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呃?”
坐在水泥桩上的女孩胳膊撑在两侧,柔亮的马尾随着身子一起前后轻轻摇曳,水水的唇儿张开来,淡粉色的脸蛋儿在天光下显得好看极了。
“我感觉舒服好多了…”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眼皮子抬起来,目光忽闪忽闪地从地面转到蹲在面前的男人脸上:
“…秦工,还要继续揉啊?”
“哦哦,对,那…不揉了,不揉了…”
秦仁干咳两声,一手握着程思雨软糯的黑丝小脚,一手提过她的小高跟,正准备给她穿上,手中的那只脚儿却是蓦地一挣,像条鱼儿般调皮地溜掉,然后轻轻的,软软的,重新踩在他的膝盖上。
“秦工,你可是前辈诶…能不能有点儿主见…”
“主见?”
秦仁动作一滞,捏在她脚心儿上的拇指不小心滑了滑:
“怎么扯到主见了?”
“哎呀,你…”
这只姐夫太笨,干脆哪天吃掉算了!
有些事情本来就是适合旁敲侧击,说清楚了会难为情,程思雨本来都逐渐平息的羞耻心又开始冒头了,脸红红地嗔了笨蛋姐夫一眼,前脚掌搭在他膝盖,几粒精致的脚趾头微蜷,像小猫爪似的在他腿上轻轻挠了挠:
“我明明是问你的意见,你直接就说不揉了,这不是没主见是什么…”
“不是,那到底还揉不揉啊?”
秦仁这会儿有点犯迷糊。
众所周知,这人一犯迷糊吧,手就容易不安分,本来是要给小姨子穿鞋的,结果不觉间又把鞋放下,双手重新拢了上去。
“所以才说你没主见。”
程思雨看向一边儿哼了哼:
“我是没所谓了,可你要是…还想揉会儿,就吱一声,那我也…继续给你揉不就是了…”
没所谓?
还想揉?
小姨子声音越来越小,倒是让秦仁从迷糊的状态醒悟过来了,本来揉脚就是因为人家走累了走疼了,现在人家都不疼不累了,自己干嘛还揉啊?
谁没事儿想上赶着伺候人呢?说不通嘛。
“这想不想揉…是你想不想,我才是无所谓的。”
秦仁边摇头边嘀咕,终于好好地开始给她穿鞋了,程思雨就睁着大眼睛看着。
“姐夫。”她看了一会儿,突然开口。
“嗯?”秦仁头也没抬,好好给她穿鞋。
话说这鞋子是不是不合脚啊,怎么老穿不进去,必须握着脚跟儿磨啊蹭的,捏啊塞的,按啊捻啊,磨磨蹭蹭好久才行…
“你…”
程思雨顿了顿,调整了一种比较自然的语气:
“…你有没有给姐姐…穿过鞋子啊…”
“?”
真是突兀的提问,警惕的秦仁当即表示,这个问题没啥意义。
“虽然大家都说,恋爱关系中的细节关怀很重要,可是程工啊…”
秦仁快速地把第二只鞋给程思雨穿上,然后语重心长:
“…讲道理,我对你姐的感情,应该不需要靠【帮她穿鞋】这种小事儿来体现吧?随便举个例子,就拿高三那年说吧…”
“说个屁!”
差点儿忘记姐夫是笨蛋了,害她白紧张了一小下,程思雨不禁没好气地打断了他:
“问牛答马,谁让你扯你俩的感情了…”
反正秦仁跟姐姐的感情小故事也就是翻来覆去的那些个,程思雨早就听腻了,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扯的。
“你就直说。”
程思雨催促地推了推秦仁的胳膊:
“到底有没有给我姐穿过鞋子?”
“没有。”秦仁撇撇嘴。
“真的?”程思雨双臂抱在胸前,一脸审视地淡淡看着他。
“真的。”
“一次都没有?上学那会儿也没有?”
