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近接了一单“贵人”的单子,布料丝线都是对方提供的,其中有韧性极好的天蚕丝。
刚绑完没多久,巷子里就传出喧闹声。
赖霸王被几个手下护着抱头鼠窜朝着巷子外奔来,嘴里骂骂咧咧都是污言秽语,大半骂的都是任十一。
周逸芳招呼两个孩子:“快跑,躲起来。”
两个孩子捡起铜锣就钻进隔壁小巷,周逸芳走到碎石路上,抓起一把碎石子,抬手撒在巷口地面上。
赖霸王终于跑到了巷口,眼看着重见天日,气势汹汹回头威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们这群刁民!都给我等着!看你们进了衙门是不是还这么硬——哎呦——”
三四个男人忙着扭头威胁,未曾看清路口异样,脚下一绊,全速往外冲的身子猛摔在地。
巷口撒满了碎石,裸露在外的脸、手全都被硬生生磨破了皮,血呼啦的,看着可怖。
“啊——”几人吃痛惨叫。
任十一停下追逐,站在不远处持剑冷眼旁观。
周逸芳护着两个孩子躲在另一个巷子里,看到这一幕,两个孩子捂着嘴偷笑。
赖霸王满脸满手血,裤子磕破了,膝盖动一下就疼,仔细往巷口一看,好几条若隐若现的细丝断在树枝上!
“谁干的!”
无人理会,几个妇人拿着木棍站在任十一身后,气势不弱于男子;任十一更不必说,手中执剑气势锋利,仿佛一言不合就要大开杀戒。
赖霸王到底胆寒,不敢硬碰硬,骂骂咧咧地互相搀扶着走了。
赶走了恶霸,大家聚集在李三家,仔细询问缘由。
如周逸芳料想一般,李三家只剩下妇孺,无人借贷,只是李三娘子的娘家侄子欠了印子钱,赖霸王讨债讨到了她这里。
放印子钱的,根本不讲道理,但凡沾亲带故就上门骚扰。
李三娘子坐在地上哭得凄惨,众人的安慰根本没有任何用处,反而她对大家隔靴搔痒的建议安慰句句反驳,反驳得所有人都渐渐感到绝望。
是啊,怎么躲?怎么避?怎么反抗赖霸王?
众人帮不了多少忙,今日合力赶跑了赖霸王,却不知日后还有多少麻烦。这条街上住户多,人心难齐,大家都是要出门讨生活的,都怕得罪了这样混不吝的人,出门就要被暗算。
冲动之后,许多人开始心生后怕、后悔。
周逸芳安慰众人:“今天出面的是任大侠,赖霸王恐怕记不住大家只记了任大侠一人的仇,大家不必太过担心。”
大家果然安心了许多,但再往后,这条街的人心越来越散了。
这大概就是现实。
一时义勇团结一致赶跑坏人后,并没有让所有人越发齐心协力,而是突然意识到了自己不能承受之后果,从此再而衰三而竭,渐渐只想匍匐下去,苟且求生。
没人可以指责大家的选择,清醒如周逸芳也无法。
这个世道,官府和恶霸勾结,小小一条街的妇孺,哪怕齐心协力又能如何,不过蚍蜉撼大树。
她自己都觉得没有出路。
而这时,天气渐凉,要入冬了。
周母不知怎么着了凉,又可能这段时间担忧大郎,加上年纪大了,一下子竟躺在床上起不了身。
周逸芳顾不上许多,一心照顾娘亲。
赖霸王果然是个记仇的,也的确盯准了任十一。周母生病在讨债事件之后一个多月,但周逸芳让任十一去请大夫时,任十一却空手而回。
他脸色难看,语气充满歉意:“我找到一个大夫,就来人阻挠威胁,没人敢出诊。”
周逸芳:“赖霸王的人?”
任十一:“今晚我就去把人解决了。”
周逸芳摇头:“缓一缓吧,你如今已经被人尽皆知了,不像当年出事了也怀疑不到你的头上。”她自己写了方子,让任十一偷偷送到关系亲近的邻居家,拜托邻居去抓药。
赖霸王还管不过来整条街的人。
周母这次只是小病,却缠缠绵绵很久都没有好利索,大概人上了年纪就不得不面对衰老的现实,周母早年辛劳,上了年纪遇上事,便一下子耗了底子。
等到周母能下地的时候,周逸芳挑了一个日子,全家坐一起吃完饭后,商量后路。xiumb.com
“赖霸王盯上了我们家,我估摸着,我绣活生意也会黄。”
周母咳嗽了几声,忧郁不已:“那怎么办呢?有没有人能治他的?”
任十一握剑:“我去。”
周逸芳皱眉,还未表达不赞同,任十一便说:“放心,解决了他,我就不回来了。”
周逸芳沉下脸:“这话何意?是觉得我们嫌你拖累?你眼中,我便是这样的?”
任十一忙说:“自然不是,我……”想解释很多,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向来平稳的气息都急了一些。
周逸芳不理会他,望着父母:“爹娘,我们回老家吧。”
云湖镇,在记忆里直到朱家被亲子抢劫后才彻底乱了,朱家不倒,整体上还是安稳的。当然,这一世大郎不会走山匪的路,但是山匪必然还有,然而那边没有城里这么多权贵,有任十一这个武力高强的人在,反而比城里安全许多。
她说:“当年我们搬进城里是为了大郎,如今大郎已经十五岁,又去了军营,我们没必要继续留在这了。叶落归根,到底还是老家生活更舒服,花销也小一些。”
周父听到这连连点头:“对对,回去吧,这里本就不是我们的家。”
周母也同意了:“大郎不在,还是村里住着舒心一些,只是大郎不知道我们搬家了,回来找不到我们怎么办?”
