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徐家老三的户口迁去国营单位了?她以后是吃公粮的工人了?”
“真的假的?”
“来迁户口的同志刚走,还能有假?”
“嚯!老徐家竟然出了个工人,这以后发达了!”
“徐家老三?是徐茵吗?前年过年她带了个男人回来,说在外头结婚了,我看老徐头两口子挺不满意,嫌小女婿是外地人。这不去年过年都没回来,想不到今年转工人了,怕不是男方家出了不少力哦。”
“老徐头两口子也真是的,这要是我家丫头,把她当祖宗供起来!”
“……”
正好经过的徐母,臊得掩面往家跑。
她和大伙儿一样,以为小女儿转工人编制是亲家出了力,不由后悔小女婿登门那次没好好招待人家,那会儿要是热情些,把小女婿的心笼住了,有生之年没准能盼到儿子进城当工人。
同样的,徐老大两口子也深以为小妹能当上工人,肯定是她婆家帮的忙。
“我就说小妹夫一表人才,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没想到家里背景这么强,竟然能把小妹的户口迁出去,这以后小妹就是捧着铁饭碗吃公家饭的工人了。真好啊!”徐老大一脸羡慕地说。
徐大嫂既庆幸自己在小妹夫登门那次,送了两颗鸡蛋给他,又懊恼怎么才送两颗?
送都送了,应该多送几颗啊!当时怎么想的?这么抠搜!
瞧瞧,她猜对了吧?小妹夫果然是城里人,现在还帮小妹把户口迁去了城里,还给找了份国营单位的工作。
“就是不知道小妹上班的单位在哪儿?听前来迁户口的同志模糊说了句在北方,该不会是首都的哪个大厂吧?”
“哇!那小妹岂不是发达了?”
“可不!以后她回来,一定要好好对她和小妹夫,咱儿子以后说不定要靠他小姑姑才有出息。”
“这还用你说!”
村里家家户户都知道徐茵从今以后就是工人了,徐翠能不知道?
她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唯独缺少了一味甜。
不该是这样的!
她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的!
总感觉和小妹的人生对调了。
嫁进城、当工人的理该是她才对!
究竟哪里出错了?
徐母一进门,就看到大女儿苦大仇深地坐在饭桌前。
天都擦黑了,厨房里仍然冷锅冷灶,光吃不干活的死丫头!再这样下去,老两口要被她活活气死了。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明天就去找媒人,把你的婚事定下来。上回你寻死觅活不乐意嫁的杀猪荣,人家上个月就跟隔壁村的寡妇定下了,下半年收了稻子就结婚,你呢?这个瞧不上、那个不乐意,早知如此,当初何苦闹离婚呢!搞得好好的家闹得支离破碎的,三个孩子送了三户人家,造孽啊……”wWW.ΧìǔΜЬ.CǒΜ
徐翠气愤地争辩:“离婚是我的错吗?是你的好女婿偷腥,你不怨他,倒反而怪我?”
“他当时不是认错了吗?还答应以后家里的钱都归你管,是你非要离婚才走到这一步的。男人偷腥是不对,可事情都发生了,你总该为孩子、为自己的后半辈子着想,就为了出一口恶气跟他离了,现在苦的还不是你自己?”
徐翠听不下去,腾地起身:“反正我不会嫁给村里那些歪瓜裂枣,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
她回屋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包袱卷出了门。
这一次,她决定去外县闯闯,就不信闯不出个人模狗样来!
徐茵收到徐老大托迁户口的同志捎来了一封家书,才知道徐翠离家出走了,这一次不是进城打工,而是搭了一辆南下送物资的运输车,去了外地。
这么说,她没跟雇主家的男主人结婚?
主线剧情彻底偏离原文了?
一时间也说不清是好事还是坏事。
“担心家里?要不要回去看看?”
