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是她有先见之明,徐福可能就是一张硬木床板,铺着一条毡毛毯子,一条薄软的素色褥子,便能够过了一冬。
他一个人的时候,向来是不愿意太过铺张,对衣食住行一向太容易满足,也能忍耐,但倘若是琳琅在,他便不会这样,他会为琳琅准备好一切,让琳琅感觉到舒适、温暖、自在。
他似乎从未替自己想过,然而纵观徐福一路的历程,如果说他没有为自己想过,其实也不尽然。
有一些事,他也为自己考虑,但更多的是为别人考虑。
这样松软的被褥,是很难叠的整齐的,但不知道徐福是用了什么办法,竟然将蓬松的被褥收拾的妥妥帖帖。
或许是这些被褥在寒冬里日夜陪伴徐福,也感觉到了徐福的耐心和温柔以待,因此格外的顺从服帖。
阳光照亮大半边的房间,房间内呆板的室内陈设,顿时被赋予了通透灵动的特性,仿佛一切都睁开了眼睛,仿佛都在表达着内心的欢呼雀跃,仿佛都争着要用最好的姿态,迎接新的一天到来。
屋子里已然足够干净利落,连光线里的尘埃都少的可怜,三三两两的飘浮,孤独无依,如同随风而去的蒲公英种子。
于是,徐福安心的起身,开始忙着去外间洗漱,关上那扇吱嘎作响的木门时,他笑了笑。
他最后看了一眼他居住了很久的卧房,算是与这屋子里的一切都作一个友好的道别。
它们尽管陪伴了徐福很久,但徐福从来没有想过带走它们,倒不是因为嫌弃它们繁冗。
当一件东西被创造出来,就已经成为过去了,并非是他不念旧,而是他要去新的地方,如果将旧的东西换到新的地方,或许它们会无所适从,也或许会被新事物排斥。
当然,这只是徐福对于未知的一种猜测。
他将要离开这里,一如离开与琳琅一同生活过的云梦泽。
毫无疑问,他很喜欢眼前的这一切,但是路还要往前走,他不能背负着过往前行,如果真的是这样,恐怕他寸步难行。
对于他而言,旧的东西也不可能阻挡他前往新的地方的,哪怕是再喜欢,旧的东西就该留在旧的时光里,让它们留在回忆当中,对它们来说,或许才是最好的归宿。
什么样的事物该做怎么样的对待,徐福心里很清楚,他能够做出很快速的选择,这与感情无关,与道德无关,与欲求无关,所以他离开那一刻,已经没有丝毫的留恋。
……
徐福的原先的居所坐落于山下湖畔,独独一间房,一个竹篱笆的小院,此时他关上门转身,迎面而来的便是波光粼粼的明净湖水,背后靠着山巅浮云缭绕的云梦山,头顶着天上飘浮着的大朵大朵的白云。
清风自四面八方而来吹散了他鬓角的头发,仿佛是依依不舍的挽留,但他并没有任何停留的举动,顺手背上了门边的一个大竹篓,竹篓里装着一些日常生活所需的工具。
他抬眼看了看山,又低头看了看脚下红棕色的土地,继续迈动步子走出来篱笆小院。
幽若自然是在院外等候的,没有人比她更加了解徐福的作息,甚至于琳琅都比不上她更加了解,徐福的作息太过规律,久而久之,幽若甚至于比徐福起的还要早上几分。
今天的幽若出乎意料没有穿四季不变的纱裙,也没有穿繁琐的深衣,而是一身短衣短裳,背对着徐福看起来干脆利落,她的衣裳是从未见过的款式,类似于胡服,却是又保留了中原服饰的精致雅观,这一身装扮无疑是让她窈窕的身姿显得更加高挑。
她转过身来,是一贯清淡的妆容,没有扎繁琐的发髻而是简简单单,用一根再普通不过的珠钗,又用几根彩绳,简单挽了满头秀发。
其实她是一贯如此简单的,只不过天生丽质,先前只是衣裳精致便让人觉得整个人都是粉雕玉琢一般,而且所有人都本能的认为,这样的粉雕玉琢,是一定需要精心装扮修饰才能达到的,其实完全不然。
换了衣裳的幽若,的确是散去了满身的仙气儿,显得更为素朴普通一些,然而这只是从背影来看,倘若是从正面看去,那清冷绝美容颜仍然是世间难得一见的。
她再如何将衣着变得素朴,生了一副好看的眉眼,总是注定不凡的。
不过,这身打扮,勾起了徐福少年时的回忆。
那时,还唤做银月的幽若总是穿着一身男儿的衣服,用绳索将自己悬挂在悬崖峭壁间采集草药,姿势灵活利落姿态轻盈优美,倒是与现在的模样有两三分的相似,但这种熟悉感只是一瞬在脑海一闪而过。
毕竟,她不再是那个黑脸的干瘦小女孩。
也许,只有散落在天地间每一个角落里的时光,才最是心灵手巧,将她雕琢成现在这样美好的模样。
徐福惊诧,到底是看惯了幽若平日里极为考究的装扮,一时还难以适应,于是便随口问了句:“为何这般打扮?”
幽若秀目扬起,没好气的说道:“不是要与你去山上种地吗?怎能还是先前打扮?既然是做一个农妇,难道不该有一个农妇的打扮吗?”
徐福从幽若身边经过时见幽若两手空空,他一边继续向前走,一边开口说道:“既是上山种地,为何不带行李,难道地里的东西是一日就能长成的吗?”
眼下打扮本是为了徐福,穿不得好看的衣裙已是巨大牺牲,没想到徐福竟不领情,幽若本想兴师问罪,却是徐福无端一句话问的哑口无言,幽若尴尬了片刻就立刻重整旗鼓,她挥了挥粉嫩的拳头道:“不带行李又如何,我又不宿在山上。”
徐福微微皱眉,若有所思认真道:“上山下山道路崎岖,怕是不好来回,而且天地里的活计,免不得夙兴夜寐。”琇書蛧
幽若恼怒,徐福当真要她上山去做农妇,难道不懂怜香惜玉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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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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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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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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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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