任十一立刻说:“这个不必担心,我会去送信。”
最后的顾虑也没有了,周父当即拍板说:“那就回去吧。”
其实,这些年他们到底没把这里当成家乡,只是为了大郎的成长而努力在这里扎根生存,如今周逸芳一提出回乡,两位老人就立刻充满了期待和向往,想要回到故土。
周逸芳看着心里有些酸涩,多年来,为了大郎其实委屈了爹娘。
搬家的决定一下,一家人竟然都归心似箭,收拾行李非常快速,而且为了不让赖霸王生事,一点风声都没有透露。周逸芳租了一辆驴车,找了个接济远亲、典卖物什之类的借口断断续续运送物件出城。
周家在城里十多年,如今城里又比外头安全,没人想过她们会走,赖霸王更是想不到。这年头,像周逸芳这样贫寒之家效仿孟母三迁的行为,简直是凤毛麟角,普通百姓无法理解,赖霸王这种人,词典里压根就没这个词。
他还等着这一家子被他掐断了生计典卖完财产,一贫如洗走投无路后,他上门寻仇。
就这么把要紧物件搬完,最后一天,周逸芳让任十一带着她走“非寻常路”,跳着墙头去了城东绣坊,交了绣活领了工钱,回来后又将搬走的事情悄悄告诉交好的邻居,将不带走的东西放到说好的地方,让街坊们有需要自去拿。
如此安排完毕,临近傍晚,城门下钥前,一家四口又坐着驴车出门了。
盯梢的人跑回去报告,驴车到了城门口,赖霸王带着人追过来。
任十一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一挥鞭子,赶着驴车跑出了汴州城。
赖霸王坐在马车上急喊:“拦住他们!”
城门士兵看他一眼,见不是什么大贵人,收回眼神毫不理会。
这汴州城官场上上下下,谁不长了一双势利眼,哪怕守城门的小兵,都见惯了官老爷大贵人,像赖霸王这种人,根本不在他们眼里。
“时辰到了,关城门,下钥。”
赖霸王气得在马车上直跺脚。
“以为跑出城我就抓不到你们了!都给我等着!”赖霸王气得狠狠踹了一脚盯梢的下属,把人踹到在地,好一会儿爬不起来。
跑出城的周逸芳一家,披星戴月往村里赶,在月色当空的半夜,终于回到了老房子。
“爹娘,房子我和十一已经收拾过一回了,只是空置太久还是有霉味,你们今晚先将就一下,明天我们再熏点艾草去味。”
周父呵呵笑:“没事没事,回了家啊,什么味道都是香的。”
周母也笑:“哎呦,我以为回来会不习惯呢,这脚一踏上,就觉得什么都熟悉起来了,果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周逸芳瞧着,周母的虚弱都少了两分,顿时安心下来,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很正确。
夜已深,大家没有多聊,很快进了自己房间睡下。
任十一睡在了周父从前的书房。
第二天,一家人早期或做饭或收拾屋子,左右邻居看见了,稀奇地上来打招呼,又是一场社交。
起初大家问得最多的便是周家在城里的生活,大郎如今去哪了,等看到任十一从屋里出来,顿时,这些问题都不算什么了,个个眼睛都盯在任十一身上,问:“哟,这是芳娘的新夫婿吧?”
任十一第一次听到,整个人都僵了。
吃完早饭,他就说:“我今天去趟城里。”
周逸芳:“不晚点去?”她知道他要去解决赖霸王,但是大清早去?大白天刺杀?
任十一低着头:“嗯。”
周逸芳“哦”了一声:“我本想请你帮忙修补一下西面半塌的墙……那要不明天弄吧。”
周母询问:“任师父去城里办事吗?有事先去办吧,家里不着急。”
任十一看看周逸芳,抿唇:“不急,先修墙,我傍晚去。”
吃了饭,他果然跟着周逸芳找补墙黄泥和石砖,一起在西边补墙。
周家左右都有邻居,两人一起补墙,围观的就更多了。
“芳娘,你家这位叫什么名儿啊?”
“听说还是大郎师父啊?会打猎吗?”
初冬的日头不晒,但是任十一没干一会儿,脸就红透了。
周逸芳和他对视一眼,张嘴回答邻居的话:“他是大郎的师父,教大郎拳脚功夫的,叫任十一,大郎参军去了,任师父——”
“把那块石头递给我。”任十一站在墙头喊她。
周逸芳话未说话,忙先干活。
邻居笑呵呵:“好,这样好,你们家该有个男人,大郎不在,回村里过日子正好。”
周逸芳皱皱眉,听着有些刺耳,仿佛大郎是什么拖油瓶、累赘一般,顿时不愿意再和这些人多说话,闷声做事。
村里人都觉得她和任十一是夫妻关系,只是碍于再嫁或者说招婿,对方又是个江湖人,所以不愿意承认。
周逸芳大概知道这种揣测,只是明面上纠正几次后,他们不再明晃晃地说,便也只能就此罢了。
日头渐渐朝西,任十一停下手里的活回屋拿剑,出来撞上进屋的周逸芳。
“我去城里。”
周逸芳:“早些回来,给你留晚饭。”
任十一微笑:“好,我快去快回。”
“安全为上。”
“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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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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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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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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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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