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风流皇太子叶洵上官云卿>第63章 她们本王选择都要,北疆传来急报
  叶洵看向灵儿,疑惑道:“灵儿,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还懂得本王娶亲,还要得到王妃同意?”

  灵儿柳眉微扬,笑道:“奴婢哪里懂这些,都是曹安总管告诉奴婢的。”

  “曹安?”叶洵微微点头,想来也是,秦王府只有他最清楚这件事。

  这确实是一个悲伤的话题。

  不过,叶洵怎么可能傻到去跟穆凌霜和离。

  那可是大夏响当当的暴力美人,而且她是跟叶洵拜过天地,有名分的。

  最关键的是,穆凌霜还是清白身。

  这水灵媳妇儿若是跟其他人跑了,叶洵哭都来不及。

  见他沉思。

  灵儿小心翼翼道:“王爷,云卿大小姐和穆王妃,您更喜欢哪一个?”

  “喜欢哪一个?”叶洵眉头微蹙,下意识道:“只有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本王选择都要。”

  灵儿:......

  方才叶洵与三大商行谈判时,还是一副慷慨激昂的模样。

  这会儿算是暴露本性了。

  不过,叶洵也非常头疼。

  以现在的形势,他若是去云南幕府找穆凌霜,这暴力女武神非要将他大卸八块不可。

  但这件事终归要解决。

  穆凌霜不找回来,他还真不好将上官云卿娶进门。

  而且云南幕府可是异姓藩王,实力非常之强。

  叶洵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还不能去找穆凌霜。

  若是冒然前去,非要被穆凌霜给休了不可,这是他决不能接受的。

  到手的水灵媳妇儿,怎么能放跑?

  唉......

  叶洵无奈叹息,还是得先谋权。

  没有权力,将两个水灵媳妇儿搞回来,也不得安生。

  ......

  翌日。

  晌午。

  秦王府,前厅。

  秦王府事业处于上升期,魏风又调来不少人才。

  叶洵终于可以喘口气,安安心心吃顿踏实饭。

  昨日,魏风又特意从镇国公府,调来几名庖厨。

  没办法,现如今秦王府秘密太多,他们不敢有半分纰漏。

  叶洵不算财大气粗,但伙食标准已提升不少。

  他端坐桌案前,手拿炊饼,吃着蒸鱼。

  大夏的烹饪方式极为简单,只有烤,蒸和水煮三种方式。

  炒菜这玩意并没有。

  原因有三点。

  其一:大夏油产量十分低,猪油腥臊,其他动物和植物油又十分稀少,没有油是没办法炒茶的。

  其二:大夏蔬菜品种稀少,什么辣椒,青椒,洋葱之类的配料,根本就没有。

  其三:大夏铸铁工艺还不成熟,主要炊具都是陶制品,铁锅十分奢侈。

  所以,历史阶段性的限制,注定了叶洵在大夏,吃不到太美味的饭菜。

  不过,叶洵倒也不挑食,吃的津津有味。

  旺财趴在地上啃猪蹄。

  若不是猪肉有腥臊味。

  叶洵都想抢过来将这猪蹄给红烧了。

  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不过,带有腥臊味的猪蹄于旺财而言,可是好东西。

  叶洵望向一旁狼吞虎咽的武岳问道:“小岳岳,你在秦王府住的可还习惯?”

  嘴上笑,但他心中泣血。

  太能吃了......

  武岳真是太能吃了。

  他一顿就要吃十五个烧饼,一条鱼,两只烧鸡,还要一坛天之酿。

  当初吴寿之走时,跟他要点伙食费好了。

  “嘿嘿......”武岳望向叶洵,憨厚的笑了笑,“俺住的习惯,俺住的可习惯,俺都不想走了。三师叔,老吴说了,你有事就吩咐俺......”

  武岳说着,将一整根鸡腿塞入嘴中,咀嚼两下,随后一点肉渣不带的骨头被他吞了出来。

  叶洵连连摆手,“不用,你在府上住着就行,啥也不用干。”

  昨日,曹安跟叶洵商量,说啥也不敢让武岳帮忙了。

  前几日,曹安组织雇工们将酒坊搬到隔壁大院。

  武岳非要帮忙不可。

  曹安推脱不过,便让他跟着搬酒。

  武岳这厮可好,将他搬的十坛高度留仙酿全喝了,将空坛子放到了板车上。

  他还笑嘻嘻的问曹安,他是不是很聪明,这样搬起来一点不费劲。

  武岳此举,差点没将曹安气的背过气去。

  他急忙找个理由,将武岳大发走了。

  不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武岳虽然是个铁憨憨,但武艺极强。

  魏风曾说,他感觉武岳爆发出来气势,不在禁军大统领秦渊之下。

  早晚有一天会派上大用场。

  叶洵也感觉武岳除了有点憨外,没啥不好的。

  听着叶洵的话。

  武岳憨厚的点了点头。

  “呵呵......”

  “那三师叔,俺就先吃饭了。”

  话落。

  他便开始继续风卷残云,大快朵颐。

  吃的那叫一个痛快,那叫一个美。

  看的叶洵都感觉非常香。

  与此同时。

  魏风从殿外匆匆而来。

  如今每日,魏风都要来秦王府上,跟叶洵汇报一下早朝上的大事。

  “见过殿下。”魏风走上前来,微微揖礼。

  叶洵急忙道:“表哥不必多礼,快坐。灵儿你去吩咐伙房再加一份饭菜。”

  “是,王爷。”灵儿应声,随后向厅外而去。

  魏风也不客气,坐到厅侧的案牍旁。

  见他行色匆匆。

  叶洵放下筷子,问道:“表哥,可是朝堂出了大事?”

  “没错。”魏风倒了杯茶,一饮而尽,随即道:“北疆异动,天奴儿铁骑,正向我大夏雁云关外百里处的铁暮陀部落靠拢,如今已集合超过八万铁骑。”

  闻言,叶洵眉头紧皱,疑惑道:“父皇昏迷不醒的消息,应该不会这么快便传到北疆吧?他们怎么会在这个节骨眼集结兵力,准备对我大夏用武?”

  魏风解释道:“倒不是因为陛下昏迷不醒的消息传了出去。而是每到九月底,天奴儿就会大举南下,入侵我大夏北疆村庄,掠夺百姓,牲畜和粮食,已供他们过冬之用。”

  好吧。

  草率了。

  叶洵脑海里竟然没有关于这种事的记忆。

  不过也是,这脑容量本来就不大,一半还都是小电影。

  天奴儿......

  掠夺......

  这帮畜生是将大夏当牧场了。

  一过冬就来大夏烧杀抢掠,真是该死。

  不过叶洵也没啥好办法。

  他一不会武艺,不通战阵搏杀之道,二不会带军,没有运筹帷幄之才。

  不过脑子里却有不少经典战役的案例。

  但这也只有在特定局势,才能发挥出优势。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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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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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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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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