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始终没有问要杀谁,因为那人不会死,因此是谁便无关紧要。
何时去,他也不问,日复一日一成不变,不若多些神秘更来的有趣。
辞别时姬丹说:“此行你并不孤单,会有人与你同行。”
“哦?他在哪?”
“他便在距离此地不远的一处山丘之下,骑马出蓟都城南门向西南行,不出半日,便能看到他的茅草屋,你若想去见他,便去见他,若是不想,那便启程的时候见。”
“嗯,我的确该去见一见他,不过现在我要回家,我醉了。”
姬丹笑问:“醉话可当真?”
荆轲道:“当真。”
“好!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若说醉,怕是没醉,声声入耳,字字入心,若说没醉,怕也是醉了,颠三倒四,对影成行。
生死大事,他一口应承,非是儿戏,也非冲动,或者,他看生死,已无界限。
第二日天明,他便骑上了马,按照姬丹所说的方向而去。
荆轲不知他是谁,男人?女人?老人?少年?武士?儒生?
因为未知,因此兴奋。
骑马行了半日,进入茂密的山林,他终于看到一座扎着低矮篱笆墙的小院儿。
小院很是寻常,院内草屋数间,窝棚几处,鸡豚狗雉若干,花草些许,皆与普通民居无异,甚至更为简陋,只是方圆十里人迹罕至,因而多少显得有些孤独。
在荆轲的印象中,只有隐世的高人才离群索居。
荆轲从不自诩为世外高人,因此不喜离群,不喜索居,不甘寂寞。
他唯恐被这天地埋没。
人生在世,总要去做些事,倘若不能让人记挂,让人记恨也好。
这曾是他袒胸露乳,游荡街头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方式,现在他依然不否定这样的行为。
当然,他也不否定他人的淡泊宁静。
荆轲下马,将马拴在小院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徒步来到小院前,恰逢芷兰怀抱婴儿出门,恰与荆轲碰面。
彼时芷兰一身粗布深衣,扎着简单的垂髻,怀抱着婴儿的身子有些微微弓曲,一身的装扮,与普通农家妇人别无二致,但她有一张让人为之倾慕的脸庞。
正是朝阳升起的时候,晨光熹微,光线穿透头顶浓密的树荫,落在她半边白皙的脸上,仿佛天赐的粉黛,使得她的肌肤越发细腻,使得她的脸颊越发绯红,也使得她的嘴唇越发红透。
许是质朴的装束与明艳的面容反差甚大,因此只是相逢一刹,荆轲便被这张秀美的面庞所吸引。
这又是谁家的娘子?莫不是天上的仙子?
荆轲惊为天人,再来细看,却认得原是旧相识。
那日,她在徐福身侧巧笑倩兮,他也曾为之倾倒,随后几人还一同饮酒,也算一面之缘。
原来是她,莫非是她?
荆轲确定后,又不确定,情不自禁的笑了笑。
一路有佳人作伴,倒不寂寞,不过荆轲还有顾虑,他曾刺伤徐福,不知她是否知情。
见荆轲上前,芷兰疑惑而且警惕的远远问道:“你是何人?”
荆轲快行两步说:“我是荆轲。”
荆轲自报名姓,期待芷兰能回忆起他们曾一起吃过饭喝过酒,并且对自己的到来表示应有的欢迎,然而令他遗憾的是,芷兰似乎并不记得他。
荆轲并不失落,此时自己华服高冠,精神抖擞,俨然翩翩公子的模样,与从前初见时判若两人,她一时想不起来,倒也在情理之中。
一厢情愿者,或许总是不知自己一厢情愿。
芷兰皱了皱眉,也许来是误入山林的外乡客,也许是别有用心的贼子,芷兰不怕贼子,只是不愿见生人。
芷兰转身欲退回院内,攀熟无望,荆轲只得开口说道:“我乃太子丹引荐来此。”
芷兰愣了愣,随即冷漠道:“那,进来吧。”
柴门大开,芷兰先行,荆轲在后跟随。
荆轲问:“你我曾有一面之缘,你当真不记得我吗?”
芷兰本不想多言,只是怀抱孩儿多有掣肘,来人只说为太子丹引荐,底细尚且不明,还需小心应对,有问有答,总能维持当下的局面。
芷兰道:“我也许也见过你,但我也见过许多人,难道我要记得见过的每一个人吗?”
的确,人生在世,身边人来人往,的确不必记得每一个人。
荆轲一时竟是无言以对,忽觉自己可笑。
所幸小院很小,一句话便走过了半个小院,芷兰指着院内一方矮凳道:“屋内狭小,委屈你在此等候。”
等候?等谁?莫非此间还有别人?
是了,她怀中抱着婴孩儿,此间当然还应有一个男人,才合情合理。
多说更是无趣,荆轲连连摆手说:“无妨。”
芷兰转身进屋,荆轲看着芷兰的背影有些恍惚,仿佛芷兰不该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应当如他初见时那般模样,就像是看到一件很美的器物,如果不能占为己有,那么不被他人占有也能稍作安慰。
现在,荆轲并没有得到安慰。
芷兰怀抱里的孩儿忽然哭泣起来,芷兰没有安抚,反而将孩儿狠心放入摇篮,不再去理会。
此时,她恐怕是无心理会了。
她的心情很是沉重,源自方才那个自称荆轲的人。
当真以为,躲进深山老林就能安宁度日?
只要有心要寻,天涯海角也能寻见,她与桓崎逃避燕国,途遇太子丹,亏得太子丹为二人提供了诸多庇护,才能隐居于此。ωωω.χΙυΜЬ.Cǒm
不久前太子丹来此,与桓崎说了一些话,她听过三言两语,大概已经知晓。
她和她的孩儿,恐怕就要留不住桓崎了。
荆轲今日前来,或许就要带走桓崎。
芷兰心头骤然升起一阵悲戚,一如深夜里无声无息在山林里蔓延开来的潮湿雾霭,经过整个夜晚的蓄积,就连清晨的风也吹不散。
也许,她终究是谁也留不住的吧!
她并不精彩的记忆里,也有许多刻骨铭心的遇见。
她遇到徐福,遇到桓崎,遇到成蛟,每一次遇见,她其实都曾寄予厚望,只是不知为何,她却落得如今这步田地。
她做错了什么吗?也许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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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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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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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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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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