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发图!”
“好耶~”
“啊啊啊…终于…”
随着部长云婉禾身前一声空格落下,设计五部一片长吁短叹此起彼伏。
这也意味着这段时间以来的高强度加班可以暂告一段落了,以周驰为首的几个人当时就凑到一起,打开外卖,准备中午点一顿羊肉汤小聚餐一下。
“豌豆颠儿!多加两份豌豆颠儿!”
“诶诶!豆腐乳一定要单独点几个,不然绝对不够蘸的。”
“靠,大姐,一台手机,我点还是你们点?急什么…先肉杂各来一斤再说…”
“两斤?”
刚接完开水的云婉禾不小心咽的快了点儿,吐着小舌头呼呼扇了两下,很是惊奇:
“两斤吃的完嘛?”
“一二三四…”
秦仁揉着老腰从椅子上站起来,数了数周围的人:
“这么多人,应该是不够的。”
“不不不。”
云婉禾摇摇头:
“不算我,我不吃。”
“对。”
还在效果图群里做着一些善后工作的程思雨也都囔着举起小手来:
“我也不吃。”
“为什么?”
……
小姨子不吃很正常,她的主食是姐夫的血,现在其他普通人类的食物已经很少吃,也很少吃的下了,所以秦仁的“为什么”也是直接对着云婉禾说的。
“云姐你是不吃羊肉的吗?”
“不是不吃羊肉,主要是外面那种切成片切成条,然后用汤沏出来的羊肉汤,我从小就吃不太惯,一般不会主动买来吃的。”
……
云婉禾比比划划,其实说白了就是不喜欢简阳风格的羊肉汤。
而秦仁作为一个老蓉城人,感觉整个巴蜀境内,很多地方的羊肉汤都是打着简阳羊肉汤的牌子。
印象中的主要特点也就是像云婉禾说的那样,熟羊肉切片,羊杂切条切小块,再放进羊油炒制的羊骨汤底里煮。蘸料也是标配的两种,一种是干碟,包括辣椒面花椒粉,或者黄豆面花生碎什么的;另一种就是小米辣香菜葱花加上一块白味豆腐乳,跟北方的韭菜花二八酱相比,也算是比较特色的了。
外卖当然是直接煮好,但堂食可以打边炉边煮边吃,这也是最好的选择,不仅可以中途加肉加羊血等配菜,最重要的是可以用来煮豌豆颠儿。
在蓉城,或者说整个巴蜀地区,很多人都会认为,羊肉汤里煮出来的豌豆颠儿,才是冬季羊肉汤的灵魂。
“反正羊肉的话,我只吃得惯烤串,还有就是切成块直接炖出来的那种。”
“嗯?”
云婉禾说完这话,秦仁眼睛一亮:
“冬至的时候我们家的羊肉就是这样炖的,云姐,下回来我家一起吃呗?”
“?!”
云婉禾眸儿一颤,自己这是被后辈邀请去他家里?
去一个…男人的家里?
“我…我应该没空…”
不行,部长大人本能地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小脸红红,机械地摇着脑袋。
“呃,这有空的没空的…云姐,我也没说具体哪天请你啊?”
“哪天都没空…”
小禾苗杯子里的水都喝干了,还在假装举杯往嘴边送:
“年前我有好多事情,有好多安排了,各种各样的…”
“好吧。”
那秦仁也不多说什么了,因为他忽然也意识到以秦家现在的状态,真不适合请人去做客,光是两条蛇儿和自己的关系就不太好和普通人解释。
毕竟又不是所有普通人都跟隔壁某人妻一样,对这方面的态度怪怪的…
“诶,程工。”
云婉禾去了卫生间,秦仁转头看向小橙子。
小橙子正盯着屏幕,享受着扮演甲方,对效果图公司吹毛求疵的快乐,听到姐夫喊她,头也不抬,只是微微侧过身子,笔直的双腿微微一抬,晃悠着一对儿精致的小高跟儿伸了过去。
“……”
秦仁当时脸就黑了,看了看周围沉声道:
“我不是想看这个…”
“哦。”
小橙子收回双腿,这才滑着椅子凑过去,大眼睛眨巴两下:
“说吧秦工,什么事呀?”
“……”
小姨子永远皮的很,秦仁不跟她一般见识:
“你中午要不要少来点儿?”
“不行,来不了,但是你吃的时候,我可以蹭几根豌豆颠儿~”
程思雨舔舔嘴角,一些素菜是她目前相对来说接受度比较高的人类食物了。
于是秦仁也来到周驰身边坐下,摸着他充满安全感的肥厚大腿,看了看手机上准备下单的内容,又加了一斤羊肉和一斤羊杂。
“仁哥你还加啊?”
另一边的张姐指了指云婉禾和程思雨:xǐυmь.℃òm
“这都少了两个人了,你还加?我长胖了你负责?”
“我负个毛的责,你倒是别吃啊行不行?”