程少瑾在她看信的时候,去厨房端菜、盛饭,摆好饭桌见她还在看信,以为她是担心娘家。
徐茵摇摇头:“现下太忙,等秋收后再看吧。”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尽力做好自己能做的事,其他的交给时间,生命自会给出答案。
这一世,她致力于北大仓的建设,和小瑾同志一起,夫妻同心、荣辱与共,一心提高粮食产量、优化禽畜养殖。
两人不仅在农场安家,还把整座农场当成了自个的家,一辈子固守北关,为农场的建设事业奋斗终生。这股奋斗劲一直拼到七十年代末——国营农场迎来了改天换地的制度改革。
政府不再管理经营,而是让农场自负赢亏。
程少瑾和媳妇儿商量后,决定应聘农场总负责人。
上级部门求之不得。
自从改制政策推出以后,农场的不少干部,以农场这些年上缴的公粮、肉猪等漂亮成绩为踏板,升迁的升迁、调部门的调部门,走得快差不多了。
程少瑾愿意站出来挑大梁,领导高兴都来不及。
彼时,徐茵已经年过四十,依旧风韵犹存;程少瑾不到五十,两鬓已有几缕头发染成银丝,魅力却不减当年。
程父程母一退休就搬来了北关,帮他们带孩子、照顾家里,以便小俩口安心工作。有徐茵暗中调理,两老的身子骨一直都还行,最近提出想回老家颐养天年。
反而是经常下地、身子骨一向不错的徐家二老,别说七十大寿,六十大寿都没熬过,于六五年冬被徐翠在南城跟一个有妇之夫有首尾的消息打击得一倒不起。
彼时正处于严打时期,徐翠和那个男人双双被判了劳改。
消息传回万兴村,把徐家二老气得大病了一场,没挨过那个冬天就相继去世了。
倒是田守富,仍像原文里写的那样,得知小寡妇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备受打击,颓废了一段时间后,想起前妻给他生过三个孩子,算算年纪,也差不多能进工厂当学徒了。于是回到万兴村想把三胞胎接去城里,将来好给自己养老送终。
然而,收养三胞胎的那三户人家岂是吃素的?他们可没原身那么好说话。不说投入的感情,光这十来年间供孩子吃穿用度的开销呢?你田守富一句话“他们是我亲儿子、我是他们亲爹”就想把人带走?谁给你的脸?
三户人家和老田家割据战似地拉扯了不少时间。
许是田守富挂在嘴上的“工人编制”和城里人这张大饼过于诱人,最后,三胞胎仍然跟着他们爹进了城,允诺养父母家,进了大厂、挣到工资一定回来看他们……这大概就是剧情的魔力吧。
打那以后,徐茵就再没回过万兴村。
不过每逢年关,会给徐老大家邮点农场产品。
转眼,孩子们都大了。
恰逢高考恢复,成绩最好的老大考取了首都大学;三兄弟里最机灵的老二初中只读了一年,就死活不愿意再往上读了,跟着农场里跑运输的司机师傅学开货车和检修,立志要把农场产品运往全国各地;性格温顺的老三,一直跟在夫妻俩身边,不是跟着徐茵研究小麦水稻、提高稻麦亩产,就是帮程少瑾管理养殖场。
又过了几年,自负盈亏的国有农场再一次迎来改革——国有农场允许私人承包了。
夫妻俩没有任何犹豫,把农场整个儿承包了下来。
不过,这之后,除了一些事关决策性的决定,农场的日常打理交给了老三,他俩回到了老家县城,陪程父程母养老、给他们送终。
国家允许商品房买卖以后,两口子在县城紧邻市心公园的地段购买了一座四合小院,享受安逸的养老生活。
“一辈子忙忙碌碌的,也就这时候才算空闲。”
阳光明媚的暖春,程少瑾准备好兑凉水的热水和梳子、毛巾,蹲在台阶前给徐茵洗头。
徐茵合着眼靠在躺椅上,享受着他简直能媲美五星级待遇的洗头服务。
阳光洒在身上,晒得人浑身上下暖烘烘的,让人不禁想打瞌睡。
迷迷糊糊间,听他叨叨絮絮地说道:“这些年,都没带你出去走走,老大上学的城市、老二跑运输的地方,都说美得很,可惜从前咱俩都忙,现在总算有时间了,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
“……”
也是,这辈子,她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北关;去过唯一的外省市,也是北关。
但在她眼里,最美的地方亦是北关。
因为,那里是她无处可去时吾心安处的地方,是踏踏实实奋斗了半辈子的地方,也是与他相遇、相爱的地方。
那片肥沃的黑土地,如今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祖国北部的边陲。
昔日北大荒,今日北大仓,它让国人端牢了饭碗、承接了生命的希望。
过往的一幕幕,如放电影一般在她脑海回顾了一遍。
半晌,她眨了眨湿润的眼睛,缓缓睁开眸子,迎上男人看过来的关切目光。
“你想去哪儿?”她问他。
那些城市,她哪个没去过?
他温煦地笑:“我都行。”
“那我们就一个一个游览过去,一直到白发苍苍、走不动为止?”
“好。”
{本篇完}
(本章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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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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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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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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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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