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沈墨也很自信,也认为这次长沙之战最终的胜利必然是属于荡寇军的。
双方都在进行着紧锣密鼓的准备,虽然正式战斗并没有开始,但是却已经开始爆发了许多零星和小规模的冲突。
这些小规模的战斗往往发生在双方斥候和巡逻搜索队之间。
而且往往都是以遭遇战的形式开始的,战斗开始的往往猝不及防,而结束同样很快。
作为前锋大将,孙翔为了遮蔽战场,不让清军轻易的了解荡寇军的各种情报,所以派出了数量众多的斥候和前线搜索队,意在拦截清军斥候和间隙。
姚启圣是带过兵的人,手下的诸位将领也都是经验丰富之人,基本上全都是在三藩之乱中立下军功而被提拔起来的。
荡寇军这边派出斥候遮蔽战场同时,清军这边自然也是同样的操作。
众所周知,斥候一般是最精锐的士兵才能担任的。古代叫做斥候,现代就是侦查兵。
而侦查兵也就是特种兵的前身,或者说侦查兵在普通部队里本身就是属于特种兵的一种。
这些小规模的遭遇战,双方虽然互有伤亡,但是清军这边的伤亡明显超过荡寇军。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来是双方的战斗意志的差距。
荡寇军这边,能够担任斥候的都是正兵。在战斗中,只有没有接到撤退的命令,无论大小战斗都可以战斗到最后一人。
而清军斥候就不一样了,虽然也是斥候,但是只要伤亡超过一定比例,就会主动撤退。
一个是悍不畏死,一个是知难而退,横的怕不要命的,荡寇军自然占了上风。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双方斥候装备的差距有点大。
清军斥候主要的装备是短弓手弩,短刀匕首,大部分穿棉甲,也有小部分穿棉甲的,以更适应南方地区的山地作战。
而荡寇军这边,每个斥候小队都配备了掷弹兵和手铳兵,同样还有刀盾兵,以及弩兵等,全员着甲,行动的时候以小队为最小单位,互相之间配合默契,在遭遇敌人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更强悍的战斗力。
而清军斥候还是习惯于单独作战那种,所以往往遇到荡寇军斥候就很吃亏。
各种因素叠加之下,荡寇军对战场的遮蔽效果非常的好,杀死了不少清军斥候,而且还抓了不少舌头,让沈墨对姚启圣的布置了解了非常多的信息,从而可以做出更好的针对性部署。
反观清兵斥候,虽然损失惨重,但是却没有多少进展,对于荡寇军的部署还是所知甚少。
双方斥候之间的小规模冲突的失利让姚启圣意识到了荡寇军战斗力的确非常的强悍,并不是如同流言说的那样纯靠运气,这让他心中多加了几分小心。
但是也就仅此而已,损失的那点斥候并不会影响到这张战役的最终走向。
大清必胜!
只是他还是交代让驻守岳麓山和象山大营的守将要多加小心,切莫轻敌,要尽快的带领军队入驻营寨,加强防御警戒。
驻守岳麓山的清军益阳总兵左凤义,驻守象山大营的常德总兵龚廷昭嘴上答应着,心中却并未当回事,反而觉得姚启圣有点啰嗦,太高看沈墨了,所以依然在慢腾腾地在加固工,没有一点紧迫感。
孙翔用那些被俘虏的清军斥候口中得出的信息慢慢的拼凑出了姚启圣的大部分的战略意图,甚至连姚启圣麾下主要将领的名字和性格都搞清楚了。
孙翔介绍道:“主公,这个左凤义虽然骁勇善战,但是却性格急躁,而且嗜杀,对付此人,我认为可以利用他的性格急躁这一点来引蛇出洞,将他调出岳麓山营寨,然后设伏歼灭。”
沈墨点点头,不置可否,又问道:“那这个龚廷昭呢?”
