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沈墨黄顺>第一百五十一章 强烈的危机感
  “天王神力无敌啊,我甘拜下风!”

  雷蒙被放下来之后,心悦诚服地抱拳对沈墨说道。他万万没有想到,看着比自己单薄许多的沈墨竟然力气如此之大,让一向以力大而自得他根本就没反应过来,就被人家单手举到了空中。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沈墨露出一个挂逼大佬独有的淡定笑容道:“你也不用懊恼,我的力气,就是昔日能够扛鼎的楚霸王复生也不一定能是我的对手。”

  雷蒙:“……”。

  在见识了沈墨的神力之后,雷蒙自然没有再阻拦沈墨要跟瑶兵们比试。

  瑶兵们听说了沈天王要跟他们比试,赢了还有丰厚的奖品奖金,都表现的跃跃欲试。

  沈墨问雷蒙瑶兵们最擅长的是什么,雷蒙想了想挠着后脑勺说是打猎。

  这让沈墨一时无语,总不能跑到山里去比试打猎吧。

  最后略微商量了一下后决定就比射箭。

  雷蒙从一千多人之中挑选出来十名箭术最出众的瑶兵,分别跟沈墨比试。用的弓也是沈墨让人送来的步弓。

  结果自然没有任何意外,无论是射远还是射准,射固定靶还是射天上的飞鸟,沈墨都是轻松取胜,无一例外。

  瑶兵们看的目瞪口呆,然后又是真真欢呼,对沈墨更是心悦诚服。

  雷蒙的妹妹雷九妹一直在旁边为沈墨加油助威,没当沈墨胜过一人就欢呼雀跃,看起来比自己赢了还要开心。

  雷蒙看的直摇头,我这个傻妹妹哟,人家沈天王可还没答应娶你呢。

  比试完了之后,沈墨又在营中跟瑶兵们一起吃饭,而且还特意破例让人送来酒水,跟瑶兵们一起喝酒,成功塑造了一个力大无穷又箭术神准,而且还善待士卒,又能与士卒同甘共苦的主帅形象。

  等到沈墨要离开的时候,他特意看了看,发现雷蒙的忠诚度已经达到了八十五分了,其他几名首领的忠诚度也都有了明显的上升。

  这几人的忠诚度上升那也在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那个长着一双桃花眼的雷九妹竟然也有了八十二分的忠诚度,这让沈墨很有些意外。

  “你妹妹一个女孩子,住在军营中肯定会有许多不方便,你如果没意见的话,我可以给她在城中安排一个合适的住处。”

  沈墨看了一眼跟着哥哥雷蒙一起出来的送自己的雷九妹,对雷蒙说道。

  雷蒙还没说话,雷九妹就先开心的走到沈墨面前,盯着沈墨问道:”你是要接我住进你的家里吗?是决定了要娶我吗?”

  沈墨完全没有想到瑶族的妹子这么的直接,一时间有点尴尬,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雷蒙虽然了解自己这个妹妹,但是却也明白汉人是要讲究一个委婉的,所以急忙瞪了一眼妹子,然后对沈墨道:“天王不要生气,我妹妹她只是因为很喜欢你,才会这么说的。”

  沈墨更无语,你们兄妹俩都这么直接吗?

  不过沈墨倒也不是什么虚伪做作的人,定了定神,对雷九妹道:“你很漂亮,也很聪明,如果能娶到你也是我的幸运。只是我们才刚刚见面,彼此都不了解。不如这样,我给你安排一个地方你先住下来,如果想做事的话也可以安排一些事情给你去做。等过上一段时间,我们更熟悉一些的话,你如果还愿意嫁给我,那我们再来商量。”

  雷九妹虽然不懂现在娶自己和过一段时间娶自己之间有什么区别,但是她心中已经把人沈墨认定为有智慧的人,觉得他的安排一定是有道理的,所以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至于沈墨说的做事情,她到没有在意。

  最终,沈墨带着雷九妹和她的一个丫鬟月娘一起进了城。

  沈墨安排给雷九妹的住处当然不是自己的府邸,而是白映波的丰腴楼。

  看到沈墨从小院的门口走了进来,坐在院子里的新绑的秋千上发呆的白映波眼中闪过一丝强烈的惊喜,急忙想要站起来,结果却没站稳,不小心晃动了秋千,吓得她惊叫一声。

  沈墨快步走过去,双手将秋千的两条绳子拉住,让秋千停了下来。

  只是这个样子,倒是看着像是白映波躲在他的怀里一样。

  沈墨伸出手笑着看向她,白映波脸红红的,犹豫了一下抓住沈墨的手从秋千上站了起来。

  沈墨趁机握紧她的白皙柔嫩的手,白映波挣扎了一下,没有挣开,也就随他了。

  “你怎么今天有空来了?不在家陪着姜姐姐吗?”

