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丧失权威性,政府失去民心。
管控秩序一度非常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黑暗也更容易滋生。
因为家族势力的过于庞大,上层的举动占据大多数人眼光,某些地下发展的组织反而更容易被人忽略,在暗处肆意猖獗。
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不会单单存在光明的一面。
白昼与黑夜的交汇处,是游走于边缘的灰。某些不太干净的、边界模糊的交易从不会停歇。
只看人们如何对待他们。
明祈最初会碰到这些,还要归功于封槿。
封槿从小混迹下层,对某些东西格外熟悉,甚至出于兴趣掩藏真实身份混进了某个不小的势力组织,还成了组织老大的得力下手。
因此,他不可避免的参与了两个势力的争斗之中。
倒霉的是他们组织里出了内鬼,行踪被泄露,封槿被人下了阴招,带人行动时生生遭受了一顿来自社会的毒打。
那会儿明祈年龄也不大,但身手好脑子好,腿也没残,路过的时候随手在刀下救了他的小命。
那之后封槿缠着明祈连喊了十天恩人。
为什么只喊了十天呢?
——因为十天后,明祈就从他的恩人变成了他的新一任老大。
明祈救下封槿后,通过他看到了这个潜藏在城市里庞大的地下世界。
对此她表现出十足的好奇,在封槿领着她进门后,她就对这种带有血色和凶险的组织充满昂扬的兴趣。
——于是她把封槿的老大干掉了。
——自己上位。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底下谁能服气?
一群人商量着嚯嚯着就要教她做人——然后明祈就把和他们作对了十几年的势力团伙给灭了。
所有人包括封槿∶“……”
打扰了,从此乖乖当着手下,没有人再敢多说一句。
后来,这个势力的发展范围有点超乎明祈所料。当然,这也并不妨碍她一开始选择在塔北发展的目的——解决那些豪门。
一些人,一些平凡普通不起眼的人,开始悄无声息的进入上层家族势力范围。
他们穿插在大家族企业的某个不起眼的位置,抑或担任部门内的小职位,为家族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他们也不会犯错,无功无过,平庸弱小。
但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位置,却能摸到家族某些产业的枢纽之处,逐渐渗透进势力的角角落落,从细节处窥知其产业的薄弱之处。
——只待某日一击毙命。
而这个导火索,就捏在那些大家族自己手中。
等他们想清楚一切开始合作,商量好该如何对付明家孤女再出手之时,其实就是这场大戏谢幕之时。m.χIùmЬ.CǒM
后来,程鸿钧想了又想,终于发现那天在秋儒生辰宴上明祈说的话不是开玩笑。
——扔颗炸弹,把这些人一网打尽。
她是真的、真的一口气,网罗了所有仇家,干脆至极。
——
今年的三月格外多雨。
从月初开始,小雨淅淅沥沥,寒气未消,整个塔北又湿又冷。
倒春寒来得猛烈,强劲的冷流迎面袭来,刮得人一阵冷颤。
路上的行人裹紧了大衣,行色匆匆。
银色轿车刚抵达门口,助手已经撑着伞在外面候着。
程鸿钧躬身从轿车里下来,他穿着一身西服,亮色皮鞋踩在地板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小雨绵绵如细针,被风一刮,斜斜吹到他身上,沾湿了衣角。
程鸿钧稍稍抖动,一边向大堂走去,一边头也不回的叮嘱心腹:“最近往程鸿运那小子身边多安排点人,这段时间都警醒点,别出什么差错。”
“是。”心腹点头。
“派人把宋家那边的动静盯紧了,一旦宋南飞、或者宋家任何人有什么动作,都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是。”
“其他家族安插的人都不要动,见机行事。”
心腹又点头,程鸿钧理着袖口,慢条斯理的往大堂走。
“大少。”心腹喊住他。
“嗯?”程鸿钧还在思考着接下来的动作,漫不经心应了声。
“明小姐来了。”
程鸿钧怔住,手上动作一停。
“明祈?”
“是,明小姐来了有些时候了,老太太正和她在大堂里交谈。”
“知道了。”
程鸿钧看向近在咫尺的大堂门口,又低头翻了翻袖口,整理了领带。这才轻咳一下,挺直腰背迈腿进门。
大堂里却没有心腹说的那人。
程老太太坐在沙发上,腿上搭着毛毯,有专门的护理师为她按揉着肩背。
“奶奶?”
程鸿钧扫了一圈大堂,确定没有那人,复而看向程老太太。
“回来啦。”
老太太端着茶杯,低头品了口,半点眼神没赏给他。
“是。”程鸿钧坐到她身边,双手架在膝盖上交叠:“……明家那位来过?”
“嗯。”
“她来做什么?”程鸿钧问。
“程大少何不亲自问我?”
身后有熟悉的人声响起。
程鸿钧下意识旋身,对方站在走廊处看过来,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
“明小姐。”程鸿钧站在原地,打招呼∶“好久不见。”
明祈朝他颔首。
程老太太说道:“钧儿,我看今日这天色不大好,不如你就和明小姐一起去学院接运儿和明小少爷回家吧。”
程鸿钧犹豫稍许。
而明祈则朝老太太点头:“也好,那明祈就先离开了。”
程老太太慈祥的看着她:“小祈,下次有机会可要多来程家玩玩啊。”
“好。”
——
程老太太这样说,自然是为了给两个人单独的谈话空间。
因着明祈腿疾,明家的车内部都做过特殊改造,后排空间也大。这会儿程鸿钧便和明祈坐在后面。
“小姐,多披点。”
一上车,明卿云就将车上备用的毛毯帮明祈披上,又把粉色暖手宝交到明祈手上。
明祈手上拿着暖手宝,有一搭没一搭的点着,素白的指纤细:“程大少。”
程鸿钧回过神:“嗯。”
车内其实不是一个适合交谈的好地方,再怎么宽敞,三个人在此气氛上也稍显压迫,连视线都不知道该放在哪儿了。
他胡乱的一低头就能看见明祈搭在腿上的手,还有暖手宝。
那指尖泛着剔透的白,缺乏血色。
三月的春寒的确料峭,这人身子骨也真的不好。
程鸿钧漫不经心的想着。
然后他就感觉一阵如芒在背,刺得他一激灵。
程鸿钧侧头,对上明卿云的目光。
对方蓝眸深邃,沉沉的,看不出情绪的。
——仿佛刚刚那极致的精神压迫不是他造成的。
程鸿钧呼吸骤停一下,后背竟隐约汗湿。
他额头隐隐发麻。
“……你觉得如何?”
明祈的反问拉回他的注意力。
程鸿钧脸上瞧不出不对劲:“嗯,挺好的,我赞同。”
明祈古怪的看他。
程鸿钧:“?”
明祈:“宋辉病倒了,宋南飞拿了大权准备自己当家主……你觉得挺好?”
程鸿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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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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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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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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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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