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姑娘,你怎么了?”钟延察觉到她的异样,低声问道。
林霜迟抿唇,一一扫过面前的人,同样低声道:“刚才那一瞬间,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凶手在看着我们。”
“什么?凶手就在这些人里?”
钟延大惊,半眯起的眼睛里射出寒芒,与玄砚一起扫视过去。
对面的人愈发瑟瑟发抖。
玄砚犹记得主子的吩咐,挪到林霜迟的身旁,“林姑娘,您一定要跟着属下!”
“嗯。”林霜迟点头,再次审视着对面那些人。
这时,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女子提着裙摆蹬蹬蹬地跑下来。
这女子脸上化着浓妆,颧骨很高,狭长的眸子微微眯着,看着人透着几分精明。
“大人,这是我们楼里的李妈妈。”
李妈妈揪着一方帕子,站在原地看了看几人,小心翼翼道:“奴家姓李,是这烟雨楼的管事。不知大人怎么称呼呀?”
“这是大理寺少卿钟大人。”一官差立刻给她说道。
李妈妈心头一惊,脸色变了几变,有些不自在道:“原来是钟大人。您不去查案,怎么来了奴家的烟雨楼了?”
“就不能是你楼里发生了命案么?”钟延挑眉,问她,“你们楼里的李千兰姑娘呢?”
李妈妈猛地张大嘴,身子止不住发抖。
钟延哼笑,“看来,你也知道她出事了,对吧?”
李妈妈身子又抖了抖,再多的粉都掩盖不住脸上的惨白。
钟延靠在椅背上,盯着李妈妈,道:“说吧,你都知道些什么。”
“奴家不知道啊……”李妈妈皱着一张脸,神色为难。
钟延轻嗤一声,“李千兰是你们楼里的花魁,人不见了,难道你不派人去找?”
李妈妈拍着大腿,唉声叹气,“找了。但没找到啊!”
“为何不报官?”
“丢了个女人,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再者,以前她也有过几次夜不归宿的情况。刚发现时,奴家也派人满京城地找过,隔了好几个时辰,她却自己回来了。有一次,甚至还隔了一夜才回到楼里。奴家以为这次也跟以前一样。”
钟延和林霜迟对视一眼,又问她:“这次,她又是为何彻夜不归?从失踪到现在,过去了几个小时?”
“这……奴家有点记不清了……好像是前天午时,或者是晚上……”李妈妈神色为难道,“楼里那么多姑娘,奴家也不可能一一看过来。这几日,李千兰又刚好身体不舒服,奴家也没让她下来接客,一直待在房里的话,恐怕只有她的婢女才知道了。”
“既然问什么都不知道,你说那么多废话做什么?”钟延不耐烦地拍桌子,不容置疑道,“就喊她的婢女过来。”
李妈妈身子一震,“是是是,奴家立刻去喊人……”
她立刻朝不远处探头探脑的丫头大喊一声,“快!去把二丫叫过来!”
见那人跑开,她重又扭头看向钟延,尴尬地解释道:“二丫就是李千兰的婢女。主子去了哪里,她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钟延冷哼,“最好是你说的这样。”
李妈妈神色一僵,绞着帕子,乖乖地站到一旁。
这时,一个下人带着二丫过来,朝在场的人行了个礼,“大人,这就是二丫。”
众人看向他身后。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正怯生生地看着他们,眼睛大又圆,虎头虎脑的,十分可爱。
钟延拧眉,不想去审一个没长大的小女娃,于是暗中给林霜迟使了个眼色。
林霜迟无奈摇头,声音清冷道:“二丫,你们姑娘去哪儿了?”
岂料,二丫直接瘪瘪嘴,当场哭起来,“我,我不知道……姑娘不见了……”
“什么时候不见的?”林霜迟问她。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句,“你先别哭。要是你说得准确些,就能更快找到她了。”
二丫果真停住了哭声,半信半疑道:“你们真能帮我找到姑娘吗?”
“能。”一个字,给足了二丫底气。
二丫用袖子擦了眼泪,“姑娘是前天夜里不见的。她说,乞巧节快到了,花灯还差点材料才能做好,就决定亲自去买材料。姑娘去了胭脂巷的灯笼铺,我去了花柳巷的灯笼铺。我们说好午时在楼里汇合,谁知道,一直等到了晚上,我也没看到姑娘回来。我才慌了,连忙去告诉李妈妈,让李妈妈派人去找。”
李妈妈跟着点头,“对对对,奴家听到李千兰失踪的消息,立刻派人去找了。”
“都去哪里找过?”林霜迟问道。
李妈妈想了想,随即说道:“就二丫说过的灯笼铺,还有胭脂巷附近的其他宅子、店铺,都去找过了。别说人了,连个影子都没看见。”
林霜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地图,忽而问钟延,“胭脂巷距离清水河有多远?”
“坐马车前往,大概要半个时辰。”钟延回答。
“离烟雨楼呢?”
“很近。步行最多也就一盏茶的时间。”
二丫又紧跟着说了一句,“姑娘跟我分开时,快到午时了。我在午时三刻才回到烟雨楼,等了大概一个时辰的时间,才告诉李妈妈的。”
“你为何不在她失踪的第一时间去找李妈妈?”林霜迟盯着她,开始追根究底。
二丫身子一抖,连忙回答,“我,我以为姑娘会晚点回来。以前,姑娘也有过这样的情况,去灯笼铺总会晚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等一个时辰,是姑娘跟我约好的。”
林霜迟:“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去灯笼铺的?”
“一个月前。”
“去灯笼铺做什么?”
二丫却偷偷地瞥了下李妈妈,似是有所顾忌。
李妈妈顿时被气到了,“问你话,你就答。看我做什么?”
“一个月前,姑娘私下里说,平时接客太累了,要做个灯笼打发时间,并且要在一个月后的乞巧节上,用她的灯笼惊艳众人。”m.χIùmЬ.CǒM
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想法?
林霜迟有些茫然,“你们姑娘会做灯笼?很喜欢做灯笼?”
“会做!但之前姑娘嫌灯笼做起来麻烦,基本不怎么动手。平日里,反而更喜欢弄些香粉,香料之类的,打发打发时间。”
香粉,香料……
林霜迟蓦地想起清水河边闻到的香味和李千兰指甲缝里的粉末,面色蓦地冷肃起来。
“把她的香粉和香料拿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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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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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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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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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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