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书院的学子们回味着叶洵的词,听着李然的话,又上前凑的更近了些。
太子爷写的词真的极好,令人忍不住驻足停留。
魏南,苏瑾,贺东几人亦是露出期许的目光,今日难得太子爷高兴,可以尽情聆听。
叶洵点了点头,淡淡道:“自是可以,还请院长出题。”
李然思忖片刻,抬头望着天上那一轮明月,忍不住道:“不知太子殿下,可否用明月与离别赋诗一首?”
自古以来,明月都是睹物思人,寄托乡愁的景色,亦是脍炙人口的赋诗热词。
说简单肯定是简答,然若是上限肯定是不容易达到的。
闻言,叶洵抬头,今晚的月亮极大,亦是很明亮,众人几乎可以看到那明月上的纵深沟壑,只是不见广寒宫。
叶洵踱步,缓缓闭上了眼。
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贞武春分,欢饮亥时,微醺,作此篇,兼赠白鹿书院。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寂静。
后园内瞬间陷入了寂静。
仿若这数十人伫立的后园,空若无人,有的只是潺潺山涧坠入池塘的声音,有的只是初春虫儿的悄鸣声,有的只是微风浮动枝丫的声音。
一轮明月仿佛将后园照的更加明亮,更加通透。
再接着。
便是一众学子抑制不住的嚎啕声,欢呼声,喝彩声,崇拜声。
“太子爷!请受学生宁阳一拜,此词过后,世上再无词!”
“完了,完了......我这辈子的诗词之路,算是让太子爷给我堵的死死的了。”
“我大夏诗词之道,必将崛起!下次列国文会,我大夏太子爷毕竟横扫诸国,诗染苍穹。”
“太子爷,您是怎么兼顾诸多才艺,还能随后一吐便是流芳千古的!”
“太子爷,我想给你生猴子!”
“粗鄙!”
“丢人!”
“赵括你是真的恶心,将这厮叉出去!”
......
白鹿书院的学子们,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这首词合在一起是千古佳作,单独拆出来是千古佳句,就没有一个字令他们不激动的。
李然,赵孟通和贺东三位大儒,皆是露出了这辈子从来没有过的兴奋表情。
这......
这么随意吗?
随意的简直令人发指,令人难以置信。
构思奇拔,畦径独辟,极富浪漫主义色彩,简直就是明月词的千古绝唱。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既怀逸兴壮思,高接混茫,而又脚踏实地,自具雅量高致。其问之痴迷,想之逸尘,真乃古今少有。”
“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而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
“明月词,自太子爷《水调歌头》一出,余词俱废。”
李然,赵孟通和贺东皆是惊叹的有感而发。
从今以后,他们再也不敢以明月赋诗词了。
怕了,怕了.......
真的怕了!
今日,太子爷不是来求他们帮忙的,明明就是来砸场子的。
叶洵微微拱手,“诸位,献丑了。”
李然,赵孟通和贺东三人,领着白鹿学子,向叶洵深深揖礼,“谢太子殿下赐词。”
今日,叶洵这一句兼赠白鹿书院,真的是给足了他们面子。
白鹿书院也会凭借这一首《水调歌头》再次名满大夏。ωωω.χΙυΜЬ.Cǒm
但这一次,白鹿书院再与太子爷无法断割了。
时至子时。
叶洵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李然,赵孟通和贺东三人,喝的大醉,嚎啕大哭,非要跟叶洵当着明月拜把子不成。
魏南死活不同意,硬生生的扯断了他们的结义之举。
不知道是有违纲常,还是因为没带他。
反正他们三人与叶洵的忘年之交,已是板上钉钉。
李然扬言,今后白鹿书院就是太子爷坚强的后盾。
叶洵听了有些后悔,早知道还谈个几把的了,直接给三大儒灌趴下,一切都好说。
看来无论什么时代,办事的方法都差不多。
如果一顿酒解决不了,那就两顿。
......
三日后。
山东城。
南郊官道。
叶洵,魏南一行人拿着李然写的书信向山东州烟城而去。
这也意味着叶洵在山东抑制土地兼并的行动,正式开始了。
此时,亦是春耕时节。
农田中的百姓们正赶着耕牛,推着曲辕犁在田野中耕犁着原本属于他们,最后又被迫卖出的土地。
虽然百姓们只有三成收成,但嘴角依旧洋溢着笑脸,毕竟有田耕就意味着有饱饭吃。
在这个时代,有顿饱饭对于百姓来说,就已经非常奢侈了。
土地兼并这事看起来很难,但强取豪夺非常容易。
每逢大灾是第一,洪涝,大旱,庄稼死在田亩中,百姓们没有吃食,只得将手中土地已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地主,而后沦为佃农。
不过,地主的手段不限于此。
若不是丰收之年,田地中产出的粮食不够吃一年,尤其是在春季,也就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户家的陈谷都吃完了,但粮食还未成熟,于是农户不得不向地主家借粮。
但官地勾结后,地主的粮食利息是极其高的,往往农户这一年收的粮食,还不够偿还地主利息的,所以百姓就不得不将手中的土地和未过门的黄花闺女卖给地主,最后沦为佃农。
在生产力如此低下的时代,在这田地就是百姓一切的时代里,官吏和地主若是勾结在一起,想要从百姓手中巧取豪夺土地真的不要太轻松。
他们甚至敢一把火烧了百姓的庄稼,迫使百姓来借粮。
这就是一个人吃人的时代。
地主的田地和粮食就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多。
最后便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最后便是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国家灭亡。
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粮”。
粮字虽然好写,但这是阶级矛盾产生且不可调和的千古难题。
这也是太子爷叶洵面临的难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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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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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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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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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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