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须卜氏族的反对,母亲成为了父亲登极的最大阻碍。
父亲娶了一个中原女子,这是不争的事实,母亲深知统一匈奴,是父亲最大的心愿,此次是千载难逢的最好机会。
机会就在眼前唾手可得,怎么能因此半途而废?于是,母亲站出来,向所有匈奴人宣布,她会离开父亲。
父亲没有答应,为此,挛鞮氏与须卜氏同族之间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的大战,须卜氏战败,挛鞮氏惨胜,双方死伤无数,父亲终于踩着无数的尸骨,携着母亲的手,一同登上匈奴的“天子”大位,成为整个匈奴部族的“撑犁孤涂大单于”。
然而,当上“天子”,并不意味着安宁无忧。
众部族表面上服从天子的命令,实际上大有疏远部族、阳奉阴违,暗中明争暗斗、相互较量,其中大部族不仅依然觊觎单于的位置,而且依然拥有对抗头曼的力量,只是因为头曼乃是众部族公开推举,凭借实力上位,已然得到大多数部族的认可,明目张胆夺取,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众部族群起而攻之的对象,因此而有所忌惮。
贼心不死者,在等待一个时机。
这个时机,便是母亲尝试对匈奴的改变,母亲施行的改革尽管为父亲获取了无数的民心,却也因此将她自己置于所有上层贵族的对立面,因为她的意图,是剥取那些贵族的利益,分发给平民,甚至奴隶。
一时间,山雨欲来,乌云压顶,所有部族的矛头,空前团结的指向父亲和母亲二人。
在这样的境地下,母亲终是服毒自尽。
如果她坚持,便能不死。
朵儿相信,就算再次血流成河,父亲也会誓死守护母亲,然而她选择了死。
她的死,成全了很多人,解救了很多人。
这场残酷的斗争因她而起,最终也只是死了她一人,她的死,是最好的结果,她的死,是死得其所,似乎,无关公平、正义。
说到底,母亲不是为自己的热爱的事业而死,而是为成全父亲而死,这应该是另一种坚持。
倘若母亲早早离开了父亲,如果父亲肯放母亲走,结局一定会不一样的吧?
天长地久固然好,有时,也不如天各一方来的更好,何苦来哉?
母亲是前车之鉴,她又如何能眼睁睁看着徐福重蹈覆辙?
朵儿突然开口说:“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何事?”
彼时她眨了眨眼,看了看深邃漆黑的夜穹,她只看到了一片混沌,也许是天上的云层太厚,今夜的星光并不璀璨,反而有些朦胧。
一望无际的朦胧夜穹很是安宁,朵儿仿佛是从那片辽阔夜穹里的获得了平静,淡淡说道:“答应我,平安归去,这是我的心愿。”
徐福看了看幽若,说道:“放心,有他们在,我会平安。”
朵儿轻轻摇头说道:“我是说,离开匈奴,离开漠北,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不要跟我来,最好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你与我……最好是………再不相见。”
徐福终于明白朵儿在说什么,有些吃惊,幽若更是吃惊。
幽若虽与朵儿初识,却比徐福更懂朵儿,也许是同为女子的缘故,徐福身在其中,又是一贯木讷,到底是不如她看得透彻。
最好不相见,相见时难,离别亦难,不相见,便不难。
难,也只在一人,朵儿打算将所有的难,都留给自己。
朵儿大概明白,徐福可以是她的全部,她却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徐福的全部。
没有她,徐福依旧是徐福,而她没有徐福,将过得很艰难。
她没想过有多难,因为,这件事,她正在做。
情到深处,哪里有什么云淡风轻啊!
朵儿依然仰头看天,这样的姿势保持了很久,她并不是在看天,而是怕一低头,所有的坚强,都要溃不成军。
此时不该是悲,应当是喜才对,可自己为何就这般不争气?非要放声痛哭一场才痛快?
缘分是什么?
他不过是多看了一眼,他不过是多留了片刻,倘若他不来,也一定会有另一人替代他来,为何,就能如此刻骨铭心?
这世间人潮汹涌,在这亿万人海当中,所有的遇见,都是必然,所有的离开,也都是必然,他之所以在她眼里特别,是因为他特别的意义,是她赋予的。
否则,便是陌路,最多只是熟人。
这样的意义一旦给了他,便再难收回,就像种下一颗种子,看它生根发芽,一天天长大,如何忍心亲手斩草除根?
仿佛有一场滂沱大雨自朵儿的心底生成,就要在眼眸深处泛滥成灾,但是她分明还在笑。
她笑的眉眼弯弯,笑的温柔恬淡,在这即将分别的时刻,她希望徐福看到的,是她最美的笑脸。
“即使不相见,也一定,要记得我啊!”
徐福不问为何,一如既往有些沉闷木讷,他的沉闷木讷看起来很是冷淡,朵儿知道那不是冷淡。
她懂他。
他不明白,就会问,既是明白,就不会再多说。
最欣慰的,他都懂,最残忍的,也是他都懂。琇書網
头曼在赌,赌注是权力、地位和身家性命。
赢了,他的地位将再也不可动摇,输了,便是一无所有,甚至被人挫骨扬灰。
这个天下,是投机者的天下,小投机者在市井之间与平头百姓打交道,赚取蝇头小利;大投机者站在庙堂之上与君侯贵胄勾心斗角,谋取权力和人心。
投机者能左右逢源,以损他人利益而增加自身实力,往往,都能站在权利的最顶端。
头曼的确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投机者,但似乎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投机者,他更像是一个无畏无惧的斗士,而斗士,往往都是一个人都与所有人为敌,下场都不太好。
那么朵儿呢?
头曼可以选择,她却无可选择,她只是是头曼的赌注之一。
一开始,她便是毫无准备,徐福能够能想象,她大梦初醒后的惊恐无助。
如果她只是自己,哪怕是全世界一片漆黑,她依然可以迈步向前,这是她有能力解决的事,然而现在,她没有能力解决眼前的事,她就像是迷失在狂风暴雨之中的、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面对大风大雨,又无可奈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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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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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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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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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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