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蛟却有些麻木,像是任人摆布的傀儡,芷兰开始亲吻成蛟,成蛟还本能的反抗着,然而敌我差距显然十分明显,反抗无济于事。
他的最后一道防线,终于被芷兰攻破了,他固执的坚持和倔强,也终于被芷兰柔软的身躯和春风春雨一般连绵不绝的温柔打败了。
他向芷兰投降了。
天将明的时候,暴风缓慢停止,海浪逐渐平息,屋子里传来二人的对话。
芷兰说:“天明以后,我会离开这里,如果我有了你的骨肉,那便是天意,那将是你留在这世间最后血脉,我会替你将他养大,然后告诉他,他的父亲叫做成蛟。”
成蛟没有说什么,只有一个字:“嗯。”
他的声音不再颤抖,反而十分平静,经历过狂风暴雨,经历过艰难取舍,他变得十分坦然。
“如果你有了孩子,你给他取什么名字?”芷兰问。
成蛟沉思了片刻,低头看了看依偎在他臂弯里的芷兰,忽然想到一句“沅有芷兮澧有兰”。
而后他又想到——
“焉得彼嵞山女,而通之於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维嗜不同味,而快鼌饱?……白蜺婴茀,胡为此堂?”
这是屈原的《天问》。
他也想问,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注定不是凡夫俗子能够回答他的。wWW.ΧìǔΜЬ.CǒΜ
“白蜺婴茀”,“白蜺”意为白色的虹,“婴”意为缠绕,“茀”意为草木茂盛。
芷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
他多想像那白色的虹一样,永世不离,缠绕着那一株孤芳却不自赏的芷兰花呀!
成蛟不知如何面对芷兰,他的反抗失败了。
除了面对芷兰,面对别人时,他也曾反抗过很多次,每一次都没能成功,如同那次屯留叛乱……
他很矛盾,想要又不想要,最终还是接受了。
既然如此,那便如此吧。
成蛟抚摸着芷兰散乱在胸膛间的秀发,想了很久,直到天色大亮,他才说出口:“如果我有孩儿,那便叫做’婴‘吧,你觉得呢?”
芷兰说:“我不知道,听你的。”
成蛟说道:“我一向都是听你的,现在倒是有些不习惯。”
芷兰说:“不要太骄傲,只听你这一次。”
成蛟说:“不骄傲,永远都不骄傲了,我好像从来都没有骄傲过,总是有很多人以为我骄傲,其实他们都看错我了。”
芷兰说:“我看不错就好。”
成蛟说:“嗯。”
……
天亮时芷兰已经起身,草草收拾了细软,她本就没带什么来,便也没有什么可以带走的。
她出门唤回了不知在何处散养的棕毛大马,想来是这马儿已经许久未曾劳动,那棕毛大马不仅没有瘦,反而肥硕了许多,就像它的主人一般,想来是这山中山好水好,养人也养马。
芷兰骑上马时,成蛟还在榻上,有些颓靡,他没有起身去送芷兰,不是因为不想送,而是昨夜已经送过了,他不想再送一次。
芷兰拉了缰绳,对着窗户淡淡然说:“你不走,我不勉强,我要走,你不要怪我。”
隔着窗户,成蛟回答道:“你也别怪我不走。”
芷兰轻夹马腹,那马竟是甩了甩头并不迈步,芷兰用剑鞘狠狠地拍了一下,它才迈开四蹄。
也许,也许它能感觉到主人的留恋,也许,是它自己留恋,总之它的步子迈的很小,走的很慢。
马蹄声响起,成蛟终于还是起身打开了窗户,他朝着芷兰笑了笑,芷兰回过头,看到了她所见过的最难看的笑容。
原来,方才他的坦然,都是假的。
芷兰对成蛟说:“你现在所有的失落与难过,都是因为你还不够努力,还不够有能力保护自己喜欢的人,我不想死,你却不想活了,这样的你,我一点也不喜欢。”
芷兰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点也不温柔,甚至有些严厉,也没有任何同情和怜悯,就像是第一次遇到成蛟时面对一个陌生人那般。
她在心里默念道:“我不想死,如果我们两个人都死了,谁来替你完成那个理想呢?现在放弃,实在太可惜了,况且,我也有我的理想没有完成啊!”
一人一马终于走远了,芷兰回头想再看一看那个住了很长时间的小院,谁知那小院已经被重叠的山峰挡住了。
走的这么慢,竟也走的这么远了。
现在,她似乎都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芷兰用手轻轻拍了拍马背说:“原以为你和我不用再居无定所,没想到还是要继续赶路,你说,我们该去哪里呢?”
棕毛大马打了个响鼻,摇了摇头,张开嘴大大的哈了一口气,像是一个重重的叹息。
芷兰无奈笑了笑,自问自答道:“只要离开这里,保住性命便好了,对吗?”
芷兰忽然扯了扯棕毛大马的耳朵问道:“你说,桓崎现在在哪里呢?”
马儿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不知道想要表达什么,也许是认可主人的想法,也许是不认可主人的想法。
明明,它的主人还没说出自己的想法,它就已经心领神会了。
……
嬴政一夜未眠,他坐在王座之上,一整夜甚至都没有任何动作。
军国大事繁琐冗杂,他需要足够的精力来日理万机,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
这一夜他思考了许多问题,也做出了许多决定,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唤来了一个人。
大殿外的天将明未明,殿内的光线依旧昏暗,有内侍想要掌灯,嬴政挥了挥手,内侍惶恐退下。
“草民辛胜,拜见我王。”
嬴政端正坐于高高在上的王座上,王座设置在高台上,因此他看谁都是居高临下,因此他比任何人都要高大。
跪伏在地的是一个年轻人,此人身材消瘦,然而袒露在衣袖外、抱在胸前向嬴政恭敬行礼的那双手,却让人不寒而栗。
这双手干燥黝黑,像是埋藏于地底腐朽多年的枯骨,他的手指细长如同鹰爪一般纤细锐利,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以至于嬴政距离很远都能看到,这些,无不显示出那双手的刚劲有力。
他的眼睛眼睛很小,但却狭长,像是其中藏着一把利剑,嬴政正需要一把利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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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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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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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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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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