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惊诧的是沈墨来到速度实在太快了。
自己刚刚决定明天下山去主动拜会,没想到话音刚落沈墨就出现在了自己的家门口。
这让他惊诧的同时心中还是很有些感动的。
人都希望被别人所重视,王夫之作为一代大儒,名满天下,自然也不例外。
虽然他已经足够的谦逊,世事看的也通透无比,但是这种被人重视的感觉还是很让人上头,尤其是自己刚好当做拯救天下的英雄明主的人。
所以他很开心,
沈墨的惊诧来自于王夫之表现出来的友好态度,完全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种大儒可能有的矜持傲慢。
王夫之的举止随和,言谈谦逊但是却又言之有物。
两个人的交谈很快就跨过了初次见面的那种生疏客套,话题从《荡寇集》开始后便越发的热络起来,彼此谈话很是投机。
王夫之、顾炎武以及黄宗羲这三位大儒的思想已经很接近现代社会的哲学框架。
比如说王夫之认为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就是瞎扯淡,完全违背人性的,更是脱离现实的。
没有人欲,何来的天理?
又比如说他提出的均天下,反专制的观点。在他的史学著作中提出了“平天下者,均天下而已。”
这正好跟沈墨现在所推行的打土豪分田地,提倡人人平等政策不谋而合。
还有诸如他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说人臆想出来的。
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虽然在后世人看来好像是一句正确的废话,但是在古代这种盛行唯心主义的社会中却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还有他的历史观也很被后人所欣赏,他认为一个具体的历史人物或者历史事件都要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讨论,而不是用后来的观点去评判。
对于拥有后世灵魂的沈墨而言,这些概念都是基本常识。所以这就注定两人之间的交流非常的顺畅而愉悦。
一开始王夫之对沈墨还带着一份考校的心思在其中,但是随着交谈的进行,逐渐变成了王夫之不断地向沈墨请教的局面。xiumb.com
作为穿越者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必然是前世掌握的各种庞杂的信息了。
虽然深度不够,知识体系不够系统,但只要不是九漏鱼,在古人面前人人都可以称得上杂家。
什么叫杂家?就是说啥都知道,什么话题都能插上嘴,但是要遇到懂行的往深处去问,那就露怯了。
但是用来忽悠见识少的古人还是够用的。
尤其是沈墨这样一个以前喜欢看杂书,嘴皮子利索的伪文学爱护者,准键政大佬来说更是不在话下。
但是出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两人聊天的具体内容不宜多说,总而言之,王夫之一开始是被沈墨的操守和志向所吸引,但是聊到最后却被沈墨的眼界格局和远超时代的思想见识给深深折服了。
“以前我以为沈总镇只是个有吞天之志的英雄豪杰,但是如今看来,您更是真正的饱学之士,所思所想之精妙洞见堪为天下无双,老朽远远不及也。”
王夫之最后起身认认真真地给沈墨鞠了一躬,一脸的钦佩之色。
虽然在大儒面前侃侃而谈的感觉很爽,但是自己不过是占了一个信息鸿沟的优势,论起真才实学人家是站在珠峰顶上俯视自己还看不见影的那种。
哪里能理直气壮的受人家当当世大儒这样的大礼,急忙起身避让。
“姜斋先生海内大儒,名扬天下,我随口胡言乱语而已,可当不起先生如此大礼。”
看到沈墨如此谦逊,王夫之对他更加欣赏钦佩了。
不说相貌外在俊逸英武,个人操守又好,志向又远大,学识还如此出众,为人又低调谦逊,简直就是自古以来士大夫眼中最完美的君主形象了。
后来沈墨回想起跟王夫之这次见面的场景,忽然脑中闪过了一句特矫情的话。
我去找你的时候,正好看到你奔向我。
像极了爱情最好的样子。
咦!这个念头让他忽然感到一阵恶寒,不过这种双向奔赴的感觉实在很不错。
无论是找对象,还是找工作,还是找合作伙伴,双向奔赴都是最理想的状态。
誓死不当舔狗,是男人基本的底线。
既然大家相谈甚欢,那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得知了沈墨即将立国,并且确定以“楚”作为国号,建立公国的消息后,王夫之大为振奋。
”总镇立国,必定会让天下抗清志士群情振奋,从而云集响应。抗清大业前景可期啊!“
王夫之击节赞叹,弘光焕发,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好几岁。
一旁的唐端笏看着老师兴奋的样子,心中感慨这莫非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吗?
老师自永历皇帝和晋王李定国遇难的消息传来后,整个人就消沉悲愤,这二十年来一直都隐居在这石船山整理文档,著书立说。
外人都以为他已经灰心丧气,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热血。
就连唐端笏有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今日和老师的对话,以及老师和沈墨见面的过程让他一下子明白过来:
老师心中的血从来没有冷过,他此生最大的愿望依然是将满清蛮夷赶出中原大地,恢复汉人江山。
只是这近二十年来却一直没有遇到一个能够值得他追随的明主,所以才会表现的灰心丧气,不问世事。
现在他终于知道老师依然念念不忘当初其父亲临终前的那句叮嘱。
抗清到底!