“这个人性格倒是偏向保守谨慎一点,比较擅长防守。只是听说此人贪财好色,喜欢吃空饷喝兵血。”
沈墨轻哼一声道:“清军有几个将领不吃空饷喝兵血的?康麻子肯定也知道这些,只是他不想管,或者说根本就管不了。因为那些鞑子贵族和八旗将领比起这些绿营将领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要是敢管,他屁股下的位置就坐不稳了。”www.xiumb.com
随口吐槽了一句,沈墨盯着长沙舆图看了片刻后,道:“姚启圣的防守意图跟我们之前猜想的基本一样,就是想用岳麓山和象山这两座营寨来消耗我军,然后等到我军军心士气涣散,后继无力的时候再反动反攻,一举击溃我军。想法很不错,要是换个对手,应该效果不错。只可惜啊,他遇到的是我沈墨。”
孙翔点头,接着说道:“除了这一点,姚启圣应该还在指望康麻子给他送的那些火器火炮呢。不过我相信老郑肯定不会让他得逞的。”
沈墨道:“他郑云龙这次要是截不下这批火器,就回来给我守城门。那么多的战舰,除了十艘炮舰,还有五艘重型战船,要是这样的实力还封锁不住一个湘江水道,那他这个水师总兵就白瞎了。”
说完这个,沈墨又看着孙翔问道:“岳麓山和象山,你准备先打哪一个?怎么打?”
孙翔道:“主公,我以为应该先打岳麓山这边。岳麓山在湘江西岸,跟长沙城隔江相望。如果打下岳麓山,会更利于我们观察城中情况,威慑清军。另外,镇守岳麓山的左凤义性格急躁,善攻不善守,这一点利用的好的话,打下岳麓山完全可以轻松很多。”
沈墨点头同意,道:“我同意你的看法。你是准备亲自带兵攻打岳麓山吗?”
孙翔点头道:“是的,我准备先率五千人马试探攻击一波,看看清军的布防情况,然后再让炮兵重点炮击。”
沈墨却摇头道:“你的思路是对的,但是我不同意你亲自带人上,而且还是要用正兵去试探。我们的正兵很宝贵,虽然他们从不畏惧死亡和牺牲,但是没有必要白白牺牲。”
孙翔闻言有点懵,愣了下问道:“主公的意思难道是用那些守备军去攻击?”
沈墨依然摇头,笑道:“当然不是,这些守备军训练时间不长,用来攻坚的话损失会很大,而且效果也不会好,还会动摇军心,完全没有必要。”
孙翔更懵了,怔怔地看着沈墨,不明白主公到底什么意思。
不让正兵上,也不让守备军上,那到底让谁上?总不能驱赶那些民夫上吧?
这肯定不可能,主公这么爱民如子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样残酷的决定!
绝对不可能的。
看着孙翔的样子,沈墨也不卖关子了,笑道:“你真的忘了咱们其实还有一支可以动用的人马,他们比起守备军来更有战斗经验,而且求战的欲望也很强。最重要的是,他们就算伤亡过大也不会影响我们的实力。”
孙翔终于明白过来,兴奋道:“主公,你是说那些清军俘虏?”
沈墨点点头道:“没错。从我们起事到现在,前前后后俘虏的清兵已经超过了一万人。除了被处决的一小部分,现在剩下的俘虏加起来总共还有一万有余,如果用来攻坚的话,肯定是最合适的选择。”
孙翔闻言,有点疑惑道:“主公,这些清兵俘虏虽然人数不少,但是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进行劳动改造,根本没有经过训练。而且这些人早都被吓破了胆子,士气全无,如果用他们作为前驱来攻坚,他们会不会临阵反戈,反而会对我军阵势造成冲击?”
沈墨笑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对一旁的一个参谋吩咐道:“把乌梁海叫过来。”
孙翔知道乌梁海就是之前在衡阳之战中被俘虏的满清驻长沙八旗将军。
没多久,乌梁海就来到沈墨的行辕之中。
看着乌梁海一身黑色的荡寇军样式甲胄,孙翔一脸惊讶。
乌梁海见到沈墨,急忙要跪地参拜,却被沈墨给抬手制止了。
“在军中无需行此大礼。乌梁海,衡阳之战你被我军所俘,我留下你的性命,是因为你告诉我你对我有用,让我饶你不死。我看你是个聪明人,就给了你这个机会,还让你统带那一万俘虏。如今,到了你展现价值的时候了。你准备好了吗?”
