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的酒壶能修仙苏兰兰梁南光>第六百二十五章 还有一位元婴修士没走
  在乾坤壶中的日子虽然单调且又无聊,但田小丁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依然还是忍受了下来。

  好在小丁还有两位美丽动人的老婆相伴,每年夏天他们还能去小岛上度三个月时间的蜜月,这给小丁乏味的日常生活中,平添了不少难得的性福。

  小丁在乾坤壶里一共呆了七年时间。此时壶外世界已经过去了七天。小丁觉得,天煞城追杀他的那些修士们,应该不会在自己消失的地点守候七天的,尤其是那四位元婴期的修士。

  四名追杀小丁的元婴修士,为首的便是那天煞城的城主黎迅尘。其余三人,则是雷剑宗的三个老道,其中包括雷剑宗掌门亶光真人,另外两名长老午阳真人与宝庐真人。

  至于其他那些金丹期修士和筑基期修士,小丁除了认识那个城主儿子黎智昆外,其他人几乎都不太认识。不过,有些人他看着却是有些面熟,应该也是以前见过面。

  小丁之所以猜测那四名元婴期修士不会死守,是因为那黎迅尘乃是天煞城的城主,他平时的事情很多,又怎能为了雷剑宗的事情而守在那里等待小丁呢?

  至于雷剑宗的三名老道,小丁觉得那位掌门亶光真人应该也不会一直守在那里,他毕竟是一派之主,守株待兔的事情,交给手下人去做也就是了。

  至于那午阳真人和宝庐真人,就不太好说,他们是雷剑宗的长老,按理说,以他们在宗门里的身份,应该也是不会一直守在那里的。

  故此,小丁猜测,一直守在那里的修士,应该都是金丹期和筑基期的修士。

  虽然对方的金丹期修士和筑基期修士,加一起足有二十多名。但小丁如今与两位老婆都已经是金丹期大圆满的境界,再加上阿狸和阿拉丁神灯,以及他的九名妖兽精怪跟班,全都是相当于人类金丹期的修为,即便是不使用五行灭绝阵和五极诛仙阵,硬碰硬地去与这些人对战,那也未必就能落在下风的。

  因此,对于应对这些金丹期和筑基期的修士,小丁心里十分有底。

  所以,在乾坤壶里住满七年的时候,小丁便打算离开乾坤壶了。

  欧阳晴、张晓蝶、阿狸,都很担心小丁的安危,都想与他一起出来迎敌。

  这次,小丁倒也没有拒绝她们的好意。顺便,小丁还把阿拉丁神灯所容身的那个纳魂葫芦,也一起挂在了腰上。

  万一遇到强敌,五人在一起,也方便组合那个五极诛仙阵对敌。

  虽然即便是阿拉丁神灯住在乾坤壶内,小丁也可以随时将他召唤出来,但毕竟没有将纳魂葫芦带在身上方便。

  比如说,如果情况不妙的话,阿拉丁神灯随时都可以自己回到纳魂葫芦里面躲避危险,而他若是想要回到乾坤壶里的话,那就必须小丁送他回去才行。

  小丁使用上次从衔月城中购买的黄疆蟒蛇蜕和铁翼金牛虫翅膀炼制的两件较好的法衣,也都分发给了欧阳晴和张晓蝶。

  两套法衣都是为二女量身定做的,从里到外,内衣外衣俱全。二女穿上之后,更显身材。

  小丁也将自己的那身赤瞳虎皮法衣穿在了身上。

  此外,在乾坤壶内这些年里,小丁还将他剩下的那一片半龙鳞,炼制成了五块龙鳞盾,和一身龙鳞战甲。

  其中那身龙鳞战甲,他是为张晓蝶量身定做的。欧阳晴之前小丁曾送过她一身,她一直也没有使用过。因此小丁这次就没有再为她炼制。

  那五块龙鳞盾,小丁自己留了一块,其余四块分给了两位老婆,以及阿狸和阿拉丁神灯。

  由于材料不够用了,小丁自己反倒是没有了龙鳞战甲。

  他以前曾经炼制过两身龙鳞甲,自己一身,欧阳晴一身。那时他炼制龙鳞战甲十分费力,因为那时他的修为较低,还没有筑基。而如今使用龙鳞炼器,那就比之前轻松多了。

  他自己的那身龙鳞甲,当初被月朔洲的妖王给击得粉碎,却是救下了他的一条小命。那时,若是没有那身龙鳞甲,他如今骨头渣子可能都已经变成泥土了。

  虽然现在小丁没有了炼制龙鳞甲的材料。但是他当初从金色世界那里得到了不少炼丝金。这种炼丝金也是高阶炼器材料。它刚中带柔,柔中带刚。用它可以炼制金丝软甲之类的防具,也可以炼制软鞭之类的攻击型武器。它不似甲胄那般厚重坚硬,也不似法衣那般轻柔易毁。用它炼制的软甲介于甲胄和法衣之间,能刚能柔,防御力也极好。

