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刚刚落下,余晖洒在天边,像是打翻了的胭脂盒。舒缓的晚风一吹,楚晴觉得胸中的烦闷散去不少。

  南宫蔷懵懂地跟在楚晴身后,被酒精浸泡的大脑还没开始运转。

  “可能要狠心让你和同伴暂时分别了。”楚晴转身,双眼在一片阴影中闪着奇异的光,道:“我需要你,去帮我做一件事。”

  南宫蔷的酒醒了一半,问:“什么事。”

  楚晴嘴角勾起,贴近她的耳边低语。

  南宫蔷长睫轻颤,水眸闪过一丝和她柔弱的外表极不相称的野心。

  两人坐在长满野草的山坡上,一边时不时交流几句,一边看着天色越来越昏暗,看着夜幕被繁星一颗颗点亮,汇成一道耀眼的银河。

  “我曾经以为,我会一直像那些人说的一样,‘不学无术’下去。”

  南宫蔷喃喃道,水眸遥遥远望着天边,似乎在认真看着什么。

  楚晴转头看着她,不说话。

  南宫蔷觉得自己似乎是醉了醉了,她伸手徒劳地晃动着,想要抓住天上最亮的那一颗星。

  “我以为只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就是对的……”

  “殊不知,没有足够力量保护所爱之人而形成的信念,就像是空有羽毛,没有骨肉的翅膀,是飞不起来的。”

  “错了……”南宫蔷眼前一晃而过满眼刺目的红色,水眸闪动,随即闭上眼睛仰躺在地上,无奈地笑道:“我错了。”

  酒不醉人人自醉。

  楚晴也学着她仰面倒下,闭上眼睛。

  等柳渊明把屋里的一片狼藉处理好,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两个女人躺在小草坡上,双双睡着了。

  柳渊明走到楚晴身边,蹲下身细看他可爱的小妻主的睡颜。

  与南宫蔷的略显狭长的水眸不一样,楚晴是极大极圆的杏眸,脸也是圆圆嘟嘟的,但偏偏眼神凌厉,时而深思,时而冷笑,眼波流转间令人不敢直视,唯独睡着的时候,亦或是刚睡醒犯迷糊的时候,杏眸里的锋芒收敛,水润的小嘴微张,如同小猫一样无辜、惹人怜爱。

  夜里凉,柳渊明没让人在外面待太久,拦腰把人抱起,似乎是有些冷,她往柳渊明怀里缩了缩。

  柳渊明抱的紧了点,侧身挡住风,对于同样躺在草地上的南宫蔷,只轻描淡写瞥了一眼后就转身离开。

  “不愧是我的小妻主,不论是什么人都敢捡回来,呵。”

  楚晴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柳江澈和水怜在不远处睡得深沉,想必昨晚应该玩到了很晚。

  穿衣起床,推开门一看,昨晚院子里躺倒一片的人三三两两地爬了起来,围在一个旧木桶边洗漱。

  像是有雷达感应一般,楚晴才刚出来,柳渊明就端着装有温水的洗脸盆出来,楚晴自然而然地接过毛巾擦脸,然后坐在任他帮自己打理头发,自动忽略众人惊异的目光。

  虽说女子为尊,但在农村,这样尽心尽力伺候妻主的还真没见过。

  楚晴忽然想起自己昨天是在山坡上睡着了,想来应该是柳渊明把自己抱了进来,那……

  “南宫蔷呢?”

  林晓吐出嘴里的盐水,道:“不知道,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就没看见她。”

  楚晴闻言挑眉,就算她让南宫蔷去办事,南宫蔷也不会不告而别,柳渊明不会只把她抱了进来,把南宫蔷一个人丢在小山坡上了吧?

  正想着,南宫蔷推开院门走了进来,她脸色有些苍白,看见楚晴,还没说话,就接连打了好几个大大的喷嚏。

  想法被证实了,楚晴轻咳一声,无奈道:“准备点生姜水。”

  柳渊明帮楚晴编了一个漂亮的发髻,满意地勾起唇角:“好。”

  一行人吃过早饭后,南宫蔷和众人告别。

  “鬼斧神工”十二人有些不舍,虽然不知道南宫蔷到底要去做什么事,却也知道是楚晴的命令,只能围着南宫蔷,握着她的手嘱咐她注意安全。

  水怜舍不得姐姐,紧紧搂住南宫蔷的脖子,小脸皱起,眼泪汪汪地,却懂事地没有哭闹。

  南宫蔷不忍再看,把水怜托付给楚晴后,转身离去。

  楚晴看着留下来的十二个人和水怜陷入沉思。

  南宫蔷被她临时调走了,清平街的房子暂时不能动工。十二个人为了给小怜治病早把房子都卖了,总不能让他们回到镇上后自生自灭……

  目光一转,楚晴的视线落在院子里。

  原主父母过世后,因为伯良村村民的抢掠,土屋早就变得东缺一块西缺一块的了,原主不会修补,坏得更加彻底,再加上前几天下的一场雨,整个房子看起来就跟危房差不多。因为楚晴打算搬到镇上,对此,这几天都是视而不见……

  楚晴看着看着,忽然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

  从刚开始到现在,不论是灵泉培育超级水稻,亦或是独自面对野猪、在天香楼谋取银两,她都是主动出击,从不退缩,赌鬼事件村民的袖手旁观让人寒心,但凭什么走的是她呢?这不就是明着对那些村民说:我怯懦了,你们赢了,我输了吗?!

  数十年前,大量灾民难逃,当地县令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分了他们一片地让其自力更生。

  灾民们欣喜若狂地来到这里后,才发现是片寸草不生的荒野,又有野猪时常下山肆虐,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当即跑了一大半,只有原主的父母和尚且年少的黎娘留了下来,开荒种地,修盖房屋,防御野兽。

  虽食不果腹,却也能勉强度日,原主父母时常帮助年少的黎娘,两家在此地定居了下来。

  五年后的某一天,转机来了。伯良村忽然间天崩地裂,河流改道,水顺着山势倾泻而下,源源不断的水源滋养着这片干涸的土地,第二年,三人的收成颇丰,竟凭借三人之之力远超周围村庄,跻身生产力榜单前二十名!

  当年的灾民死了一大半,剩下的数十人沦为了乞丐,听闻消息,纷纷投靠过来,黎娘和原主父母通通接纳了,帮助他们修建房屋,开垦土地,伯良村渐渐富裕起来,每年的生产力在一百个村庄里稳居前十五。

  村庄规模扩大到一百人后,集体商量规划土地,所有人争着选离水源最近的地,不约而同地把离水源最远的地留给了原主父母,还很“善良”地把那一片区域都归原主父母一家处置。

  做错事都是要受惩罚的,什么地狱轮回她一点也不信,她更喜欢现世报,既然她来到了这里,那么惩罚就应该由她布下!

  楚晴看着偌大的空地,与其修补原来的院子,倒不如重新再造一个院子出来。

  一个新的、可以容纳所有人的大房子。

  “准备一下,修建一个新的、比原先的屋子更大更好的院子出来,能做到吗?”

  楚晴大声问道。

  “能!”

  十二个人眼眸晶亮,尚且稚气的脸上是一片坚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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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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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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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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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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