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湿气和薄雾,化为了脑海里的一幅幅画面。
一望无际纵横交错的水田阡陌,绵延不绝的山峦和弯弯曲曲的河流,以及热闹繁华的楚国都城,都城里的男子鲜衣怒马,女子窈窕淑秀,他们都是陌生人,然而这些陌生的脸庞,却是久远岁月沉淀而来的熟稔和亲切,是骨子里带来的亲近。
他看到这些人时,内心才是踏实的。
他站在那片土地上才是内心安稳的。
那片土地上升起的太阳,照射下来的阳光总是要比秦国的太阳更加炙热一些的,能够驱散他心中的寒冷,能让他感觉到浑身上下都是温暖的。
他总是想起在很久很久以前、楚国那个潮湿的清晨,他从楚国一处别宫的宫殿里睁开眼睛,阳光从窗户外照射进来,金光灿灿,让他感到暖意融融。
他一直都喜欢单纯美好的的东西——
比如白色的绢帛,可以在上面任意描绘出缤纷的色彩,这些色彩也是纯洁的,红是纯红,紫是纯紫,蓝是纯蓝。
比如水流,清澈透明,不夹杂任何一丝一毫的泥沙,是可以洗去所有尘埃,也可以洗去所有迷惘的。
比如风,没有任何颜色,没来由而起,没来由而终,不是从何处来,也不知到何处去,它经过时,却可以拂去人心头的喧嚣浮躁。
比如天空,浩大无边,能够容纳所有的一切,欢喜快乐也好,忧愁郁闷也罢,都被这天的浩大分解消弭了。
……
他在懵懵懂懂情窦初开的年纪,还曾爱慕过一个女子,现在已经想不起那个女子的模样,只觉得她如同透明的水晶一样,走路时会“叮当”作响,声音清脆悦耳犹如催眠曲,安静时又仿佛能从漆黑的眸子里折射出纯净的光芒,光芒从一个地方不断扩大,笼罩了整个世界,让人感觉到像是在水中游天上飞,她笑一笑的时候,满世界的花都盛放了,蝴蝶翩翩起舞,流萤闪闪烁烁,就连黑夜里的风,都是带着春日芬芳气息的。xǐυmь.℃òm
他的爱,起源于对纯净的向往,却也在纯净的向往中,迅速消亡。
他最终来到秦国,娶了一个秦国女人。
如果楚国的那个女子是水做的,那么这个女子就是泥做的,正如秦国的干燥,这个女人也是干燥的。
她的皮肤黝黑,目光里混沌一片,看不清远方,只看得到眼前,她只能让人感觉到肤浅和粗糙,与天然淳朴大不相同,她高傲的像是一只嚣张跋扈的母鸡,拖着粗壮的身体在他眼前巡回。
他终将与这样的女人日日为伴同床共枕,终将昧着初心对这个女人嘘寒问暖,一切都只因为她是秦国人。
身为一个男子,他很想做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最终却做了浮萍,在随处可见的污浊中四处漂荡,他注定是离不开那肮脏的水面的,没有办法像莲花一样,既能居高临下俯瞰水中游动的鱼虾和水草、为他们遮挡烈阳,又可以抬头看到蔚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天边的彩霞。
现实需要他隐忍,并且是一种不容质疑,不容反抗的隐忍,将所有的梦想斩草除根清除殆尽,然后装上这个世上所有的污秽,将他这块纯白的绢帛,残忍的染成黑色。
如果他反抗,他就会粉身碎骨。
他喜欢那些单纯的事物,也终是在那些单纯的事物里死去一次,重生以后,他便不是他了。
在许多许多年前,他在睡梦中听到“呼呼啦啦”翅膀震动的声音,睁开眼睛时,看到了窗外飞过一群白色鸽子。
鸽子越飞越远最终飞向了一片绿意朦胧的远方,远方有山有海,有林荫,有风暴雷电,还有猎人的陷阱……
他忽然很担心,怕倦鸟不知归巢,怕外面的花花世界迷失了这群单纯白鸽的眼睛,怕他们坠落绳网和陷阱。
……
父亲仿佛一直都在看着他,时而冷漠严肃,时而温和慈爱,其中都是难以隐藏的期许。
时隔多年,熊启依然感觉父亲就站在自己背后。
那时,他的父亲是这个国家权力最大的人,是掌控一切的王者,这个国家所有的人都要向他父亲低下头,匍匐在他父亲的脚下。
他曾以为,父亲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然而,他又看过父亲向别人低头的样子。
那时候,就仿佛一座大山轰然倒塌,原来高大如父亲也可以这样卑微,原来,作为王者,也不能随心所欲。
某日阳光明媚的清晨,父亲向他招手,他便睡眼惺忪摇摇晃晃的走到父亲跟前,伸手便搂住了父亲的腰,像是搂住了一棵大树,坚硬而又柔软,既威严而又亲切。
他的父亲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蹲下身来对他说:“启,寡人要封你为昌平君。”
熊启不明所以,也不知父王何意,但是他知道,楚国封君,历来是要封赏有功之人,而自己尚且没有为楚国立下功业,于是熊启恭恭敬敬的回答说:“孩儿无才无德,不敢领受父王封赏。”
楚王面色忽然变得冷淡,站起身拾起方才的慈爱说:“寡人要你替寡人做一件事。”
熊启一怔说:“父王有事,只管交代孩儿便是,孩儿若是办成了,再接受父王的封赏不迟。”
楚王转身,看着窗外,窗外有风,白色的柳絮漫天飞舞,树上的枯叶打着旋儿“簌簌”坠落,他心中叹息,大树可以反复经历四季轮回岁月荣枯,然而人的荣枯只有一次,叶子落了便是落了,来年落下的,也不再是这片叶子了,眼前的这片落叶,等不到来年开春,便会化为泥土,被人踩在脚下。
楚王暗自咬了咬牙,狠心说:“寡人要你去秦国,如果可以,你要忘掉楚国,变成一个秦国人。”
熊启不曾深思,说道:“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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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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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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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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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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