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龙部队很快就将同样不弱的国军102部队警卫营,给打得抱头鼠窜。
当然,他们真的不弱,交手的瞬间,魏小勇就知道了。
只可惜,高手比你强比你快,可能就是一点点。
这一点,就是生与死的界限。
我们只用枪说话。
魏小勇不想恋战,敌人警卫营一撤退,他就循着敌踪,尾随而至。
而这个时候,蓝盈盈来了消息,敌人就是102部队,此刻,他们的指挥部被攻击,已经有两个师的部队,回援指挥部了。
敌人有两个师,这就很难打了。
魏小勇不傻,知道此刻,只有一个办法。
活捉上官云海。
于是,他手持微冲,一路到了有野战帐篷的地方。
帐篷很大,也不是那种一体成型的,而是用木桩子作为支撑,配合着网兜绳搭建起来的。
魏小勇看到,这里已经没什么人了。
估计那上官云海见势不妙,干脆撤了。
迷龙大怒,说这小子怎么跑了,胆子也忒小了。
魏小勇命令部队冲进去,在凌乱的地面,发现了不少散落的文件。
然后他进去一瞧,茶杯的水,还是烫的!
迷龙也看见了,笑说,肯定没跑远。
立马追击。
魏小勇看了看地形,这里接近山谷的尽头了,如果上官云海朝山谷深处跑,那是自寻死路。
他作为指挥102部队的将领,不可能这么没脑子。
但来时的路上,也没看到这个人,那他哪里去了?
魏小勇一琢磨,灵光一闪,问迷龙:“刚才咱们攻击时,有没有完全不抵抗,只顾跑的国军?”
迷龙赶紧去问,有个排长说,有个敌人的班,只顾跑。
排长说,那些人都穿着普通士兵的衣服。
魏小勇立马说,朝哪里跑了,赶紧追。
于是那个排长带队,顺着山谷朝外追击。
这个时候,魏小勇听到山地师和鬼子军的交火,越发激烈了。
鬼子重广支队和47师团,至少有乙种师团的战斗力,肯定比不了山地师,但地形错综复杂,部队难免有损失。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形成了。
魏小勇对迷龙说,要让国军调转枪口,你觉得怎么样?
迷龙一愣,说这不太可能吧,他们的命令是攻击我们。
魏小勇说,只要抓到上官云海,我会给他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
部队全速前进,魏小勇自己更是不再保留,几步超过了迷龙。
迷龙也是条汉子,想加速,结果魏小勇越来越快。
魏小勇全力奔跑,鼻子不停的闻,将探查的能力完全发挥出来。
然后,忽然他发现,半山腰某处,有敌意。
魏小勇一个侧身,躲入大树后。
啪。
一颗子弹打在他刚才经过的地方。
枪法很好,如果魏小勇不是改变了放心,这一枪,就打中了。
没有声音,这是加装了消音器的狙击枪。
极有可能就是毛瑟98K狙击枪。
毛瑟98k是步枪,但加装瞄准镜,就成了狙击枪,而且德棍的东西,还是很好用的。
魏小勇到了大树后,看到正对面的半山腰,有几株草,在轻轻晃动。
就在那里。
因为此刻没有风。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这个时候,魏小勇的目力,就能发挥作用了。
他的眼睛,能看得清黑夜中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出现瞳孔变大那种奇怪的样子。
魏小勇知道,遇到了高手。
他脱下帽子,折断旁边的一根树枝,把帽子顶着上面。
此刻,就听啪的一声,帽子落地了。
魏小勇一愣,这个人这么能看得清,现在可是黑夜。
那时候,可没有什么夜视仪、红外成像仪这种东西。
魏小勇看了看帽子,上面有个小洞。
狙击手距离他三百米,枪法极好,可以说,是魏小勇出了在第一军的部下,和鬼子特种部队,见过最好的。
他想了想,那就只有那个人了。
上官家族曾经收养了一个叫夜奴的人,是个小乞丐,据说可以夜间视物。
后来,这个人跟着云相和云海的爹,作为侍卫。
有人说,这个夜奴,其实是个鬼子的流浪武士,具有忍术。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这个人曾经无数次救过上官老爷子的命。
而后来,这个人卷入了一场谋杀案,死者是一名国军的副军长,据说,夜奴被抓住后,杀了。
但现在看,他没有死。
在当时,桃代李僵很好做,就是找个死囚犯,买通监狱的人,一换。
对面的,极有可能,就是这个人。
这个人会忍术,枪法这这么好。
不过,魏小勇判断,既然他在这里,那他要保护的上官云海,估计已经跑远了。
夜奴只是殿后的。
此刻,迷龙等人距离夜奴也不远了,魏小勇必须迅速解决他。
魏小勇很久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了,如果是其他人,还真不要对付。
但魏小勇立马从身体里,取出了一支榴弹发射器。
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介于掷弹筒和步枪之间的大号子弹发射器。
但不同的是,它的子弹有各种类型。
魏小勇选用的,是一种闪光弹。
为什么这样做?
因为夜奴的特点是视力极好,这样的视力,既是优点,同时也是缺点。
魏小勇拿着榴弹发射器,装入闪光弹,然后凭着感觉,扣动了扳机。
噗。
声音有点像点燃火药,一枚榴弹,呼的冲夜奴飞过去。
与此同时,魏小勇全速朝上方跑。
他的速度发挥到了极限,这里是山地丛林,到处是乱糟糟的树枝子。
虽然魏小勇足够敏捷,但也避不开这些东西,打的脸上手上,生疼。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在魏小勇出击的第三秒,夜奴所在的方向,传来了一股炽烈的白光。
因为在晚上,又是山岭地带,那白光在黑夜的衬托下,如同炫目的圣光。
啊。
魏小勇似乎听到了一个人的声音。
震撼闪光弹,能够让让在三秒内,失去视觉。
而三秒,足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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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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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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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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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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