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些阅历,大可这样说:谁是汉奸,抓住,杀了不就好了。
可问题是,汉奸没有写在脸上,甚至很多人明面上是汉奸,却可能是抗战的。
而有的呢,表面抗日,实则汉奸。
汉奸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文化,投降文化。
这种人只论生存,不论信仰。
其实,这样的人不在少数。
国人痛恨汉奸,实际上,汉奸不是这天有的,也不是只在我国有的。
魏先勇的话,让魏小勇无法回答。
杀不尽,可为什么要杀?
魏小勇也笑道:“以杀止杀、以暴制暴,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但没有另外的一条路可走。”
“如果不打仗,固有阶层怎么破灭?”
“如果不打仗,穷人怎么变富人?”
“人会在战争中学习到什么吗?不会的,历史就是这样,所以,与其讲大道理,还不如打疼他们,那样还能消停一段时间。”
魏先勇带着眼镜,穿着西装,脖子上挂着没系起来的白围巾,人儒雅。
他认真听着魏小勇的话,半天才笑道:“别试图当救世主,人的境界不够,就隔着千山万水,鸡同鸭讲。”
魏小勇用手指头关节敲敲桌面说:“形而上的东西先不聊了,你具体想保哪些人?”
魏先勇用口型说:“周福海。”
魏小勇一想就明白了,周福海现在为军统做事,他不死,可能还可以为我所用。
魏小勇只能同意。
他笑道:“其他人的命我就收了,方式你别管,只要把他们的行动诡计告诉我就好。”
魏先勇没说话,抬头看着外面,此刻金陵已经入夜了。
天空上,出现了一轮血月。
魏小勇也没继续谈,两个人忽然之间都静默了。
魏小勇在想,和魏先勇见面,除了公务,好像也没谈过别的。
魏先勇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们在少林寺出发去羊城那一夜,就是这样的血月。
当时,魏小勇还小,但他记得,魏先勇对着少室山上的月亮说:“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父母?”
“你这几年,打听到父母的消息吗?”魏小勇问。
魏先勇脸上的从容,变得有些伤感。
他说:“我去过沪上,按照小时候能记得的建筑去找,但那里,都成了平地。”
魏小勇明白,父母的消息,可能永远无法知道了。
“魏家没有亲戚吗?”魏小勇问。
他逃亡时年纪还小,而魏先勇已经成年,想来他应该是记事儿了。
魏先勇带着一丝苦涩说:“没有,咱们老家也不是沪上的,对于父母,我的印象他们老是东躲西藏的,后来我有个想法。”
其实,魏小勇也一直有个想法。
他说:“你想的,是不是我想的?”
魏先勇说缓缓点头说:“我也是那么想的。”
魏小勇的想法很简单,父母都是地下党,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不过,如果是地下党,那从时间看,应该最早的一批党员了。
所以,也应该是有名有姓的。
当时,党员人数不多的。
魏小勇想想,自己其实一直没有时间去问。
这一切,周公应该是知道的。
其实,判断父母是地下党,魏小勇的主要依据,就是他和哥哥魏先勇,最后都走上了这条路。
如果背后没有助力,这是难以想象的。
不过,现在也不是深究的时候,有的东西,有些话,得当面问清楚。
接下来,魏先勇便将特务头子们的活动轨迹,和生活习惯等,详细的说了。
魏小勇记忆力很好,可以说过目不忘,一般带兵打仗的人,都有这样的本事。
如果这些都记不住,那就不要打仗了。
地名、军队名、敌人名,还有装备、物资等等的功用,记不清楚会出人命的。
所以,能打仗的多数都是智勇双全,那种有勇无谋的,大都是起义军或者中低级将领。
为了杀掉这些特务头子,魏小勇没有立马行动。
他得全方面的策划。
但第二天开始,魏先勇就走不开了,他派来了个副手。
两个人在一间俱乐部见面,那是个跳舞的地方,叫做不夜百乐门。
魏先勇告诉魏小勇,进门见到一个最有魅力的女人,就是接头人。
暗号是五类暗号。
当时接头的暗号,提前至少编制三种,最多的还有五六种的,目的即使接头失败后的替换。
到了百乐门,是晚上十点钟。
接头时间是十点过五分。
魏小勇一进去,就见在舞台上,一个穿着羽毛似的衣服的女人,在唱歌跳舞。
这个人长得很漂亮,魏小勇也知道,她好像叫白牡丹。
她就是?
魏小勇觉得应该不是,魏先勇这种人说很有魅力,那就真的是魅力四射,一眼看去,六宫粉黛无颜色那种。
他点了杯马提尼,在吧台方向观看。
无论是观众还是舞女,都有不俗的,但顶多就是七八十分。
眼瞅着时间到了,可外面进来的都是男人。
这些女人有一个个的有些庸脂俗粉,魏小勇暗道,拿到人没来。
五分钟了。
魏小勇以为出了情况,便起身要走。
“风先生?”
一个声音从魏小勇背后响起来。
一听这个声音,魏小勇就知道来人十有八九就是那个人。
因为这个声音成熟中带着温柔,就像是秋天的红色橘子。
魏小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
很多人的声音都是本来的,因为无所谓,可一些大美女,会很在乎声音。
魏小勇回头,不觉惊为天人。
这个女人有三十岁左右,容貌说不上极美,可浑身上下的气质,绝了。
她穿着黑色旗袍,开叉很低,包裹着成熟的胴体,婀娜但不妖艳,一切都恰到好处。
她踩着高跟鞋,丝袜平整光滑,没有一丝褶皱。
魏小勇愣神了片刻,暗说魏先勇还真是没说错,这个女人简直碾压周围所有莺莺燕燕。
他笑道:“是啊,你是鹭江女士吧?”
鹭江笑道:“风先生好记性,咱们在成渝见过一次,请跟我来吧。”
魏小勇点点头,跟了上去。
百乐门里,此刻正在放一首“夜上海”。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座不夜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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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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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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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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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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