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尚这才想起军务,面容间有些懊丧,不知是为险些耽误了军务,还是为即将离开幽若而懊丧,他的表情微滞低着头眼神是飘忽不定的,那是失落入心无以言表,他脸上的笑容只留下一半,有些僵硬。
司马尚上马,扯过缰绳说:“我这就去了,此去恐怕有去无回,姑娘后会有期。”
幽若微笑回应:“战场凶险,司马将军万事当心,后会有期。”
司马尚笑着点头,心中总算得到一丝宽慰,这声温柔的送别之语,将送他奔赴黄沙漫天金戈铁马的战场。
他知道自己在那女子心中并不独特,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位置,不过是一个旧相识,她在与旧相识离别时,大概会同所有人说这样的话,这出自于她的善良和礼貌,然而即便是礼貌客气,她是发自内心的,也再无奢求了。
或许是想到从此再无相见的机会,他突然就变得坦然,也变得大胆起来,他终于敢抬起头来看幽若了。
幽若目光如水清澈见底,那是一汪清澈见底的池水,映着花红,也映着柳绿,映着春天,也映着冬天,映着他的影子在其中轮回四季。
这一刻,便算是拥有了吧。
司马尚拱手作揖,做了最后的道别,随后轻甩马鞭,瘦马一骑绝尘,消失在大片大片飘浮的灰尘当中。
不知跑了多久,司马尚才拉住缰绳,他回头再看,营地已经远远甩在身后,那辆马车,已然看不到了。
他苦笑了片刻,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心说自己当真是痴心妄想。
立志报国,戎马半生,过惯了边塞寒风凄厉刀口舔血的日子,他以为自己的一生都将在这样枯寂的世界里度过,却没想到,除了长河落日,大漠孤烟之外,竟还有让他怦然心动的事物。
不像长河落日,大漠孤烟那般宏伟壮阔,这一次令他怦然心动的,却是区区一个女子。
天地之大,一个人何其渺小,她只是一个人而已,他也看过很多人,各种的男人女人,但她一定是最特别的一个人。
她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她的独特之处就在于茕茕孑立,不染世间纤尘,干净的像冬日里的一片雪,像一块白色干净素洁的绢帛锦帕,像千树万树开放的梨花,像世间一切单纯的东西,无限纯洁美好。
或许,在司马尚的眼中,幽若已经不是一个凡人,而是神一样的存在,是让他可以为家国献身一样的、同等的存在。
有的人以浓墨重彩引人注目,那是凡尘的女子,她却以纯洁无瑕独立世间,容不得人亲近,这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正是她迷人的魅力所在。
这一次,她在冬日里携着纯净的春光而来,是那样的出人意料,是那样的新颖别致,又是那样的清新脱俗。
这样高贵又纯洁的女子,终究是他不能想的人。
她是与天上繁星一样美丽的,而自己不过只是泥土里长出的一棵粗鄙不堪的大树而已,能够仰望就知足了,再怎么努力也够不着天际,竟然还要去接近她,实在是罪该万死。
她是如此圣洁,自己这样的人就连想一想,都觉得是莫大的亵渎。
终究是遗憾啊,他遗憾的是,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和她一样的人,他永远不可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与她形影相随,他永远只能抬头仰望千万里之外的苍穹。
她永远高高在上散发着银白色圣洁的光芒,他将带着这所有的遗憾和月光去往一个生死两茫茫的地方。
……
身形高大威猛,一身金甲红袍,长须凛然从下颌,垂落至胸前,虽是看起来勇武健壮,但举手投足却是温文尔雅,言语也是轻声细语彬彬有礼,这就是李牧在幽若心中的形象。琇書蛧
再见时,李牧依旧如此,只是胡须蓬松干燥了些,相比先前有些泛黄,还有几根白须影影绰绰分布其间,他的面庞是更加憔悴了的,但是眼睛依旧明亮不减当年。
寻常军人的眼睛里,多是长年累月积攒下的锐利和坚毅,而李牧的眼睛里总能看出一些恬淡的风花雪月,或是平静的万里山河的影子,那是世俗的影子又不像是世俗的影子,那大概是理想下的世俗之景,或许,也正是他内心的期待,投射到眼睛里的景象吧。
李牧心里,是带着与徐福相同的愿望的,只不过他的处境与徐福不一样,徐福无牵无挂,可以去做任何心里想做的事,而李牧被家国束缚,向前、向后、向左、向右,都动弹不得。
这时候幽若已经猜到了她此行的结果,即便是先生亲自前来,恐怕也无法说服李牧,于是幽若便不打算说服李牧,只是代替先生与他见上一面,聊聊天便罢了。
在李牧的脸上,可以看到毫不掩饰的家国情怀,没有秦人脸上的骄傲自满,没有齐人脸上得意自大,也没有楚人脸上轻慢高傲,而是赵人几乎都有的坚毅,也有赵人几乎都有的忧心忡忡。
他们明白自己的处境,更明白赵国的处境,生存已然很难了,身为赵国的军人,生存就像是狂风暴雨中江河里的一叶扁舟,凛冽秋风里的一片枯叶,随时都有可能沉没坠落。
他们当然明白,这沉没和坠落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旦沉没坠落便是永远的沉没坠落,只能在无限延长的时光中留下一道辉煌的影子。
他们不想成为影子,他们想要子孙千秋万代,这片土地上依然有一个国家叫做赵国。
此时幽若正与李牧站在帅帐外的一片空地上,地上是细碎的沙粒。
放看看去眼前的一顶顶灰白的营帐顶棚被棕色色的泥土覆盖,泥土里没有一丝水分,是无数齑粉堆积在一起覆盖在地表,这正是此处为何漫天灰尘的原因。
远方的这片土地死气沉沉的,然而眼下这里却是五彩缤纷,有兵刃反射光线发出的银色光芒,如同月光,比月光来的更加耀眼、更加迅疾、更加肆无忌惮,在白昼都让人感觉到寒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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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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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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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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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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