念及此处,唐端笏上前一步,拱手躬身对王夫之道:”学生恭贺老师!“
王夫之自然明白唐端笏的意思,牵着他的胳膊走到沈墨面前道:”总镇,这是我的学生唐端笏,字须行。虽然有时候有些迂腐愚钝,但是却也是一个有节气忠义的人。总镇若不嫌弃,也可随意差遣。“
唐端笏已经年近四十,但是面相儒雅,身板挺直,堪称中年帅大叔。
沈墨知道这是王夫之在向自己举荐他的学生,自然不会拒绝。
唐端笏对于老师突然向沈墨举荐自己,也有点意外。
虽然之前对沈墨如此年轻有些意外,心中也因为文人特有的傲气而生出一丝抵触。谷
自己毕竟比他年长许多,而且又在老师这样名满天下的大儒跟前学习了将近二十年,却要在一个跟自己儿子年纪相仿的少年人面前俯首,这让他很有些不忿。
但是在全程旁听了自己老师和沈墨的交谈之后,他的那些不忿和抵触不知不觉间都没有了。
这个少年人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有志不在年高的道理,自己是远远不如的。
所以,他来到沈墨面前恭恭敬敬地行礼道:”唐端笏拜见沈总镇,总镇少年英雄,风采实在让人折服。若能为总镇驱使一二,是我的荣幸。“
沈墨自然不会失礼,也还了一礼,笑盈盈地扶起唐端笏道:”唐先生若能助我,那更是我的福气。“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更加融洽了。
既然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沈墨就提出了告辞。
王夫之虽然还有点意犹未尽,还有许多问题想跟沈墨继续探讨,但是也知道沈墨公务繁忙,只好作罢。
双方约定,三日后沈墨派人来接王夫之下山。
虽然王夫之很想明日就下山,但是他这些年编写整理的文卷不少,这些整理起来都需要时间。
沈墨看着王夫之遗憾的神情,拱手笑道:”日后要劳烦姜斋先生的地方还多着呢。这几天是给先生最后的假期,先生要懂得珍惜啊。“
这句话让众人都笑了起来,王夫之更是高兴的连连说好。
虽然是一句玩笑话,但是却隐晦地表明沈墨对自己的看重,表达了以后要大用他的想法,他自然是高兴的。
对于老年人来说,其实最担心的就别人把他当做累赘,当做没有价值的人去看待。
沈墨记得前世的时候接触过许多领导。
没有退休前,腰板挺直,声音洪亮,耳聪目明,头发浓密,精神焕发,干劲十足。
可是一旦退休,没两年就开始腰背佝偻,状态沮丧,耳朵也开始不好使了,眼睛也开始花了,浓密的黑发也迅速变得干枯花白,整个人就跟失了魂一样,喜欢乱发脾气,给家里人找事,搞得家中鸡犬不宁。
之所以这样子,除了因为身份变化带来的心理落差的原因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一个自我价值认同的变化。
没退休前觉得自己是个人物,退休后就变成了个人,甚至觉得自己变成了废人,所以才会从心理到身体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导致了后续一系列没事找事的行为。
治疗这种退休综合征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找个事情做,让他忙碌起来,这样他就会感觉到自己还是个有价值的人。
工作之于人的意义,不光是带来金钱,维持生活,同时也是一种自身价值的体现。
简单来说,就是工作除了挣钱还能维持心理和精神健康。
古人说人有七立:立人、立身、立志、立正、立功、立德,立言。
前四个是对普通人的要求,后面三个就是作为人一生最大的追求。
立功,能够做出对国家民族百姓社稷有重大贡献的事情。
神农尝百草,发明谷物种植和药物采用。
大禹牵头治理“浩浩怀山襄陵”的大洪水,安定了九州大地。
秦始皇统一六国,“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确立郡县制,建立了封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李冰父子主持修建都江堰水利工程,保障农业发展,使成都平原成为了“天府之国”。
张良韩信萧何“三杰”各展才能,辅佐刘邦争雄项羽、创立汉朝。
蔡伦研究发明出“造纸术”。
诸葛亮“鞠躬尽瘁”,辅佐刘备父子据蜀“三国鼎立”。
郑和率领海船队远征,“三宝太监下西洋”。
李时珍采药辨药,撰著成《本草纲目》。
戚继光领导抗击倭寇……
以上种种都是事迹就是立功,所以这些人名垂青史,为后人所铭记。
再说立德,其所作作为成为道德标杆,成为后人学习敬仰的榜样。
远古时唐尧担任部落联盟首领,选贤任能;任职一定年限后主动“禅让”,交班给能干的虞舜,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伯夷叔齐反对周武王讨伐商纣,劝谏不果,“耻食周粟”,就隐居到首阳山去采食薇蕨度日。
屈原在楚国,一腔爱国热忱不能发挥,反而遭谗被放,但他决不背离祖国,宁愿投江自沉,以死明志。
还有柳下惠克己守礼,“坐怀不乱”传美名。
坚持国家民族利益和个人气节,决不叛变出卖灵魂的,则有汉朝的苏武和宋末的文天祥,等等。
后世的***,**等等都是真正达成立德的典范。
至于立言,是最简单,最容易达到的一个目标。传下不朽名言以及著作都能算作立言。
历史上能够留下锦绣华章,名句雄文的人则是不胜枚举。
立言、立功乃至立德,为三不朽。
能够将这三件事都做到的人方能成为不朽之人,万世传颂。
这三件事的难易度是逐次递进的。
追求三不朽是古代士人的梦想与理想状态,当然能达到者凤毛麟角。
不过因为评判标准不同,意识形态变迁,自然众口不一,毁誉纷纭,难以统一。
有一种说法,华夏历史上达到这一标准的只有两个半人:孔子、王阳明、曾国藩(半个)。
当然,也只是一家之言。
王夫之已经著书立说这么多年,立言的成就算是达成了。他又不打算当道德圣人,所以就剩下立功这一件事了。
对他来说,如果能够在有生之年,看到窃据华夏社稷的满清被驱赶出去,恢复汉人江山,这就是他此生最大的愿望了。
现在沈墨的出现,让他有了达成立功这一成就的机会和希望,他自然就感觉到自己失去的斗志和热血又重新回到了体内。
他心中深深地感激沈墨,因为他给了自己完成人生最大目标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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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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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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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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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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