乌梁海一听,急忙站直身子道:“奴才准备好了,总镇若有差遣,万死不辞!”
沈墨摇头道:“我这里没有奴才,也不需要奴才。你虽然是八旗出身,但是我素来是功过分明,只要你有功,我就就会给你应有的奖赏和待遇。只要你对我忠诚,做好你该做的事情,你在康熙手中得到的功名利禄,我依然可以给到你。就看你自己能不能把握住了。”
原来沈墨自衡阳之战结束后,就劝降了乌梁海。
除了考虑到乌梁海之前的身份职位对攻取长沙有帮助之外,也是因为乌梁海是个很识时务的人。
满清军法森严,乌梁海兵败被俘,不仅他的妻妾家人和所有财产要被全部没收之外,他自己就算逃回去也必然难逃一死。
既然后路已经被断,他又不愿意当一辈子的俘虏,所以只剩下了投降一条路。
他不仅主动剪掉了辫子,而且还请人转告沈墨,表示愿意协助沈墨统领那些俘虏,将其训练成一支仆从兵,以为荡寇军前驱。
沈墨本来就有这个想法,听到乌梁海的表态后,正好合自己的心意。
在跟乌梁海单独谈过一会后,他就让人在衡阳附近的一座山里盖了一座营寨,授命乌梁海从俘虏之中挑选了一万人训练。
给这些清军俘虏的许诺是如果他们不想当一辈子矿工,那就好好训练,只要经历过一场战斗后还依然活下来的,就解除他们的俘虏身份,给他们正式的仆从军身份。
成为正式的仆从兵之后,他们也可以领取军饷,享受相关的待遇。
当然,待遇虽然比起荡寇军正兵来差一截,但是绝对会比他们当清兵的时候要好。
而乌梁海虽然是个胆小怕死的人,但是练兵的能力也是有的,身份地位威望也足够,所以让他统率这些俘虏是一个最合适的选择。
沈墨想来,满清可以用大量的明军俘虏来当马前卒来打天下,自己当然也可以用这些清兵俘虏来当仆从军以为前驱。
至于所谓的忠诚问题,更不是需要担心的问题。
这个时代的士兵几乎没有多少家国概念,谁能给他们饭吃,给他们发军饷,他们就会给谁卖命。
而人命很多时候都是很不值钱的。
虽然残酷,但是却是事实。
有时候穷死饿死比战死更让人恐惧。
乌梁海自然明白沈墨收用他们这些俘虏的真正用意,但是丝毫也不介意。
因为这本就是胜利者的特权,从古到今都是这样的。
没有利用价值的俘虏,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些俘虏们在乌梁海的统带下开始训练,穿的甲胄,用的兵器都是他们以前的,但是训练热情却比以前要高很多。
毕竟不好好训练是吃不到饭的,训练越积极,吃的越好。
同时,那些偷懒的,甚至想逃跑的,一旦被发现,轻则鞭笞,重则斩首,以至于前几天每天大营校场的高杆上都挂着一串人头。
这是沈墨给定下的规矩,但是具体是由乌梁海来执行的。
还有许多的激励措施,总之,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训练,最少让这些当初垂头丧气士气低迷的俘虏们恢复了几分士兵的样子,精气神也都饱满了不少。
因此,这次长沙之战,沈墨就让乌梁海将这支俘虏军给一起带了过来。
听完沈墨的话,乌梁海往前一步,单膝跪地大声道:“请总镇放心,奴,不,罪将一定将功赎罪,以证明我对总镇的忠诚。我手下的一万士兵,也将拼命向总镇展示他们的忠诚和价值!”
沈墨点头,道:“很好,那明日就由你带领你的一万人马攻打岳麓山大营。”
“嗻!罪将领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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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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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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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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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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