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一个人的战国徐福琳琅>第44章 有人恐惧黑暗,也有人恐惧光明
  “啊!”

  荆轲一刹仿佛明白了什么,又道:“如果你愿意,他们都可以属于你。”

  桓崎摇头道:“他们可以属于我,但他们不应属于我。”

  桓崎又指了指院外荆轲拴马的方向说:“我看到你的马了,就在那棵最粗壮的大树下,那里的土地很不错,土壤很松软,周围还长满了野花青草。”

  “啊?”

  荆轲不明所以,不知桓崎在说什么。

  “下次来,记得带上那把剑。”

  现在,荆轲终于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果然,桓崎刻意压低了声音对荆轲说道:“下次来,你便在那棵大树下,将我的头砍下来吧,把我的身体埋在那棵大树下,动作轻些,最好,别让她看到。”

  砍头?我可从未说要取他性命啊!

  荆轲大惊失色,同时又大惑不解。

  “难道,不是你与我同去秦国吗?”

  桓崎道:“是我,死的,与活的,有何区别吗?”

  荆轲一直奇怪,太子丹不杀秦王,为何要用快剑,快剑一定是要有用武之地的,他曾以为这是太子丹为他准备的快剑,现在想来,或许他还配不上太子丹这把快剑,因为这快剑,是为桓崎准备的。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或许,用快剑更加干脆利落,因而更少一些疼痛吧,这大概是对于英雄的一种敬重。

  英雄?桓崎算得上英雄吗?

  只凭他慷慨赴死,也算英雄了。

  “莫非,你也要舍生取义?”

  舍生取义,荆轲不敢评价,只是觉得以这样的理由,去舍弃生命太过牵强,似有不值,不若自私更能让人信服。

  这世间,或许当真是有舍生取义的人吧,他不是他们,因而不能感同身受,但能给予理解。

  桓崎摇头说:“没有那般高尚,大概只是欠债还钱这般天经地义。”

  怎样的债,是要用性命相抵的呢?

  必定,也是性命吧。

  ……

  荆轲返回蓟都城的时候阳光明媚,然而他的眼前却混沌一片,以至于青天白日却看不清眼前的事物。

  他看不清路,好在老马识途;他看不清路边的花草树木,所幸花草树木不会行动;他看不清路上的行人,路上的行人会主动避让。

  看不清,便会让人不知所措,便会让人产生恐惧,便会让人生出错觉,哪怕前路平坦,也恐会以为是万丈深渊。

  或者反过来,哪怕是前路万丈深渊,也会觉得是平坦的,因无知而获得莫大的向前的勇气。

  这一路上,荆轲想到这些时,便不敢再纵马狂奔,而是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他担心自己如果没有等到刺秦的那一天便坠马而亡,那实在太过可笑了。

  他的命,是要留着做一件大事的。

  他回到居所的时候,黑夜降临,眼前的混沌变为真正的黑暗。

  这黑暗并非绝对的黑暗,因为还可以点上油灯,人总是能找到一些东西能够代替阳光的,比如点燃一盏油灯,生起一堆篝火。

  油灯,篝火,也只是身在黑暗的微薄依靠,远远不足以去挑战整个黑暗。

  仅仅是渺小的油灯篝火,以及昏暗的星月光辉,没有办法驱逐他内心里的黑暗,也许想要从黑暗中清醒,是需要绝对的光明的。

  那绝对的光明,只能是是从太阳的中心散发出的,那是不经过任何阻挡的、永不消散的、炙热的光明。

  善良的人一定信奉光明,而有些人却信奉黑暗,信奉黑暗的人,也并非全都是邪恶的人,或许他们只是不知该信奉什么。

  有人能在光明中得到莫大的安慰,也有人能在黑夜中得到莫大的安慰。

  有人恐惧黑暗,也有人恐惧光明。

  光明与黑暗具有同样的力量,这时候谁能说清二者之间的是非对错呢?

  秦国人信奉黑色,这是源于秦国先祖的信仰。

  秦国士卒穿着黑色的衣甲,举着黑色的军旗,攻城略地,屠杀别国子民,他们却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光明的事。

  因为开疆拓土,是为先祖争光。

  太阳从东方升起,驱逐了黑夜。

  太阳也许能驱逐黑夜,却无法驱逐深藏于心底的阴晦,比如,拥有黑暗之心的人,可以在阳光灿烂的白昼里肆无忌惮。

  阳光不分黑白善恶,将它的金色光辉一视同仁的赐予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灵。

  正午时,正是太阳光照最为猛烈的时候。

  秦国的士卒正在大营的校场上练习厮杀搏斗,他们一色全都身穿黑衣,黑色吸光,似乎也能蓄积光的力量,使人燥热,使人蠢蠢欲动。

  太阳下的每一个人都汗流浃背,大多数的士卒已经褪去了黑色的衣甲,赤膊曝晒在阳光炙烤之下,还有一些也已经承受不起这猛烈光照而松开衣甲。

  校场中央有一个特殊的士卒,他身材瘦小,与一旁壮如牛犊的同伴相比,真真切切似一只羊羔,然而他身穿着黑色的甲,头戴黑色的盔,穿戴的一丝不苟,每一个扣子,每一条束带,都扎的严严实实。

  他表情专注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剑,这长剑要比他的身高还要高出几分,他显得十分吃力,但是他还是认真比划着每一招每一式,劈,砍,挥,刺,具已娴熟,当真有几分大秦锐士的风范。

  很难想象,他只是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孩童,而他又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孩童,他还是秦王最宠爱的、秦国最有可能在将来嗣位的王子扶苏。

  嬴政在校场的一个阴凉的角落里,已经观看了很久,扶苏没有丝毫的懈怠,即便是汗如雨下,热的满脸通红,也没停下来歇息片刻。

  如果是一个成年士卒这般卖力倒是不足为奇,然而他还只是一个孩童,况且他的身份高贵。xǐυmь.℃òm

  嬴政欣慰一笑,起身向扶苏走了过去,扶苏还在认真练习,忽然有一个巨大的阴影投射在他面前,替他遮挡所有的炎热。

  一阵突如其来的清凉,让扶苏抬起头,瘦小的脸上如同水洗一般,看到来人便开心的咧开嘴笑了,立刻便双膝跪地,不顾校场尘土飞扬,趴伏于地结结实实行了一个大礼。

  “儿臣,拜见父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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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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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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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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