石。
雨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神秘之石的存在,是他无意中偷听到大巫和他父亲聊天才知道的,也晓得这个东西对部落的重要性。因此嘴里说着没有,但紧张飘忽的小眼神,一看就知道在说谎。
傀后悔没信那个女人,不过没关系,跨河部落窝囊得很,狩猎队成员连他手下的一半都没有,大不了带着狩猎队杀上门去,把跨河部落踏平。
这一去,三天了都没回来。
六十人,一个都没回来,连个报信的都没有。
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
以前,傀外出一般都只带三四十人,留大半在部落,看守那些不听话的奴隶。
外出的人,遇到什么事耽搁了,会派人提前回来,要么搬救兵、要么带人去接物资。
这次也是考虑到跨河部落人口多,只带三四十人未必能打得他们心服口服,毕竟,这次他们不是去撸人的,而是去踏平跨河部落、让他们俯首称臣的。
因此,本部落只留了十个狩猎队成员,一天两天还行,时间久了,也怕那些奴隶反抗。
这些年,从四面八方掳来给他们干活的奴隶,人数可不少,要是集体反抗,也够他们头疼的。
是以,留守部落的十来名狩猎队成员私下聊天时难免嘀咕:“整整两昼夜了,怎么还没回来?不会出事吧?”
“会不会遇到了危险?”
“可这附近还有什么危险是首领解决不了的?他可是连四足翼兽都能降服的人!”
趁夜色潜进去探虚实的大鹰和昆,悄悄来又悄悄带回了这些消息。
徐茵摩挲着下巴:“这么说,羽翅部落现在就剩十三个比较难对付的人?”
“是,其他的都没什么战斗力。”
大鹰此刻信心十足,他有把握,这次一定能把妹妹救出来。
昆带来的消息是有关奴隶的:“羽翅部落这些年从各地掳了不少人,不止我们知道的那些,那些人被关在里面给他们挖洞,不仅挖洞,那些女人……”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总之,羽翅部落那些人,根本不配称为人,是畜生都不如的东西。
“我终于知道,羽翅部落为什么公布的人口和我们差不多,却有七成都是高大魁梧、膘肥体壮的狩猎队成员了。”
因为羽翅部落,藏了上百个奴隶,有这些人给他们干苦力、挖山洞,他们只需要享受现成的生活,还能腾出时间狩猎。
猎得多、吃得多,能不壮硕吗?
“我也发现了。”和昆一个部落的大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羽翅部落专挑落单的年轻女人,听话的就给他们生崽子,不听话的就关起来干苦力。我怀疑,几年前,我们部落失踪的女人,并非被野兽叼走或是摔下悬崖,而是被羽翅部落掳走了。大鹰的妹妹三年前被傀掳走时恰好被人看到,事实上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多次,我们只是不知道而已。”
其他人一愣,继而怒火滔天:“要真是这样,羽翅部落太该死了!”
徐茵站了起来:“既然这样,就不用悄悄去营救阿冬了,救一个是救,救几十个也是救。咱们直接把羽翅部落原地解散了吧!这种吃人的部落,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山风吹动她系在腰上的藤编草裙,猎猎作响。
她低柔却坚定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天际的古老钟鸣,给了他们无尽的希望和勇气。
“对!六十人我们都干掉了,还怕这区区十三人?”
“杀他们个片甲不留!让肮脏、丑陋的羽翅部落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
徐茵想了个计策,先扔了几个火把进去,正好扔在羽翅部落囤干柴的地方,熊熊火光映亮了半边天。
羽翅部落的人,骂骂咧咧地过来救火。
因此干柴堆不远就是囤物资的山洞,不把火熄灭,燃到山洞里去了怎么办?
趁这个时候,大鹰和昆各带几人冲进去,兵分两路,一队负责救人,一队负责杀敌。
整个部落一片混乱,到处是打斗声、呼救声、哀嚎声。
公翼虎似乎记起来,这是囚禁它、利用它的地方,腾空而起、又俯冲而下,虎啸间,就用利爪干掉了几个鬼鬼祟祟想要逃跑的敌人。
徐茵搂着幼崽、乘坐在母翼虎背上,给昆他们掠阵,帮他们解决背后突袭的敌人。
淡淡的月光洒在她身上,仿佛给她镀了一层光晕,像是来普度众生的神祇。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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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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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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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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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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