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饭,她也没有立刻搭理朱其成,而是抱着儿子出门散步,趁着天色去园子里走了一圈。
大郎是个呆不住的,一到园子他就挣扎着下地,小短腿踉踉跄跄却热衷跑啊走啊,看到花花草草,就伸手去摸,摸着摸着,力道一控制不住,就掐了满手的花汁在手上。
朱其成不知何时跟了过来,站在母子俩后方看着这一幕。
“娘——”大郎突然喊娘,手直直指着花丛。
周逸芳走过去,顺着他的指尖一看,发现绿色的叶片上趴着一只几乎颜色相同的毛毛虫,若凑近了仔细看,还能看到它正在啃食这个叶片。
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孩的眼睛太利,换个人,谁也看不到这条小虫。
周逸芳握住大郎的手:“大郎喜欢蝴蝶吗?”
大郎扭头看着她,没说话。
周逸芳说:“蝴蝶,飞来飞去的蝴蝶,毛毛虫会变成蝴蝶的,咱们这次不抓它,带它回去看它变蝴蝶好不好?”
大郎其实听不懂,能分清好和坏,对他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变蝴蝶什么的,哪里是他现在的认知可以理解的。
周逸芳揽着儿子看向身后:“夫君,帮忙把这条虫子捉去我们院子吧,我们养着它变成蝴蝶,让大郎亲眼看看。”
朱其成脸色微僵,原地顿了顿才慢慢走过来:“这种虫子还特意养起来……”
周逸芳:“你不是觉得大郎过于残忍吗?带他认识众生的益与害,给他看坏虫子也有美好的一面,待他知道即便是吃花花的毛毛虫也会变成他喜爱追逐的蝴蝶,下一次下手就不会这么过了。”
朱其成无言,蹲下身忍着恶心去捉虫子。
周逸芳看着他的动作:“你瞧,你一个当爹的,连虫子都不敢捉,大郎却能捉了那么多条。从这方面说,是不是大郎比你更加有胆量?”
朱其成立刻反驳:“这怎能相提并论?”
周逸芳:“是啊,的确不能相提并论,因为你是大人,他是孩子,他还不懂。”
朱其成又没了话。
最后,朱其成摘了一片大叶子,忍着发毛的手感,将虫子裹了起来。一家三口在夜色中,捧着这条肥硕的虫子回了屋。
大郎从没这么乖巧,坐在周逸芳怀里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爹一举一动,三不五时疑惑地扭头看向周逸芳,冒出一个问句:“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周逸芳拍拍他的脑袋,给他解释:“以后大郎就负责养这条小虫子,每日摘叶子来喂它,等它变成蝴蝶。”
大郎依旧不懂,伸手去抓。
朱其成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许抓。”
周逸芳也把他的手拉回来:“脏,大郎不能用手抓虫子,会生病,吃苦药。”
大郎听得懂“苦药”这两个字,将信将疑缩回手,仰头看看娘,又看看爹。
朱其成在妻子的目光下僵硬地点点头:“对,生病要吃药。”
大郎乖乖把手缩回去,趴在桌子上盯着毛毛虫看。
朱其成实在想不明白,这么丑陋的虫子有什么好看的,明明下午,这孩子还把它们全都弄得死无全尸。
周逸芳给他解释:“他们这个年纪就是好奇心最盛的时候,对万事万物都充满了探知欲,夫君何不抛掉那些莫须有的成见,真正不偏不倚地看待我们的孩子呢?谁家小孩没有掏过鸟窝,谁家小孩没有抓过蚱蜢,扯掉蜻蜓的翅膀、弹弓打小鸟、捉田鸡来吃……这不都是孩童常做的事?”
朱其成沉默,态度渐渐软化。他不得不承认,妻子说的也许才是对的,可能自己对儿子有成见,所以一看见儿子出格的举动就觉得是他的天性使然。
小男孩,大多调皮,但长大了就会懂事知礼。
朱其成低头,看着此刻乖乖看着毛毛虫的儿子,小孩肉乎乎的脸颊软糯无害,让人心都软了,哪里是什么天生恶人呢?
这一次,周逸芳把儿子留了下来,每天抓着叶子去喂毛毛虫的小孩,并不知道自己差一点就会被送去离家几里的山野寺庙,从此父母无靠。
朱大郎依旧活泼又皮实,不知道是不是爱走路爱活动的关系,他的身子骨比同龄的孩子健壮许多,身高也长得很快,出生时因为难产病歪歪的,如今健康得超过九成孩子。
精力旺盛的孩子充满了求知欲,也点满了破坏技能树,如果还加上性格急躁,那更是个小火球。
朱大郎不到两岁,就体现出了严重的偏好,他喜欢小木剑小木刀,拿着小木剑可以在院子里挥舞得满头大汗不觉得累,但是拿到一直小布偶,不到三天,布偶身上不是戳满了洞,就是布料被撕得破破烂烂。
孩子不受几个大家长的喜欢,这些生活小事不引人注目,周逸芳每次检查他的东西发现了,就教训他:“不喜欢就告诉娘,娘可以送给别的小孩,不能糟蹋东西。”
朱大郎虽然听不懂教训,却知道自己的东西要被送走,立刻一把抱住破破烂烂的小老虎:“不!我的!喜欢!”
周逸芳有一次问他:“既然喜欢,为什么变成这样?”说着扯了扯冒出一团团棉絮的布老虎身子。
大郎:“喜欢,打。”
周逸芳皱眉,但还是耐心地问:“喜欢它就打它?”
