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怕被镇压,因为徐福会自可怕的梦魇里叫醒她。
她突然十分信任这个对她而言还很陌生的男子,他让她睡,她便安稳的睡。
他说的没错,他的确是一个好人。
两人在道旁不远处的离亭里过了一夜,虽然这时节的夜并不寒冷,却也并不像夏夜一般温暖。
四野尽管依旧苍翠,但毕竟秋天还是来了。
前半夜时,四面透风的离亭不冷不热,不时有风,也不知从何而起,不大不小的刮着,到后半夜时,毫无遮拦的离亭便多了一些萧瑟。
幸好,这样的温度不会招来虫蚁,否则,离亭边大道上那些横竖躺着的尸体,浸入泥土的血液,一定会散发出阵阵恶臭,会让成群结队的虫蚁从四面八方而来,在此开一个盛大的宴会。
夜色寻常,芷兰早已在徐福身边沉沉睡去,徐福平静而又沉默的在一旁守着,就像不久前守着幽若一样。
此时此刻的芝兰,与幽若并无不同,都是他不能抛弃的人。
离亭旁的那匹马意兴阑珊,陪着徐福一起守着,不时发出粗重的喘息和响鼻,因为有了这些声音,才让徐福觉得这空阔的郊野才不那般寂寥。
第二日天明,徐福骑着棕毛大马去附近的村落里找了一架破车,两个轱辘,一张车板。
破车勉强能行,好在芷兰还有一匹马,不用徐福亲自拉车,只是这匹马似乎不愿意帮徐福分担,频频尥蹶。
也许是信马由缰惯了,也许是从来没有拉过车,徐福费了一番力气还是没能将马车套好。
无奈之下徐福拍了拍马背对那马说:“你的主人伤得很重,骑不得马,你若不肯屈就,你的主人就会承受更多的痛苦。”
对一匹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来可笑,徐福却天真的期待着可以奏效。
这棕毛大马似乎是听懂了徐福的话,方才还是一副不由得人碰的倔强傲娇模样,听罢立刻便乖乖巧巧一动不动,任由徐福将马车绳套在背上套牢,这让徐福感到十分欣慰了。
马车套好,徐福又与附近乡民买了了几床新打的干净被褥,买了蜂蜜和鸡蛋,这里只能买到这些,已经是最好的东西了。
芷兰伤势太重了,若不准备的周全一些,一样扛不住这一路的颠簸。
徐福将被褥一层一层的铺在车上,足够柔软、足够舒适才算宽心,芷兰后背全是伤口,正是结痂的的时候,微微用力便会裂开,不能躺卧,只能趴在车上,或者只能端正身体,笔直的坐着。
徐福还搭了简易的棚顶,勉强遮挡风吹日晒,马车不急不慢,比起前几日的牛车可是快的多了。
二人一路向北,未再碰见幽若,想来幽若大概是回梦鱼城了,她一定不会想到,徐福被芷兰抓走,竟然还会回来。
车行几日,道路渐窄,远远望去,前路是一片崎岖不平、生长着许多杂草的红褐色土地,再行数里,再也看不到路了。
进入这崎岖不平的地带,道路越来越难行,遇到阴雨天气,道路泥泞更是让二人苦不堪言,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芷兰伤势渐好,面色一日一日逐渐恢复了昔日的红润。
某日黎明时分,他们看到三座由南向北,坡度缓慢延伸的小山,徐福知道兰陵到了。
他们继续前行,翻越了一座不高的山丘后,一片广袤无垠又五彩缤纷的平原,又惊喜的出现在他们眼前。
此处地势略高,视线开阔,居高临下可看见兰陵局部的地貌。
芷兰已经能下地行走,见马车停下,徐福正在痴痴的望着前方,于是也好奇下车。
她从未见过这样美的土地。
放眼而去,那是一望无际漫山遍野的兰花的海洋,花海就在二人脚下,由近而远延绵出去。
兰叶细长翠嫩,各色兰花朵朵盛开、争奇斗艳,迎风舒展着狭长而又翠嫩的枝叶,恍若绿色的波涛涌动,推动着飘浮在绿色波涛表面的五颜六色的贝壳。
一阵风来,兰花花香飘荡鼻息之间,清甜温润,不深不浅恰到好处,让人迷醉其中不忍抽离。
某一刻,芝兰的神魂似乎已经脱离躯壳,不断攀升向那片花海的上空,与那片花海融为一体。
那是无数兰花兰草铺就的大地,那般美好,二人因为不忍践踏而无从下脚。
兰陵,因陵上遍植兰草,故名兰陵。
“不曾想,最后是我与你一同来到这兰陵。”
在他的设想中,应当是与幽若一道来的。
芝兰遇见徐福,徐福遇见芝兰,也是偶然,他们一同走过一条路,去到一个地方,或许是偶然里的必然。
徐福的目光投向更远处,想必远处那一片一片相距不远的浓重绿荫,便是兰陵土地上的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落了。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的花海。”芷兰兴奋而又欢喜说道。
“何处?”徐福疑惑,莫非芷兰来过兰陵?
不等徐福询问,芷兰便满是遗憾说道:“许是在赵国,我出生的地方,我记不清了,我希望我是出生在这样一片花海之中的。”www.xiumb.com
因怕马车践踏这难得一见的花海,他们卸了马车,牵马步行,徜徉在这漫天无际的花海之间。
“你看,芷兰,像你的名字一样,这里应该是属于你的。”
徐福小心翼翼避开脚下一株开着紫色花朵的兰草说道。
芷兰忽然脸颊绯红,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听到邻村一个干净少年对她说出的第一句情话那般,矜持而又羞涩。
徐福并非是在说情话,却比情话更好听。
芷兰没有回答,只是缓慢向前走着,这一片兰花的海洋,让她暂时忘却自己的身份,也忘记了徐福的身份,此刻只想融入其中。
如果能在这花海之中舒舒服服的躺上片刻,那一定是天底下最美的事了。
在花海中央,二人停下脚步并肩而立,四目眺望着天边,安静的欣赏着这片土地上的美丽景色,彼此相对一笑。
这个时候没有旁的话要说,都各自在想些什么。
徐福看到遥远的东方朝阳缓缓升起,染红了半边天空的云彩,仅存的黑暗被阳光驱逐,整个世界都亮亮堂堂,他莫名的舒畅,像是心里住进了一个太阳。
冥冥之中,他预感到似乎有一件令他欣喜的事情将要发生。
……
与此同时,遥远的东方一座叫做临淄城的硕大城池中,奢华无比的齐国王宫内有一处偏僻的小房子。
低矮屋檐下小房子里光线暗沉,甚至连烛火都没有,当清晨第一缕光照进小房子时,整个小房子都沐浴在淡金色的光辉中,它太小了,因此照亮这栋小房子只需要小小的一缕光就足够了。
当阳光让这栋小房子慢慢变得温暖时,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孩儿呱呱坠地,他的第一声啼哭,伴随着小房子外百灵鸟的声声喜悦啼鸣,久久回荡在黎明时分的蔚蓝天空下。
这一声嘹亮的啼哭,似乎宣告了黑夜的结束,欢呼雀跃的迎接黎明的曙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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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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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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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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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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