  白映波撇开头,任凭沈墨抓着自己的手,低声说道。

  沈墨早看出来她眼中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意了,明白这句话根本就是没话找话。

  微微一笑道:“没事就不能来了吗?我说我想你了,你信吗?”

  白映波虽然大胆率真,但是何曾听过这么直白的撩拨言语,一时间又羞又喜,红着脸,张着小嘴,瞪大眼睛看着沈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自从上次成亲的时候,沈墨给她包了那个特殊的大红包之后,这些天白映波一直魂不守舍的,还不时的发呆傻笑,就连丫鬟烟烟都看出她犯了相思病。

  虽然沈墨用那个特殊的大红包给的暗示已经相当明显了,可是两人的关系毕竟没有明确的表达过,所以忽然来这么一下子对于情窦初开的小白姑娘来说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沈墨看她娇羞发愣的样子,心中一荡,果然男人最喜欢的还是女人害羞的样子。

  当然,这有个前提,是长得好看的女人。如果是芙蓉或者凤姐之类的,那害羞起来绝对会要人命的。

  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一下子刮得小白姑娘有点不辨东西南北了。

  沈墨是个厚脸皮的,看见她这个样子,哪里还能不晓得要乘胜追击,趁着人姑娘还没反应过来,直接一把搂住,然后对着人家光洁的额头亲了一口。

  白映波如遭雷击,整个人脑子一下子变成空白起来,彻底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这,这个男人也太大胆了……

  接下来,沈墨牵着晕乎乎的白映波,又将雷九妹介绍给了她。

  当然,没有说要结亲的事情,只说她是雷蒙的妹子,要暂时住在这里,让白映波照顾一下。

  白映波当然知道雷蒙,此时又被沈墨一套连招给搞得晕乎乎的,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别说让她照顾雷九妹了,就是沈墨现在要抱她进房,她估计都不会反抗的。

  直到沈墨走了好半天,白映波才恢复了思考能力,一扭头,看见旁边一个身材虽然娇小,但是论起丰满窈窕丝毫不差自己的少女,正用一双多情的桃花眼好奇地打量着自己。

  白映波被她看的不好意思,捂着脸道:“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东西吗?”

  雷九妹摇摇头,然后道:“你长得真美丽,难怪沈家阿哥这么喜欢你。”

  白映波心中一喜,不好意思道:“你怎么看出来他喜欢我?”

  雷九妹甜甜一笑道:“沈家阿哥这样的大英雄,喜欢就是喜欢,绝对不会掩饰的。他看着你的眼神都写满了喜欢两个字,就跟我喜欢他一样。”

  白映波听到前半句很开心,听到后半句却一下子警惕起来:“你也喜欢他?”

  雷九妹点点头,很坦率地道:“对呀,他是个大英雄,我喜欢他。只是他还没有答应要娶我,只是先让我住在这里,说是要熟悉一下再说。”

  听到这话,再上下打量一下面前的瑶族少女,白映波心中一下子生出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来。

  ……

  “前面是什么地方?”