大郎把布老虎放在床上,举起小木剑:“老虎,打,哇哦哦——”说着,举着小木剑对着布老虎左右挥舞,仿佛和它打架一般。
周逸芳好像明白了。
这小木剑毕竟是木头做的硬物,布老虎天天被他这么戳,能不戳出洞?
她等到“人虎大战”第一回合结束,捡起“战败垂死”的布老虎,对儿子说:“大老虎受伤了,我们给他包扎伤口,等到它伤好了,再和大郎打仗。”
大郎疑惑地看着他娘。
周逸芳吩咐人取了一块白布,抱着儿子亲手给布老虎“包扎伤口”。
“老虎受了伤就会疼,大郎喜欢布老虎,打完架就要给他包扎伤口,好好抱抱他。”说着她拿起放在一边的木剑拉起大郎的手,控制力道在他手臂上戳了几下,“大郎疼不疼?”
大郎真不愧是第一皮实的孩子,摇头:“不疼。”
周逸芳:“……”再用力,她也不忍心啊。
放下木剑,撩起他的裤腿指了指前日他磕破的膝盖:“那这里疼不疼?”
当时他可是头一回哭得哇哇大叫。
大郎皱起小眉头,偷偷缩了缩腿:“疼。”
周逸芳趁机教育:“布老虎也会这么疼,所以大郎以后不能把它戳得满身都是洞,知道吗?”
大郎:“它不疼。”
周逸芳:“……”
威胁:“你不好好爱护他,我就把他送给会爱护的人。”
大郎一把抱住全身包了白布的布老虎,身子都绷紧了:“不!”
“娘拿新的和你换。”
“不!”
周逸芳被逗笑,娃儿虽然难养,但也是真的很可爱啊。
娘俩的事情,忙着外头事的朱其成不知道,住在主院的公婆也不知道,虽然大家是刻意忽视大郎,但也给了大郎自在成长的空间。
过了年,大郎朝着两岁迈进,心心念念抱孙子却没能真正抱上大孙子的朱家二老从年夜饭的时候就开始暗示,开春后直接提出来了。
朱其成忙完秋收忙年末,过年那几天最闲,也起了再生一个的心,但都被周逸芳糊弄了过去,或托词月事,或用了点手段让他安睡过去。
到了开春,春种结束,周逸芳便躲不过去了。
这日,朱其成外头没什么事,早早回了家,一边兴冲冲地换下外袍,一边和周逸芳说:“夫人,明日我没事,我们出去踏青?”
说着,手伸过来握住了周逸芳的手,轻轻捏了捏。
周逸芳面不改色地收回手,把他的脏衣服递给丫头,回身正视着他说:“正好,今天夫君归家早,我也想和夫君好好谈一谈。”
朱其成微愣,脑中想了一圈也不明白是为了什么事,妻子这么严肃?
夫妻二人坐在窗前床榻上,窗外是淅淅沥沥的春雨。
周逸芳给他沏了一杯茶,又慢慢给自己倒上:“年前年后,爹娘开始催促我们给大郎生个弟弟。”
朱其成笑着点头:“大郎三岁了,的确可以再添个弟弟妹妹。”
古人按照虚岁算年龄,大郎过了年,正是三岁。
周逸芳神色不见笑:“我今日想和你说的,正是这事。夫君,在大郎没有被正常对待前,我不想生。”
朱其成彻底愣住,茫然地看着周逸芳,不懂她在说什么。
周逸芳:“大郎才三岁,若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不会知道爷爷奶奶甚至父亲的偏心是什么,不会知道长辈们的冷落是什么,但是一旦有了弟弟妹妹,他就什么都知道了。孩子心智不成熟,感受到高低落差,难免心生嫉妒难过。若他因此移了性情,岂不是真让假道士的话应了验?殊不知,正是他害了我们一家,让我们骨肉离心。”
朱其成神色不是很好,有些心虚但更多的是不解:“我们怎么会偏心?芳娘这样说是否太过武断了?我也有姐妹,当初姐妹在家时,父母从不曾偏心偏疼,如今到了孙辈,更不会如此。”
周逸芳:“若是寻常,我自然相信爹娘,但大郎不一样,为什么,你心中当比我清楚。”
朱其成立刻否认:“有何不同?”
周逸芳直直看着他:“若无不同,为何大郎三岁了还没有一个名字,上到主子下到仆人,人人都喊大郎呢?”
朱其成张口结舌面红耳赤。
“我……我想等这次大郎生辰再起……”
周逸芳无所谓,只说:“我不是不愿生,只是,至少得等夫君对大郎毫无芥蒂吧?”
朱其成讪讪。
这人的确是个温柔的好人,周逸芳直言不讳,他也听进了这番话,开始对母子俩产生愧疚之心。他默认了周逸芳的要求,夜里各自平躺在床上,不再有任何逾矩。
第二天,一家三口还是去踏青了。
大郎还是那个活泼的样子,到了郊外就满地跑,摘花捻草,招蜂引蝶。他是见过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小孩了,看到蝴蝶就更加青睐,一路追着翩跹身影跌跌撞撞,笑声满溪畔。
朱其成的心情放松下来,看着这样的儿子忍不住产生了疼爱之情,脑中盘算起儿子的大名。
正玩着,溪边又来了一户人家,马车停下,下来的是朱家大姑娘,朱其成的亲姐姐朱沄。
他们也是一家三口,朱沄夫妻带着五岁的女儿。
“阿成,弟妹!”朱沄下车后看到弟弟弟妹,立刻惊喜挥手打招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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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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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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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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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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