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感觉便是,这趟大俞,不虚此行。
今后世上文坛之上,必有洵太子一席之地,今日是洵太子在诗词上面的高光时刻。
“秋。”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冬。”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xǐυmь.℃òm
“雨。”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雪。”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
渐渐的,羽化尘背脊发凉,额头满是冷汗,他已经想不到题目。
叶洵却是自顾自的每踏一步,赋诗一首。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人生得意须尽欢,......”
叶洵走了三百步,整整赋诗三百篇。
每一首皆是传世佳作,每一首皆是自有灵魂。
此时。
文擂之下。
只有众人犹如晴天霹雳的震撼。
只有众人惊为天人的难以置信。
只有众人想要长跪不起的膜拜。
只有众人恍然如梦的如痴如醉。
还有那奋笔疾书声。
叶洵止住脚步,扫视诸国文人,微微一笑,“不知可够百篇?不知不觉来了兴致,耽误大家时间,还望勿怪。”
此话落地,哗然一片。
“够了,够了,早就够了!洵太子今后将为当之无愧的诗圣,诗神,诗仙.....反正关于诗词的称号,再无人配冠。”
“我的天,我现在感觉就像是做梦一般,古有七步成诗,今日太子爷一步成诗,诗赋数百篇,而且皆为佳作,这......这真是凡人可以做到的吗?”
“我就说这次文会将不虚此行,你们看到没有,那是我大夏太子爷,斗酒诗百篇算个屁呀!”
“今后这九国文会也别办了,还有什么意义?洵太子直接将路都给堵死了!”
“三百首!洵太子走了三百步,赋诗三百首!”
“妖孽,真是妖孽啊!他......他这怎么可能!?”
.......
诸国文人议论纷纷,皆是大惊失色,难以置信,一步一诗,诗成三百,洵太子自己赋了一本书。
俞鸿飞望着叶洵,眼眸瞪大如铜铃,三百首诗,这特么的还能称之为人吗!?
羽化尘亦是一脸懵逼的望着叶洵,冷汗早已浸透了他的衣衫,叶洵硬生生用一首首传世佳作将他给砸懵了。
他没想到自己的一时之言,却成就了洵太子,自己这是腆着脸趴在地上让人家踩!
赋诗三百首!?
就算是将这里九国文人加到一起,那也作不出来如此之多的传世佳作吧!?
呔---!
这特么的是哪里来的妖孽!?
文擂下。
诸国年轻才俊的敬仰,老朽大儒的钦佩,俊俏女眷的爱慕,皆是难以掩饰。
今日之后,洵太子诗才无双已是事实,毕竟被诸国所传颂。
穆凌霜,潇湘,秦舒柔,陈圆圆,上官云卿一众,更是万分欣喜,她们就知道,这世上没有人能难得住太子爷。
这两日文擂估计也就到此结束了,剩下的再继续下去也没有了意义。
擂台上。
叶洵看着羽化尘,沉吟道:“羽皇子,咱们之间的赌约是不是该兑现了?还是你需要验证一下,这些诗词有没有滥竽充数的?”
与此同时。
擂台下的诸国文人,纷纷将目光投到羽化尘身上,目光如炬,眼眸低垂,即便是晋国文人亦是虎视眈眈。
羽化尘估计自己若是赖账,非要被九国文人用口水给淹死不可。
羽化尘不禁喉咙翻滚,叹息一声,“今日洵太子之诗才,有目共睹,举世无双,我又怎么会有其他想法?”
“大丈夫一言九鼎,赢就是赢,输就是输,你等着,我去取刀。”
羽化尘倒也是洒脱之人,拿得起放得下,这个时候这样,也许是最为体面的。
叶洵微微拱手,笑吟吟道:“羽皇子破费。”
羽化尘嘴角不由一抽,没有言语,直奔晋国席。
片刻。
羽化尘折返而回,手中拿着宝刀鸣鸿,他来到擂台下,将鸣鸿刀扔向叶洵,“好好待它,说不定哪天本皇子要赌回来。”
叶洵单手接过,笑呵呵道:“那羽皇子要再拿一件宝物才好。”
羽化尘嘴角一抽,没有言语,转身离去。
叶洵拿着宝刀鸣鸿,直奔大夏席的穆凌霜而去。
叶洵能为穆凌霜做的只有这些,他心中清楚,穆凌霜为他付出的,要比他为穆凌霜付出的,不知道多了多少。
这是他亏欠穆凌霜的。
穆凌霜望着径直向他而来的叶洵,不禁站了起来,眼眸中泛出泪花,满是感动。
诸国文人女眷纷纷站起身来,向穆凌霜望去,眼眸中是抑制不住的羡慕。
太子叶洵和女武神穆凌霜,真是太般配了。
这个时代,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能有洵太子和穆凌霜这样的感情,实属不易。
此时,就连秦舒柔,上官云卿,潇湘和陈圆圆几人,都只是单纯的羡慕,没有任何嫉妒。
穆凌霜对叶洵的付出,无人可望其项背。
叶洵手持宝刀,脸上噙笑,一步一步向穆凌霜走来。
穆凌霜就站在微风中等着叶洵,她这辈子没有其他想法,只活“叶洵”二字。
片刻。
叶洵来到穆凌霜面前,双手将宝刀鸣鸿捧到穆凌霜面前,“娘子,为夫幸不辱命,这些年辛苦你了,小小心意,还望娘子笑纳。”
穆凌霜身体微福,激动的泪水滑落脸颊,“妾身为夫君所做,无怨无悔。”
望着为彼此倾心的两人。
诸国文人女眷,不禁潸然泪下,真是太感人了。
这样的感情,让人羡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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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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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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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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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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