  铁牛穿着一身铁甲,背后背着米尼步枪,腰间挂着狼牙棒,手中拄着一根约莫十几斤重的大枪,站在山路边一块巨石上问道。

  他旁边的山路上,是摆成长蛇阵蜿蜒而行的荡寇军士兵。

  这次出征宝庆府,他带着五千名正兵,以及二十门火炮,一路上要走的基本上都是山路。

  南方的山不如北方的山高大,最高的山基本上也不会超过一千米,多数都是低矮的丘陵和矮山。但是却胜在连绵不断,没有多少平坦之地。

  除了大江大河两岸的冲积平原,山地占据了大部分的面积。

  听到铁牛的问话,一个体型精瘦的中年汉子急忙回答道:“牛将军,前面在走一段就到了头坝岭,这附近左手边有座山叫做人古山,右手边有座石山头。这两座上原来都有草寇强盗,经常打劫过往的行商,现在也不知道还在不在,咱们还是要小心一些。”

  这个中年汉子姓余,叫做余不二,真名叫做余宝洪,是个专门来往永州府和宝庆府之间的行商。因为他做生意很讲究诚信,说一不二,所以得了个外号“于不二”。

  沈墨击败于成龙之后,这余不二是第一批向沈墨示好的商贾,又恰好他熟悉永州到宝庆府的路径,所以被请来当做给铁牛当向导。

  铁牛闻言嗤笑一声:“贼寇?鞑子来了老子都不怕,何况是一些草寇。老余,你就放宽心的带路,我保你一根毫毛都会掉的。”

  不过嘴上虽然吹牛,但是该谨慎的时候铁牛是一点都不会大意的。

  前哨侦查部队连续派出了三波,每波之间距离都保持在几百米之内,一旦发现有情况立刻吹响竹哨示警。

  后面还有殿后的后卫部队,铁牛自己带着火炮和主力在中间行军。

  若是遇到容易被埋伏的地段,他都会派人去搜索,确保安全后才会继续行军。

  粗中有细说的就是铁牛这种人,看着大大咧咧,满不在乎,但是心中却非常的有数。

  余不二领的这条路相对来说还比较容易行走,就连火炮也能在骡马的拖拽下前行。唯一的缺点就是要绕远不少。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宝庆府的府城也是一座大城,如果没有火炮攻坚的话,光靠人力强攻死伤肯定会不少。

  虽然沈墨手下的兵训练简单,悍不畏死,但是沈墨却不想做无畏的牺牲。

  能用火炮平推,干嘛非要用人命填,那不是脑子有坑吗?

  队伍又往前行了一段,忽然前哨回来报信道:“禀告牛将军,前面有一处峡谷,有两队人马正在厮杀,看其服饰杂乱,不像是清军。”

  铁牛闻言立刻下令全军戒备,自己前去查看。

  到了地方,前哨部队已经做好了作战准备,只是没有铁牛的命令,都没有发动攻击。

  铁牛站在高处往下看去,发现下面一处较为宽阔的峡谷之中,总数约莫上千名服饰杂乱的人正在混战一团。

  这些人手中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刀枪棍棒斧子大锤应有尽有。

  其中还有十几面旗帜,其中最大的两面气质上一个写着“黄”字,一个写着“吕”字。

  铁牛看了几眼,发现下面这些人根本就是菜鸡互啄,根本没有什么章法可言。

  “老余,过来瞅瞅。”铁牛回身向着余不二招手。

  余不二凑过来看了片刻后有点不确信地道:“牛将军,这似乎是人古山和石山头的山贼。那个“黄”字大旗应该就是人古山大当家黄虎的旗帜,那个“吕”字大旗应该就是石山头大当家吕长虹的旗帜。这两伙人平时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不知道为何却在此厮杀。”

  铁牛心中有数了,摆摆手道:“管他什么黄虎黄狗的,只要挡住了咱们的去路那就得收拾他。”

  这个峡谷是铁牛去宝庆府的必经之路,所以他必须处理眼前的这些人才能继续前进。

  铁牛招来一个营长,命令道:“你带五百人从峡谷两侧绕到峡谷的另一头,堵住这些人的去路,我从这边带人将他们驱赶过去。正好抓一些俘虏给咱们当苦力运输辎重。”

  铁牛这次出征,没有如清廷的军队出征一样征发大量民夫随军,所以军中的火炮以及粮草等辎重都由辎重营的士兵运送。

  现在眼前这些正好挡了道,而且还是在永州附近打劫,无论如何铁牛都必须要扫清他们。

  抓到的俘虏正好也可以用来当苦力。

  那营长领命后,立刻带了五百名士兵轻装沿着峡谷两侧迅速向着另一头而去。

  而下面的那两拨人马依然毫无察觉他们身后来了一支大军,还在非常激烈的菜鸡互啄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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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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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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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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