  因此,小丁给自己、两位老婆、阿狸、阿拉丁神灯,每人都炼制了一身高阶法宝级别的炼丝金软甲,用于在关键时刻防身用。

  以前,小丁的修为不够,所以无法使用炼丝金来炼制高阶法宝。如今他已经突破到了金丹期,自然是足够使用这些炼丝金来炼制高阶法宝了。

  虽然他的两位老婆都已经拥有了龙鳞战甲,但是小丁炼制炼丝金软甲之时,也依然没有忘记她们两个。毕竟是自己的老婆,自己不爱谁去爱?多给她们一件法宝,那便多一分安全。

  至于这几个人的武器,小丁倒是没有单独给他们炼制。

  欧阳晴有小丁当初使用深海寒铁为她炼制的天寒刀。张晓蝶有小丁送她的那柄藏有剑灵的灵剑,以及用万年雷击僵蟠木炼制的黑木剑和黑木盾。阿狸也有小丁当初为她专门炼制的龙凤鸳鸯剑。

  这龙凤鸳鸯剑,乃是小丁使用从金色世界里得到的两种剑锋金——壬申金和癸酉金,炼制而成。壬申金是阳金,癸酉金是阴金,两柄宝剑一阴一阳,阴阳相合,可以合二为一,也可以一分为二,在使用之时,变幻莫测,令人防不胜防。

  至于阿拉丁神灯嘛,他有小丁当初从鬼族人那里抢夺来的不少武器和防具,以及鬼族人所使用的丹药、功法等物。

  虽然抢来的那些武器和防具,等阶高的较少,但也还是有那么一两件的,足够阿拉丁使用了。小丁所知道的,就有一面引魂幡和一面黑风旗,都是法宝级别的武器。

  另外,阿拉丁自从学习了小丁送他的那本《万毒经》后,他的用毒之术突飞猛进。

  本来,在小丁乾坤壶内的药园中,并没有种植毒花毒草之类。可是阿拉丁神灯,就能够使用这些寻常药植,通过不同方式的搭配,便可以配制出毒药来。

  对此,他还专门学会了一套鬼族人的炼制毒药的方法。

  其实,这个道理很容易理解。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有些药物,对症了那便可以治病,若是不对症的话,吃了之后,那就跟服用毒药没有多少区别了。

  不同药物之间也会有相生相克的关系。配好了,那是治病良方,配不好那就是害人毒药。

  阿拉丁神灯学的是如何用毒,他可不是学医术用于治病救人。因此,他所掌握的配方,都是毒药的配方。

  只不过,不同药物,所配出来的毒药,药性有所差别而已。

  而且,小丁从鬼族人那里抢来的储物袋中,也是有一些鬼族人所使用的药植的,那些药植多数都是带有尸毒的药植。

  阿拉丁神灯,正好可以利用这些鬼族人的药植,来配制出一些毒性较强的毒物来。

  小丁既然答应带着他们四个一起离开乾坤壶,其实他的心里就是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以他们五个的实力,即便是正面对战那些天煞城的金丹期修士,也都未必会落在下风。何况他们还可以组合成五行灭绝阵,或者五极诛仙阵。

  因此,小丁腰上挂着纳魂葫芦,怀里抱着阿狸,欧阳晴和张晓蝶每人拉着小丁一条胳膊。他神念一动,便带着几人离开了乾坤壶。

  出了乾坤壶的位置,依然还是地下。那是他之前进入乾坤壶时的位置。

  刚一出来,几人就放开神识,朝着地面方向探查过去。

  让小丁没有想到的是,依然留守在这里的天煞城修士中,除了十几名金丹期和筑基期修士外,竟然还有一位元婴期修士没走。

  留守的这位元婴修士,正是那位雷剑宗的午阳真人。

  原来,正如小丁所料想的那样,天煞城城主黎迅尘并没有心思留在这里,他们那日在这里搜寻了一阵之后,没有找寻到小丁,黎迅尘便觉得,小丁应该是使用什么逃遁之术,已经逃远了,即便是守在这里,那也是没有用的。又何况他的天煞城中,事务繁多,他哪里能有空陪着雷剑宗的这群人守着啊?Χiυmъ.cοΜ

  因此,黎迅尘最先提出要返回天煞城的。

  而接下来打算要返回天煞城的,那便是雷剑宗的掌门亶光真人和另外一名长老宝庐真人。这二人自恃身份,觉得这么多人在这里守候一名筑基期的小修士,实在是有些失身份,于是,他们也决定跟随黎迅尘一起离开这里。

  三位元婴大佬离开的同时,也同样带走了好几名金丹期和筑基期的弟子一同返回。

  故此,这里留下来的金丹期和筑基期修士,已经不足二十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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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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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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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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