“嗯。”
“哦。”
程思雨就不说话了,心里有个欢快的小人儿,在跳啊跳的。
……
真好~
大橙子一直没有的东西,小橙子今天有了…
天知道这对于小橙子来说是多奢侈的事情呀…
……
程思雨心底偷偷摸摸地欢喜着,也甜蜜着,但小脸儿上就还是对秦仁投去鄙视的眼光:
“哼,我懂了,你对我姐不是真爱。”
“你看你看,还说我扯感情,你不仅扯,还胡扯。”
秦仁白了双标的小姨子一眼,也揉揉鼻子站了起来:
“这都什么年代了,我跟你姐可是做过更恩爱的事情好不好?”
“哦,比如呢…”
“拉手啊,接吻啊,这不比伺候她穿鞋子浪漫?”
拉手接吻…
好心情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程思雨眸底为不可查地闪过一丝黯然,紧接着亮起一抹戏谑的神色:
“还以为什么呢…就这啊?”
“不然呢?我俩还处于柏拉图,你姐很单纯的,你以为像你似的…”
话虽如此,不过秦仁怎么说也是个男人,跟奔着结婚去的女朋友保持了这么久的柏拉图,其实他心里也悻悻的,所以还是赶快拉开话题:
“总之我的确没给你姐穿过鞋,但时代早就变了,这也没什么值得说道的,程思雨你可别在你姐面前聊些有的没的,挑拨我们关系啊。”
……
秦仁这话说的对,时代的确变了。
在当代,就算帮女孩子穿十次鞋子,也抵不上一次亲亲,一次摸摸,一回啪啪,一个包包,一个口红什么的。
可在秦仁读书的那个时候,班上要是哪个男同学给女同学穿了鞋子,哪个女同学给男同学系了鞋带,那肯定就会有认识的学生偷笑甚至起哄。
然而如今秦仁早就不是青春期。
也不知现在的学生娃儿们,会不会还和他们以前一样,会为了帮一个女孩子穿鞋而牵起那些美好而奇妙的情愫…
反正,现在的秦仁是不会了。
否则…
否则,他给小姨子穿鞋子这件事,岂不是就很显得很不合适了…
秦仁这样想着,冥冥中好像总有那么隐隐约约的,没由来的心虚,在他的脑袋上飘啊飘的,飘的他心里正不舒服呢,身子却突然一个冷颤。
“?”
有杀气?xǐυmь.℃òm
嘶,不对,不够凌厉…
秦仁多多少少也是前任驱魔人,此时觉察到的这股气场并非来势汹汹,而更像是一团在空气中漫了许久的迷障,逐渐地从某个地方飘过来的。
比起杀气,这更像是一种…
怨气?
好家伙,莫非遇到女鬼了?
……
秦仁是无神论者,不过几年前吧,他还真跟一只像女鬼的魔裔打过交道,大概就是一个长发人形雌性魔裔,从一个老电视里往外钻。
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秦仁其实已经记不太清了。
唯一有印象的就是那只魔裔很大,很白。
有多大多白呢?
反正就是想从电视里出来的时候,她被自己的大和白卡住了电视机框,最终挤的满脸通红都没挤出来,于是就自己骂了秦仁一句大笨蛋就缩回去了。
那一次,就是秦仁第一次感受到怨气这种东西。
……
如此说来,难道这偌大的工地,大白天的,也出现了某只女鬼形魔裔?
这种情况按理说很少见,不过秦仁想到了家里的蜜汁,还是摸了摸脖子打着转四周望了一圈。
结果,漂亮女鬼没找到,幽怨的女人倒是有一位。
同样的大,同样的白,双手抱着膝盖,看起来娇娇怜怜的一只,正坐在水泥柱子上,白皙的手儿捏着石头,胡乱地写画着什么呢。
“……”
秦仁顿时哭笑不得地看了眼时间,有些尴尬。
是啊,他这边跟程思雨磨叽了好半天,却都忘了还有个部长在这儿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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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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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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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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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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