秦仁笑骂了一句,然后给她算起账来:
“首先,就算是我们这几个人,两斤羊肉和两斤羊杂也不算多;其次,外卖一般还要比堂食缺斤少两,按照两斤来准没错。”
“缺斤少两?它敢?”
一旁的黄姐很不屑:
“到时候我先捞起来称一下,重量不够直接就找上门去闹!”
“没用。”
虽然是口嗨,不过秦仁还是想提醒她:
“人家到时候直接说,这重量是按照生的算的,煮熟之后一缩水,就没有多少了,你怎么办?”
卖的永远比买的精,两斤羊肉和羊杂看来还真没啥问题,点也就点了吧,虽然是在周驰手机上点的,不过最后也是会用发票报销到公司的加班餐补里。
当然,加了羊肉之后,秦仁也没忘记再给小橙子多点一份豌豆颠儿。
……
豌豆颠儿,就是豌豆苗。
在冬天,作为灵魂,几乎所有的羊肉汤店里,它都是大受欢迎的必备配菜。
醇浓的羊汤配上清香爽口的豌豆颠儿,试一次就停不下来。有很多店甚至会经常出现羊肉还没卖完,豌豆颠儿就已经卖光了的情况。
不过这玩意儿在过去的农村,可是跟红苕叶,也就是红薯叶一样,都是用来喂猪的。
“喂猪?”
云婉禾上完洗手间回来,听到秦仁在人群中摆龙门阵,显得有些不相信:
“那多可惜啊?”
“不不不,不可惜。”
秦仁解释道,过去的情况不一样,豌豆苗本来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又不值钱,人也不爱吃,用来养猪一点儿也不可惜。
只是后来随着大家生活水平提高,重新再来审视这种奇妙的小绿叶子的时候,才会发现它是一种用来煮汤,清炒,煮面都很好吃的蔬菜。
“而且不光豌豆颠儿,以前田里池塘里很多小鱼,用手一捧就是一大包,没人要,很多人也就用来喂猪了。”
“哇喔…”
秦仁说的这些,落在部门其他没听说过的人耳朵里,简直算奇闻了。
“猪是杂食动物,吃鱼倒可以理解,但是人居然不吃吗?”
“害,其实就跟苏杭一带过去穷人才吃大闸蟹一样,田里池塘里都是小鲫鱼,没有什么肉,炖汤喝又喝不饱。就算有肉的也不爱吃,毕竟那会儿可不讲究什么营养均衡,相比寡澹的鱼肉,过年才吃得上一顿的猪肥肉,才是最营养的东西。”
其实秦仁自己并没有亲身经历过去的农村,能知道这些东西,也是小时候在孤儿院里听一些大人讲的,现在像这样讲给周围的人听,也算是某种意义上讲故事的“吟游诗人”了。
只不过,此时的秦仁还没发现,自己在侃侃而谈的时候,围拢的人群外,有一个端着紫砂小茶壶的身影,似乎被他的这些话勾起了什么回忆一般,眯着眼睛颇为认真地听了很久,最后才澹澹一笑,拍了拍秦仁的肩膀:
“秦仁。”
“?”
正坐在办公桌上的秦仁回头一看来人,略显窘迫,嘿嘿一笑,从桌上熘了下来:
“嘿,黄总。”
其他人包括部长大人,这也才发现了在一旁“偷听”多时的黄总。
“黄总。”
“黄总好。”
“黄总…”
“嗯。”
黄总点点头,看到众人脸上拘谨收敛起来的表情,再看看秦仁脸上自然随和的笑容,眸底稍微掠过了一抹很有意思的神采。
“秦仁,和那个…”
到底也不是专程前来偷听员工聊天的,黄总手一抬,指了指秦仁,又指了指云婉禾:
“…小云,你们来一下。”
这一下,云婉禾和秦仁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错愕。
黄总是公司最高总,有什么事情如果让云婉禾去办公室谈很正常,可把秦仁这种初级小员工也叫上,就比较不一般了。
难道是关于上次198亩的什么事情…?
那件事情,或者说事故,已经过去有一段日子了,但云婉禾当下心中能想到的能把她和小秦都叫过去的事情,貌似也就只有这档子了,于是难免有些面露忧色。
秦仁倒还好,反正有什么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担忧又没什么用,所以一边跟云婉禾往办公室走,一边也悄悄勾了勾了她的手指头。
……
“都坐吧。”
“哎。”
进了办公室,秦仁和云婉禾并排坐在桌前的两个小沙发上,黄总则是坐在了桌后的老板椅上,喝了口茶后,就直奔主题:
“云婉禾,还有秦仁,过段时间,万科在岭东有个交流会,198亩项目是重点展示桉例,鉴于之前的各种情况,公司决定,到时候就让你们两个出趟差,过去一下吧,呆个大约一周时间,怎么样?”
出差?
岭东可是在穗城啊,秦仁皱着眉,还不知道怎么回复呢,却见一旁的部长大人直接站起身了,说话都有些颤音了:
“收…收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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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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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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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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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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